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第五
租税不应过重到破坏的程度,应当和国民收入的数额保持均衡,必须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租税应该对土地的纯产品征课,为了避免使征税费用增加,妨碍商业,和使每年不致于有一部分财富被破坏,租税就不应对人们的工资和生活用品征课。同时也不应对祖地农场主的财富征收,因为一个国家在农业上的预付,应当看作是不可动用的基金,是为租税、收入和所有市民阶级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所必需的。不这样做,租税就会变成掠夺,很快地使国家趋于衰落破灭。
租税不应过重到破坏的程度,应当和国民收入的数额保持均衡,必须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租税应该对土地的纯产品征课,为了避免使征税费用增加,妨碍商业,和使每年不致于有一部分财富被破坏,租税就不应对人们的工资和生活用品征课。同时也不应对祖地农场主的财富征收,因为一个国家在农业上的预付,应当看作是不可动用的基金,是为租税、收入和所有市民阶级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所必需的。不这样做,租税就会变成掠夺,很快地使国家趋于衰落破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