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标准分评定法

在各个评定者依据指标体系逐项评分的基础上,以年级为单位,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互评各自为一方,将各个评定组所给的原始评定分,分别转移为相应的标准分,根据综合标准分值和标准差,来表示学生品德心理各方面的状况,并确定操行等第,同时运应电脑写出评语。

上述五种评定方法,可划分为侧重定性测评(第一种)侧重定量测评(第二种和第三种),综合测评(第四种和第五种)三大类。

  1. 定性测评法

是测评者依据被测评者的品德表现信息,对照评定指标体系中的各项指标要求作出选择判断,从而形成一个以简明扼要的文字形式表达的关于被评者思想品德状况的鉴定。其优点是内涵清晰,提供的信息量大,轮廓鲜明, 便于被评者发扬成绩,改正缺点。其缺点是方法简单化,容易受主观意识和外界因素的干扰,往往是“印象判断”,很难做到客观准确,也不便于横向比较。

  1. 定量测评法

按不同的计量形式,又可分为积累分法和加、减分法。这种量化的方法, 由于将数学方法深入到评定的各个环节中去,使得整个评定过程都数量化、顺序化、等级化,具有较大的可比性。其优越性具体表现为:

  1. 量化考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注重对学生实际行动的考察和品德表现信息的积累,做到“知”“行”的统一,有利于对学生品德践行能力的培养;

  2. 量化的依据比较具体,行为化和操作化,有利于德育大纲的全面贯彻实施。

  3. 量化考核贯穿于整个德育过程始终,对学生平时完成德育任务起到检查监督的作用。

  4. 定量分析能直观地比较出评价对象之间的相对差异。

当然,把对物的量化方法引用到精神领域,也有其无法避免的缺陷,主要表现在:

  1. 计量的标准、量化细则、权重分配等缺乏坚实的科学基础,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2. 考核工作比较细碎,工作量大;

  3. 往往形成“等量齐观”和“以分定人”的片面倾向和错误意识。

  4. 把学生品德不同质的部分赋以分值后,便于比较、运算,但同时也容易混淆不同质的品德内容,造成不必要的模糊和混乱。

  1. 综合评定法

集定量、定性评定法之长,克其之短,相互补充,有机结合。在定量测量的基础上,对测量结果再作出定性的解释(采取评语或图表示的方式), 使得品德测量的结果再“回归”、复现出学生的品德实态,从而体现出学生的品德个性化。如彩方图象综合评定法,就是依据模糊量化的基本思想,受到地图等高色的启发,把量化测量的结果,用统计图中的直方图的变化表示出来,使学生的品德状态形象、直观,从直方图的变化还可以看出学生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动态变化过程。而且,品德结构中不同质的方面也具有不相溶性和可显示性,有效地解决了“差一分,失一等”的不合理现象。

对于采用的测评方法是定性的好,还是定量的好,这不是绝对的,关键是不能走向“极端化”,而是要做到适度。值得注意的是,人的品质属于精神现象,把对物的量化方法简单地套到精神领域是不可取的。应该看到,学生思想品德中有许多要素是难以具体化和测定的(包括间接的手段)。科学化可以采取量化的方法,但量化不等于科学化。事实上只有当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规律及其内在联系的认识非常清楚,并能以数学模型来准确加以描述刻化的情况下,量化才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