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农业其他部门的支出和生产量的关系葡萄栽培的支出及其和主产量的关系

在林野部门,并没有如农牧部门一样性质的农场主和企业经营者。但在这里有自己从事企业管理,并从中取得利益的葡萄园的大土地所有者。假使葡萄园的一半,是在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的支付并在他们的管理下所经营, 则象法国这样的国家,在居民生活富裕,并在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的自由和免税的有利条件下,我想这个部门约有一百五十万亚尔邦是在土地所有者的管理下所经营;他们每人平均经营十亚尔邦,则这些经营者的数目为十五万人;他们的年预付如果是每一亚尔邦一百利佛尔,则合计为一亿五千万利佛尔,它的利息至少为百分之十,不过并没有从总生产量中分出来。如果不能得到利息,则他们与其负担需要巨大的经营支出而得不到什么利益,不如把土地出租给葡萄栽培者。由此,一亿五千万利佛尔的预付,可以使他获得利息合计一千五百万[利佛尔]。另外一半的葡萄园,则分给比较小的企业经营, 虽然是由葡萄栽培者自己管理,但除了要对他们的劳动支付报酬之外,他们还要取得同一数额的利息。因此,把这个一千五百万[利佛尔]和作为企业者的土地所有者的一千五百万[利佛尔]合计,共计为三千万[利佛尔];这是三亿[利佛尔]年预付所提供的报酬以外的数额。

在这里,包含分给土地所有者的份额,和应该缴纳的租税和十分之一税的份额的纯产品,至少是预付的百分之一百。但是这种纯产品,在许多国家因为把它作为租税而收归国有,因而损害了租税本身,土地所有者的收入, 土地的耕种,葡萄酒的消费,及它的国内商业与对外贸易时,这种纯产品就得不到了。然而很容易证明在我们想象的王国内,从葡萄种植所得到的总生产量,至少可以达到六亿三千万[利佛尔]。

在有许多州,当听到经营一亚尔邦的葡萄园,为了耕种、收获和酒桶等的费用,至少要花费一百利佛尔时,就感到惊异;这是由于在那些地方,生产物没有价值,葡萄的生长情况很差,荒芜而无人照管,所以不需要什么费用。但是我们所说的是那些大国,那里的人口稠密,由于有很发达的商业, 到处的生产物有着高昂的价格,葡萄栽培者能够等待有利的时机来售卖他的葡萄酒,那里由于消费的增加和免除了破坏性的租税,原生产者可以从售实价格和销售中增加进款,得到富裕的生活和利益,使农业活跃繁荣起来,并且能够取得为达到可能的最好质量和最大的生产量所必要的预付。

葡萄园的栽培,是要人的劳动进行的,因此年预付的四分之三,是用于支付栽培劳动的报酬。如果这项报酬约为二亿二千五百万[利佛尔],每人每年得到五百利佛尔,则可以支付四十五万个家长的工资。从这个计算,可以得出结论有九十万人,一年中有约六个月做葡萄园的栽培劳动。事实上,这项工作每年只有约六个月的劳动。不必说,其他六个月则从事于其他的劳动, 即收获时斯的收割,冬季时间则被雇佣从事于森林经营以及其他各种劳动。

关于葡萄种植部分分别计算的结果

总生产量⋯⋯⋯⋯⋯⋯⋯⋯⋯⋯⋯⋯⋯⋯630,000,000 纯产品量⋯⋯⋯⋯⋯⋯⋯⋯⋯⋯⋯⋯⋯⋯300,000,000 作为工资及其他费用的年预付⋯⋯⋯⋯⋯300,000,000 劳动者工资合计⋯⋯⋯⋯⋯⋯⋯⋯⋯⋯⋯225,000,000

预付的利息⋯⋯⋯⋯⋯⋯⋯⋯⋯⋯⋯⋯⋯⋯⋯30,000,000 人口

家长⋯⋯⋯⋯⋯⋯⋯⋯⋯⋯⋯⋯⋯⋯⋯⋯⋯⋯450,000 以一家四口计算的人数⋯⋯⋯⋯⋯⋯⋯⋯⋯1,8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