四、魁奈的主要经济概念和经济理论
(一)关于财富的概念
经济问题的研究是离不开财富的,因此对于财富的意义必须首先有明确的规定。魁奈对此也有很好的说明,在《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中曾
①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26 卷,第一册,第 15 页。
这样说:“有使用价值而没有出卖价值的财物和有使用价值又有出卖价值的财富应该加以区别”。虽然财物和财富都必须有使用价值,但财物没有出卖价值,而财富则有出卖价值。因此一种财物要它成为财富,还要有一定的条件。在《谷物论》中说:“总之必须承认,土地生产物本身还不是财富,只有当它为人所必需和买卖时才是财富。因此,土地生产物只有在它能满足人的一定需要,和有一定数量的人口的情况下,才作为财富而且有高的价值”。同时还进一步说明使产物具有出卖价值的根源。“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 并不能由自己的劳动生产出满足自己所有欲望的财物。各人出卖自己的劳动生产物,以换取自己所缺乏的东西。就此所有的东西,都因为是买卖的对象, 由于人和人之间的相互交换而成为财富”。这些话表明一物必须有满足人们一定需要的使用价值,同时在有一定人口的情况下,各人分工生产。相互交换生产物来满足各自的需要,因而具有出卖价值、也就是交换价值时,才成为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