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 士族叛乱、西南战争

废刀令和神风连之反

根据陆军卿山县有朋的建议(明治·十二·七),明治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发布了废刀令,禁止穿大礼服者、军人、警察官以外的人带刀。明治四年的散发脱刀令发布以后,士族带刀的仍未绝迹,在征兵令之后又发出了一次废刀令,同年八月又实施了废止俸禄制的金禄处理,从而完全剥夺了士族的特权,至此深怀不满的士族的反抗终于爆发。

明治九年十月,熊本敬神党的 170 余名成员举兵起事。敬神党也称神风连,由保守的熊本士族组成,反对明治政府的开明政策。这次叛乱由国学者林樱园的门下太田黑伴雄、加屋霁坚等指挥,袭击了熊本镇台,杀害了镇台司令官种田政明少将和县令安冈良亮。第二天受到镇台兵的反击,太田黑和加屋均被杀,叛乱被平息(十·二十四~二十五)。次月,熊本镇台强化了防御,在第二年的西南战争中死守笼城。

秋月之乱

福冈县旧秋月藩士,同任藩少参事的矶淳和宫崎车之助等人,与主张国权提倡征韩的神风连以及萩的前原一诚串通一气,当明治九年十月二十六日熊本神风连之乱的消息传来后,立即在秋月学校等地集会,第二天 230 余名士族举兵进入丰津(丰前),准备和萩的前原势力合流,但旧小仓藩士族未能响应,反遭应福冈县令邀请来的小仓镇台福冈分营兵的袭击,矶、宫崎等主张解散的 7 名同志在江川谷自杀(十·二十八)。宫崎的弟弟今村百太郎

等仍转战于秋月方面,到十一月三日叛乱被平息,今村等 2 人被处斩首刑(十

二·三),受惩罚者达 144 人。

萩之乱

熊本之变传到山口县的萩,以前原一诚为中心的 80 余人不满士族立即会集在明伦馆(十·二十六),第二天以该校为大本营号称殉国军起事,这和秋月之乱是同一天。前原在大村益次郎死后,由参事转任兵部大辅,后辞职

(明治三·九)返回故里萩。其举兵的主要目的是反对和攻击政府实施的地租改正、桦太千岛的交换和对士族的处置。叛乱军在冲原的造枪所夺取了武器准备袭击山口,为避开镇台兵计划转山阴道然后东上,结果在十一月六日遭到政府军的总攻击,前原在岛根县被捕,和同志奥平谦辅一起被处斩(十二·三)。处以终身监禁者达 64 名。

对这些叛乱,在萩、福冈、熊本分别设置了临时裁判所,大木乔任司法卿亲临现场进行指挥,据说与佐贺之乱时不一样,萩临时裁判所所长岩村通俊(高俊的长兄)和山口县令关口隆吉在对前原等人的待遇上仍不失礼节。 [思案桥事件] 明治九年十月,在秋月和萩的叛乱发生后不久,又在东

京府下发生了旧会津藩士的叛乱未遂事件(十·二十九)。和前原一诚有联系的永冈久茂(青森县权大属)在《评论新闻》(海老原穆发行)上攻击了政府,并与同志一起企图袭击千叶县厅,他们在乘船时被发觉,永冈久茂在小冈町思案桥附近因杀伤了巡查而被逮捕,后死于狱中。关于这次思案桥事件还出版了许多带有插图的通俗读物。

