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教师授课时所表达出来的情感性原则。

它有三个基本要求:

  1. 自然。教师不装腔作势,无病呻吟,必须是至诚至性,使师生之间的情感信息流得以自然贯通。

  2. 丰富。教师授课感情饱满激昂,即进入角色后精神处于最佳状态。

  3. 辩证。教师具有自我调控个人心境、情感和情绪的能力,使情感表达遵循情感运动的辩证规律,情感变化起伏跌宕,层层深入;情感表现一波

三折,形成焦点。这三者构成了课堂教学的动情性,可使整个课堂生气勃勃, 学生在凝听观注之中产生心灵的交流和共鸣,从而获得强烈的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