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第二十二的注释

“生活消费的巨额支出维持着农产品的优价和收入的再生产。”

这里要注意的,是农业国为本国农产物消费的巨额支出。这就是说,关于没有耕地的小商业国,则要另行考虑。因为他们的利益,对于他们说,在于保存和增加贸易所必要的财富的基金,或者为了确保在外国销售和购买中竞争的利益,比其他国家以较少的费用进行交易,不得不节约所有种类的支出。这些小商业国可以看作大国商业的代理人。因为对大国说,对于需要很大数额支出的各种部门的贸易,与其由自己来做,不如由那些小国代理通商比较更为有利,自己经营贸易所得的利润,不如诱导外国商人之间的大规模竞争扩大到本国,所得的利润来得大。这是因为一个国家要确保本国土地生产物的尽可能好的价格,和最有利的贩卖,防止本国商人的垄断,除了依靠世界所有商人之间尽可能最大规模的竞争之外,没有其他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