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家庭在青少年道德品质形成中的作用

家庭是青少年生活的场所,几乎天天都离不开。父母是青少年经济生活的供给者,学习、思想、生活的监护者,他们和子女几乎天天都要接触,天长日久,耳濡目染、言传身教所造成的潜移默化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家庭对青少年道德品质的影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家庭成员和家庭环境。家庭成员,尤其是父母和兄姐,是青少年接触最多、最易受影响的家庭成员。因此,父母、兄姐道德品质的好坏,对青少年有直接影响。

徐应隆的调查研究表明:在 50 名犯两性关系错误的女学生中,其家庭主

要成员(父母、兄姐、祖父等)里有被判刑者 15 人,有坏作风者 14 人,共

计 29 人。他们或多或少都负有教唆、熏染青少年犯罪的责任。

有些家庭,父母、兄姐本身并无不良道德品质和行为,但对子女、弟妹教育不力,教不得法,同样可能促成青少年不良道德品质的发展。据日本全国地方检察厅对少年犯的保护者的监护状况的调查表明,监护有问题的占 90

%,其中大多数是因为“放任”(58.7%),其次是因为“溺爱”(15.9%) 和“严格的干涉”(10%)。

父母和子女缺乏一致的思想感情和价值观,也是造成两代人之间矛盾的重要因素。中年以上的父母总习惯用自己一代人的价值观估价青少年子女道德行为的价值,用自己的思想感情衡量他们的道德感情,结果常常是互不协调,有时甚至达到格格不入的程度。当遇到这种不协调的状态时,父母往往并不认为自己不对,相反,常常责怪子女不好,并力图用长者意志,强制他们接受自己的价值观,结果矛盾激化为公开的冲突和对抗。这种情况往往不利于子女良好道德品质的形成,而且很可能成为他们不良道德品质发展的诱因。比如,由于对抗,青少年学生不愿再同父母谈心,离家出走,找到了几个品德不良的新朋友,结果就很容易受他们不良品德的影响。

假如撇开家庭的物质生活条件,仅从人的因素及人际活动和关系的角度考虑,一个理想的家庭起码应该具备以下一些条件:

  1. 家庭成员的思想和生活能够跟上时代的节奏,能够协调地适应社会生活。

  2. 家庭成员间和睦相处,互相体贴,互相关心。

  3. 父母和青少年子女平等相处,父母是子女的朋友,能与之倾心交往;父母是子女的表帅、学习的榜样。青少年在父母面前有独立的地位、人格和思想感情,无丝毫压抑感和被管制感。

  4. 家庭生活稳定、快乐、和谐。

  5. 家庭主要成员提倡良好的道德风尚,且身体力行,造成一种崇尚好品德、好作风的风气。

除了家庭成员的影响外,家庭环境对青少年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比如,

生活条件十分优裕的家庭,如不注意对孩子进行勤俭持家的教育,而是任其挥霍浪费,孩子很容易形成馋懒兼备的毛病,只知追求舒适优裕的生活,而不想艰苦创业。又如,家庭居住条件差,两代人同居一室,父母的言行既不检点,又不回避子女,也容易对子女有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