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结构与品德结构

西方认知心理学派的品德心理学,特别是柯尔伯格的品德心理学,比较重视品德价值观的研究。我国心理学家李伯黍教授及其研究生们也提出了“道德价值结构”。这些都是品德结构理论体系的新设想。他们都认为,道德价值是人们关于自身道德观念、道德行为对于社会和人的意义的衡量。当一个人接受某一道德规范时,说明他已经赋予它以一定的价值,以致外部的道德规范就成为个体的道德价值观念。个体的道德价值观念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以结构的形式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

  1. 道德价值结构的形式与内容。 他们借鉴美国心理学家吉尔福特

(J.P.Guilford)的智力三维结构模型,把道德价值结构分为形式与内容两

个维度。形式就是皮亚杰(J.Piaget)和柯尔伯格所提出的原始水平、习俗水平和原则水平三个发展层次;内容包含尊老、集体、真诚、律己、报答、责任、利他性、平等等八个基本范畴。道德价值内容,即道德价值观念,它要比道德价值形式复杂得多,因为它直接受不同文化背景的影响。一个价值观念的形成必须包括选择、赞赏和行动三个过程。影响其价值变化的因素有经验、平衡化和道德价值结构的发展水平。

  1. **道德价值结构与道德决策。**他们认为,个体在进行道德决策时,必然会遇到不同的道德行为途径。他对这些道德行为途径所赋予的价值是以他的稳定的道德价值结构为基础的。希尔(P.Hill)曾提出一个一般的决策过程,包括明确问题、确认途径、量化途径,应用决策手段、决策实施等过程。

根据这个模式,道德价值结构论者认为,道德价值结构是以一个整体参与决策的。当然,在不同情境下,价值结构的不同部分又发生不同的作用。道德价值结构理论有许多可取之处,一是它重视品德结构的价值观念;

二是从品德的形式和内容二维角度来分析品德的结构及其成分;三是注意伦理学的道德规范、道德范畴和心理结构相结合;四是从动态的、发展的方式去讨论品德结构,在科学性上有一定的突破。但道德价值结构理论对道德心理结构本身的论述还不够;对从道德价值到道德动机转化问题,也尚待进一步分析。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关于品德结构的研究。如苏联维列鲁学派的心理学家提出以各种活动是一种阶梯式的层次关系的个性(品德)结构。又如美国人本主义(Humanistic)心理学家罗基奇(Milton RoKeach)认为品德是由18 种终极性目标,即终极性价值(terminal values)和相对地达到这目标

的 18 种方法,即工具性价值(instrumental values)所组成的。将 18 种终

极性价值排列一下,再将 18 种工具性价值也排列一下,就会呈现不同的特点,也就是说,不同年龄和不同职业的排列都不会是相同的。

所有这些,都是从不同方面探讨了品德结构,因此都是很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