西南战争

明治六年十月下野归乡的西乡隆盛于明治七年六月在鹿儿岛设立了私立学校。该校由步枪学校(篠原国干任监督)和炮队学校(村田新人)组成, 并在城下和各乡设有分校,经费由县费支付。县令大山纲良支援西乡等人, 并将与私立学校有关的人物任命为区户长和警察官。对于地租改正和秩禄处分,在鹿儿岛并没有按照政府的意向和命令办,可以说当时中央对鹿儿岛鞭长莫及,正如木户孝允指责的那样,鹿儿岛“犹如独立王国”。明治九年八月,因县政改革问题赴京的大山县令,关于秩禄处分问题要求政府将鹿儿岛作为特例予以承认。西部各地相继发生的士族叛乱都期待着西乡能给予呼应,然而西乡接到熊本、萩之乱的消息后并未采取行动,反而要求壮士们不要妄动。但是明治十年一月三十日,私学校学生占领了草牟田的火药局和矶的造船所,并夺取了弹药武器,接着在二月三日逮捕了潜伏在鹿儿岛的少警部中原尚雄等人,经过审问得到了计划暗杀西乡的口供,这件事被广泛流传。西乡从县内游猎地返回鹿儿岛(二·三)后,和桐野利秋、篠原国干等进行了协商,根据众议决定起兵,并将决定通告了大山县令(二·七)。

[西乡的举兵] 二月十二日,由西乡、桐野、篠原连名签署的给县厅的通告中称“今般有向政府询问之事,不日将由当地启程”。同月十五日西乡率部下从鹿儿岛向北进发。此时鹿儿岛叛乱的报告已传到京都的行在所(天皇正在行幸中)(二·六),川村纯义(海军大辅)等人被派往鹿儿岛(二·九抵达),不久便明确地将叛乱的情况经海路迅速回报到京都。二月十九日发出了追讨贼徒令,任命有栖川宫炽仁亲王为征讨总督,动员了近卫军和各镇台的兵力约 3 万人,从海陆发起进攻。

[熊本城的攻防] 萨摩军约 13000 人再加上从熊本、宫崎、大分来的士族,总计 3 万人进攻包围了镇台、熊本城。谷干城司令官率镇台兵进行死守,

救援的政府军经过和萨摩军激战占领了田原坂,围攻 50 天,才解除了萨摩军

对熊本城的包围(四·十四)。在此期间,柳原前光敕使率 7 艘舰船抵达鹿儿岛,向岛津忠义传达了镇抚的敕旨(三·八),并命令大山县令随行进京, 以袒护西乡军的罪名将他提交临时裁判所(九·三,斩首)。

[西南战争的平息] 政府于明治十年五月开始募集巡查,编成新选旅团,补充增加了兵力,追击西乡军转战于宫崎县内,并占领了臼杵(六·十)、都城(七·二十四)、延冈(八·十四)等地,西乡等人在可爱岳突破了政府军的重围返回了鹿儿岛,并占据城山(九·一),但在政府军的总攻击下, 九月二十四日城山陷落,西乡隆盛等人陷于绝境,长达 8 个月的西南之役至此结束。在战争中佐野常民、大给恒等人组成了博爱社,不分敌方我方奋力救护治疗伤病员,以后改称为日本红十字社(明治二十四)。在司法临时裁判所(东京)和九州临时裁判所(裁判长是河野敏镰)对叛徒进行了审讯, 共有 3764 人被判刑,其中 22 人被处斩,31 人被判刑 10 年。

[立志社的策划和建议] 熊本民权党的士族编成了协同队参加了西乡的举兵;在大分县增田宋太郎率兵袭击了大分县厅,失败后也投奔了西乡军, 但是,与西乡等人的愿望相反,除了九州士族的行动外,全国范围内的怀有不满情绪的士族并没有响应。政府担心高知县内士族的动向,采取了积极的对策。立志社的干部曾企图趁私立学校起事之机采取武力行动。明治十年六月首先由总代片冈健吉将开设国会的建议书呈递到京都的行在所,但被驳

回。因此,为谴责政府的失政,立志社将开设民选议院建议书的解释全文印刷出来公布于众。激进派的林有造、大江卓等人串通元老院干事陆奥宗光, 着手进行举兵的准备,但中途事发被捕(六月~八月),而且被除去士族身份。明治十一年八月,林大江等人受到监禁 10 年的判决,陆奥、冈本健三郎、

