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德要求的相信态度

促进品德形成与发展的必要而又起码的条件,是对道德行为准则要求的掌握,也就是对道德知识的掌握。但是,学生对道德知识的掌握同对文化科学知识的掌握不同。后者主要是解决知与不知、懂与不懂、会与不会的矛盾, 即使学生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而前者不仅需要解决这些矛盾,而且还要解决是否承认与接受的态度问题。如果对掌握的东西,学生不相信,或者不愿意接受,或者不会按要求去做,他们就产生了“意义障碍”。所谓“意义障碍”,是指学生在头脑中所存在的某些观念阻碍着他们对道德要求的真正理解,从而不能使它们转化为个人信念的心理因素。研究表明,“意义障碍” 产生的主要原因,可能是:

  1. 教师提出的要求不符合学生原有的需要;

  2. 教师提出的道德要求比较频繁,而且又不严格执行检查,常常有始无终;

  3. 教师以强制的教育方式向学生提出要求,触犯了学生的自尊心;

  4. 教师处理问题不公正,使学生反感;

  5. 教师不能以身作则,工作作风不扎实,失去学生的信任;

  6. 学生因知识经验的局限性而对教师提出的道德要求实质发生误解;

  7. 大环境即社会不正之风的影响,使学生思想混乱,等等。

要解决这个问题,主要靠教师实事求是;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个人言正与行实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