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明治外交的开端

王政复古的对外通告

庆应三年十月大政奉还后,德川庆喜依旧掌握着与外国的交际权,十二月的王政复古政变后,各国使臣都被引见到大阪城,并通知他们德川庆喜负责与诸国的交际工作(十二·十六)。因政权交接时,外交权没有被继承下来,所以维新后的一个时期中,在旧幕府和新政府之间形成了外交二元化的状态。维新以前担任对外交涉的旧幕府方面在涉外工作中走在了前面,外交工作迟钝的新政府庆应四年一月九日虽也任命了外国事务总裁(嘉彰亲王) 和外国事务取调挂,但两天后的十一日便发生了神户事件,当受到英国公使帕克斯追问时,才匆忙通告了王政复古。一月十五日(1868.2.8),敕使东久世通禧在兵库的运上所会见了法、英、荷、意、美、普六国公使,通告了王政复古,递交了国书(庆应四·一·十)。书中以“日本国天皇”的名义声明:“因将军庆喜己将政权返上,内外政事将由天皇亲裁,以前的条约中皆用大君之名称,今后更换成天皇的称谓,诸国交接(外交)之职,将任命给政府的有司们”,末尾盖上了“大日本国玺”的大印。

这次会见是新政府的要人第一次和外国使臣的正式交往,除敕使以外, 担任外国事务的岩下佐次右卫门(方平)、伊藤俊辅(博文)、寺岛陶藏(宗则)、陆奥阳之助(宗光)、吉井幸辅(友实)、片野十郎(长州藩士)等人也出席了。其中除陆奥(和歌山藩出身)一人外,其他人都是萨长出身。

开国和亲的布告

在向外国通告的同一天(一·十五),新政府向国内也公布了与外国交往要基于“宇内之公法”的开国和亲的方针。基于万国公法即国际法,也就是与维新以前一般以夷狄视之的外国进行修好的规则。由此可以看出:以倡导“尊王攘夷”的讨幕派为中心成立的新政权,已把方针转到开国和亲上, 因幕末庆应元年的条约敕许问题不是众所周知,所以开国和亲方针的转变, 使一般人感到意外,特别是在持攘夷观念的人中间出现了袭击外国人和开国论者的现象,在此前后相继发生了神户事件、堺事件、袭击英国公使一行等事件,所以开国和亲方针一般来说给人一种意外感。

神户事件

备前(冈山)藩兵受新政府之命担任警备摄津西宫的任务,在东上途中, 庆应四年一月十一日(1868.2.4)日置带刀(家老)率领的队伍,在神户(三宫神社前)以登陆的法国人闯入了炮队的行列为发端引起了和英、法、美各国军队的冲突。各国使臣出兵占领了神户市街的东西两口,禁止武士通行, 另外在港内扣留了 6 艘诸藩的舰船。(藩船后来都被返还,但扣押品几乎没有退回)。列国要求政府谢罪和对开枪的责任者处以极刑。二月二日备前藩的西宫警备被解除,并给予日置谨慎的处分,二月九日伊达宗城(外国事务总督)向列国使臣谢罪,同一天,在神户的永福寺,队长泷善三郎引咎自责剖腹而死。招致外国兵对神户的一时保障占领的所谓“备前乱妨”事件,在发生一个月后也解决了。

堺事件

同年二月十五日,发生了受新政府之命警备堺的土佐藩兵杀伤法国水兵的事件。法舰双联号在堺登陆的水兵和藩兵发生了争执,结果法国兵 11 人(士官 1 人,水兵 10 人)被杀害,4 人重伤。罗修斯公使表示强烈抗议,提出了

(1)定关系者死罪;(2)支付死者家属扶助金 15 万美元;(3)政府和藩

主谢罪,等 5 项要求,其他各国的公使也都劝戒日本接受要求。因神户事件才解决不久(6 天后),而且此前一天刚通知了天皇要召见各国公使的决定, 因此,政府为了表示对外和亲的诚意,全面接受了法国的苛刻要求,命令土佐藩士 20 人剖腹自杀。二月二十三日,在堺的妙国寺对队长箕浦猪之吉、西

村左平次等人行刑的过程中,当第 11 个人剖腹后,在场的波提特阿尔法国舰

长要求中止执刑,接着公使也出来制止,剩下的 9 人才免于一死,后改为流放。第二天山阶宫晃亲王(外国事务局督)在法舰威尼斯号上向公使、舰队司令官谢罪,并对他们救助剖腹者表示了谢意。此事件在发生后的第 9 天得到了解决。

[神户、堺两事件的意义] 这两个事件是因外国人的态度和藩兵的攘夷意识而发生的冲突事件。政府采取了基于万国公法(国际法)来进行处理的方针,而实际上堺事件也同神户事件一样,不折不扣地应允了外国方面的要求,并加以实施。与幕府的交涉相比较,新政府处理两事件的手段要高出一筹,得到了列国的信任。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两次事件可称为明治外交起步的试金石。

袭击英国公使帕克斯一行事件

庆应四年二月十七日,新政府把外国公使晋谒天皇的事通告全国,以谕示和万国交际的趣旨。二月三十日(1868.3.23)外国公使谒见了天皇。

当日,法国全权公使罗修斯从相国寺出发,荷兰公使代理波尔斯布鲁克从南禅寺出发进入紫宸殿。而英国公使帕克斯离开其住所知恩院后,当队伍行至四条绳手大街时,从聚集的人群中跑出两名刺客,袭击并打伤了前面的骑兵。公使虽无事,但中止了进宫。护卫中的后藤象二郎和中井弘藏(弘) 奋起与犯人拼搏,杀死了朱雀操(林田贞坚),捕捉了三枝蓊。负伤的三枝是大和出生的僧人,曾投靠天诛组的举兵,失败后参加了新政府中鹫尾隆聚手下的御亲兵而进入二条城,因愤慨于外夷的参朝,与包括朱雀在内的 5 人