片冈则分别被判处 5 年、2 年和 100 天的监禁。其中,陆奥(十一年六月逮捕)在山形、宫城两监狱关押期间,翻译了边沁的著书,题名为《利学正宗》, 明治十六年一月陆奥出狱后此书出版发行。

[西南战争的意义] 在最大的士族叛乱——西南战争中,士族的武装力量败在了由百姓町人编成的镇台兵手下,从而证实了征兵制度的效果。自此, 士族的反政府运动不再依赖武力,而是靠言论,或者是开展包括农民层在内的自由民权运动和开设国会运动。继明治九年的废刀令、废止禄制之后,从旧武士团、士族的地位、动向来看,可以说西南战争标志着明治维新进入了新的阶段。作为余波,明治十一年大久保利通被暗杀;被称之为“维新三杰” 的指导人物中的木户孝允在战争期间病死(十·五·二十六);西乡则在城山丧生(九·二十四)。3 人相继去世,维新的指导者和事业都转到了新的指导者手中。

纪尾井坂之变(暗杀大久保)

明治十一年五月十四日,内务卿大久保利通在东京赤坂纪尾井坂附近的清水谷,遭石川县士族岛田一郎等 6 人袭击而毙命。岛田原为陆军大尉,明治八年参加了创立爱国社的集会,作为征韩论者,他醉心于西乡隆盛。岛田怀揣反对藩阀的斩奸状,在采取行动后向政府自首,被处以斩首刑(七·二十七)。

大久保被暗杀的当天,曾接待了福岛县令山吉盛典的访问,并向山吉表明维新将分为 3 期进行,而现阶段则致力于推进第一期向第二期的转变,随后即遭暗杀。由伊藤博文(工部卿)继任内务卿。

竹桥事件

大久保被暗杀约 3 个月后,竹桥兵营近卫炮兵大队的叛乱对政府是一个

很大的打击。明治十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夜,该大队的 260 余名士兵因不满在西南战争中的奖赏和薪金而发起叛乱。叛乱士兵将大队长和值班士官杀害, 并将大炮拖出来向大隈宅邸发射炮弹,接着向赤坂的临时皇居进发。这次叛乱原计划直接向天皇上诉,逮捕政府的高官,但因事前被察觉,在很短时间内便被镇压下去了。经陆军裁判所(裁判长黑川通轨,判事山川浩)审讯, 十月十五日判处 53 名叛乱士兵死刑,即日在深川越中岛执行。第二年又有 2

人被处死刑共计 55 人。被称之竹桥骚动的近卫炮兵的叛乱,除对奖赏和薪金的不满外,根据有关知情者的供述,还涉及到征兵制和民权论等问题。后由西周起草,以山县陆军卿的名义于明治十一年十月发布的《军人训诫》(明治十一年八月)中,在解释说明军人精神的同时,还严禁军人干预政治。

增设集治监

士族叛乱相继被镇压下去,监狱中囚满为患,于是政府开始考虑在北海道新设收容被判徒刑、流放刑、终身监禁刑的囚徒的集治监,并先后在桦户

(明治十四·八,第一任典狱为月形洁)、空知(十五·六)、钏路(十八·九)

进行了新监的建设。在兵库设置了囚犯移送前暂时收监的临时拘留所,同时在东京(小菅)、宫城、三池的三所集治监也附设了临时拘留所。在开拓北海道期间,囚徒们被强制进行筑路、垦荒和采矿等劳动。

制定勋章

对国家立下功劳的人,作为一种荣誉,明治八年四月十日制定了赏牌(勋一等~勋八等)和从军牌制度(太政官布告),第二年改称勋章(明治九·十一·十四),以后又设立了对有战功者的金◻勋章(功一级~功七级),(二十三·二·十一),并附加了年金(二十八·十)。同时还在正院设立了赏勋事务局(明治九·十),任命了议定官(参议、省卿、陆海军中将以上), 大给恒因提出此议案而担任了副长官(十一·三赏勋局副总裁,二十八·八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