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权利的保证
如果一个政府善于防止这些极其有害的统治形式,那末社会福利一定会构成国家的最强大的力量。在自觉遵守对社会最有利的最高规律的意志共同一致协助之下,会形成最完善的统治工作的不可动摇的基础。
涉及国家整个经济制度的一切有效法律,对国家每年财富再生产的自然进程起着作用;这些法律要求立法者和运用法律者具有非常广博的知识和作非常周密的考虑,其结果必须能明显他说明君主和国家的利益,特别是君主的利益,这种利益必须经常显示出来,以促使君主做好事。幸而君主的利益, 只要理解得正确,总是和人民的利益一致的。因此,立法委员会和运用有效法律的法院必须很好地了解法律对国家每年财富再生产进程的影响,以便在决定颁布新法律时,必须知道该法律对上述自然现象的影响。甚至国家的精神方面的社团,即知识分子,也必须知道这种影响的梗概。因此政府的第一个实际行动,应该是设立学校来学习这方面的知识。除中国以外,所有的国家都没有重视这种作为统治工作基础的设施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