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贸易

英国人比我们更了解对外贸易的好处,以及生产作为贸易对象的农产品所需的支出,他们在组织自己的贸易工作时并不忽视耕作者的开支和盈利。问题的这些方面是有密切联系的,因此不能认为,即使国家在农产品生产中受到损失,但却能在发展对外贸易中得到好处。英国在努力扩大其谷物出口, 如果商人不是用二十利佛尔而是用十六利佛尔向耕作者买到谷物,那么它的确能大大地增加出口。然而一个明白事理的政府知道,没有农业的发展,贸易的成就是没有结果的。因此,为了同时对贸易和农业有利,它在谷物价格以外还对出口的每一夸特谷物发给奖励金。

法国为了顾及享有特权的商人的利益,采取同上述相反的措施。在商人破坏了国内的大麻作物以后,印度公司在一七一九年向议会提出了一个关于恢复大麻种植的十分奇怪的方法:它请求给予它按每公担三十三利佛尔的价格收购大麻的特权,并规定由它以同样价格向船队供应大麻。议会的决定把这个特权授予它。但这个决定只能看作是在按每公担三十三利佛尔的价格把全部收获售给印度公司的条件下允许在国内种植大麻。耕作者从这个决定中什么也得不到,因为恢复大麻作物只是印度公司的一个借口;按照商人的传统,印度公司在自己的计算中并没有考虑这种作物所需要的支出。议会也不了解这个问题,因此整个方案在根本上就是有缺陷的;船队照旧向国外购买大麻,国内的大麻种植并没有恢复。

给予呢绒商的特权,对产毛的牲畜的增长并没有产生良好的结果,我国土地的肥力也并不由于有这个来源而加强。盲目地给予蚕丝商和棉布商的优惠,导致了我国牧畜业的急剧缩减。由此可见,对商人有利而不是对贸易有利,至少不是对有利于生产的贸易有利的特权,只会把我国生产的泉源以及国家和君主的收入彻底搞垮。

商人的手腕是非常灵活的,他们能从自己的庇护者那里得到很好的保护,正因为如此,他们能从对外贸易中取得预期的全部盈利。现在应当期待政府中这个重要部门的领导人采取更为合理的措施。

可以在无害于耕作者、商人和手工业者的情况下征税,①但绝对不应当向耕作者和从事对外贸易的商人征税,不应当使他们的财富减少,因为他们在

② 这些愚蠢的话是同贸易的原则和正确管理经济的原则相矛盾的。但个别商人的私人利益对那些无知的行政人员发生影响的事,也是经常有的。(杜尔哥注)

① 关于基础价格,也就是生产费用,魁奈在《谷物论》中曾提到过。(俄译本注)

耕种土地和从事对外贸易时每年恢复着国家的财富。这些财富可以经常花费掉,因为耕作者和商人在不断地恢复它们。因此,不难明白,在国内每年创造的财富中哪一部分是可以征税的。不过更加重要的是要找到对国家负担最轻的征税形式。

早有人说过,对国家造成巨大危害的不是征税本身,而是征税的方式。这个真理被猜对了,但没有得到证实,也没有深入地理解。但终究提出过不少方案,以便用对国家负担最轻的方式来征税。不过所有这些方案实行起来都没有足够的根据。对私人财产和农产品贸易任意征税是最有害的征税形式,但这种征税自古以来都被认为是最恰当和最容易的征税方法,或者对于管理税收的人说来,毋宁是最隐秘和最方便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