共同策划了这次袭击行动,另外 3 人没有参加。政府派伊达宗城(外国事务局补)前往公使宿舍慰问,三月一日三条副总裁等拜访了帕克斯,向他说明了日本政府削除犯人的士籍并处以枭首的判决,得到了英国公使的谅解。接着向刑法事务局宣布三枝、朱雀枭首示众,并在京都粟田口对三枝处以极刑

(三·四),其他 3 人判处流放。三月十五日公布的五榜揭示中明文记载: 杀害外国人的行为有背朝命,不仅“酿成国难”,而且将失信于各国,故“削除士籍处以适当的典刑”。这个布告的文案内容也是应帕克斯事先要求内示并得到其同意的,政府内部曾担心激起攘夷主义者的愤怒情绪而想暂缓发表,但应英国方面(随帕克斯参朝的密特福德“书”记官)的要求还是公布了。另外,对在事件现场担当公使防卫的后藤、中井二人,英国女王赠送了标志武人最高荣誉的刀剑;政府方面也支付了英国负伤者的抚慰金。因公使自身未受到袭击,故将此事件称之为与发生地相关联的绳手事件。

[英国正式承认新政府] 先前法、荷两国公使在参朝时没有携带信任

状。帕克斯英国公使于庆应四年三月三日(1868.3.26),在沿途戒严中得以参朝。同年闰四月一日(五·二十二),在大阪东本愿寺别院帕克斯公使和肯派尔一起谒见了大阪行幸中的明治天皇,并提交了维多利亚女王的信任状,伊藤俊辅将敕语译成英文传达给公使。这是明治政府所得到的外国方面最初的正式承认。

债务的继承和处理

新政府除继承幕府和外国缔结的条约外,也承继了幕府、诸藩的对外债务。到废藩置县为止,各藩的对外债务 37 藩共 400 万日元。到明治八年为止, 新政府全部偿还了这些债务。

[下关赔偿金的始末] 幕末在长州藩的下关事件(和 4 国舰队的交战) 中,幕府与 4 国约定 200 万元(墨西哥银元,通用于美洲——译者注)分 6

次支付,第 4 次以后的 150 万元尚未偿还幕府就瓦解了。明治政府在岩仓大使历访各国之际,就要求各国放弃下关赔偿金余额问题进行了交涉,但英、法、荷三国却提出作为放弃的代价要完全许可外国人在内地的旅行。最终政府还是向 4 国支付了余额,明治七年偿还完毕。这原本就是不适当的高额赔偿金,美国政府没有把赔偿金纳入国库,而是在 1883(明治十六)年根据上下两院的决议,将 78.5 万元的赔偿金还给了日本,这笔款项后来成了横滨的建港费用。

[对商人斯耐尔的补偿] 东北战争之际,卖给米泽藩、长冈藩等武器的荷兰商人斯耐尔(修耐尔)之弟,在新潟因战争而受到的损失,明治五年由荷兰办理公使向新政府请求赔偿 56000 余元。政府早些时候,还把向庄内藩等出售交付武器认作违反条约,曾向荷兰公使要求处分斯耐尔,但审判的结果,斯尔未受到处罚。而应荷兰方面的要求,政府在交涉之后,同意向斯耐尔支付会津、米泽两藩的债务白银 4 万两。斯耐尔兄弟的生卒年月不详,兄叫平松武兵卫,住在会津的若松,明治二年伴同日本人渡美,欲在弗罗里达建设若松移民区但未能成功。

[美船斐浩号的补偿] 伴随榎本舰队在箱馆的美国船斐浩号被转卖给法国人商会和美国人商会,在榎本政权降伏后,政府把停泊在青森港的斐浩号作为旧幕府财产予以没收。后由于美国公使的抗议而归还,但在返航横滨的途中沉没了。对美国商人的赔偿要求明治政府没有应允,日美间的这一事件成了付诸于仲裁审判的悬案,但到明治十三年还是补偿了洋银 2.5 万元。明

治十六年美国将下关赔偿金返还给日本后,政府又追加补偿金币 4 万元而了结了此案。

外国利权的收回

明治政府开始着手回收幕府、诸藩给与外国人的权利。

[高岛煤矿] 明治元年,佐贺藩将长崎港外的高岛煤矿的采掘权让给了英国人格洛瓦的商会,后来又转为荷兰商会和佐贺藩共同经营。废藩置县后, 政府展开了回收采掘权的交涉工作,明治六年底达成协议,将煤矿和附属品一起折合成墨银 40 万元,明治七年完成了回收工作。同年拍卖给后藤象二郎,以后又移交给了三菱。

[北海道七重村] 在虾夷地区,从文久年间起,幕府就雇用了布拉克和彭柏利两个美国人调查地质矿产;庆应年间,箱馆奉行让英国人格瓦从事矿

山的开发。普鲁士公使布兰特也表示了对虾夷地区的关心,箱馆副领事哥特

(弟)于庆应三年从箱馆奉行那里得到许可,租借了箱馆近郊龟田村的土地, 接着又从新政府的箱馆府那里获得了开拓七重村的权利。另外,明治二年二月十九日(1869.3.31)。虾夷岛总裁榎本武扬和七重村缔结了将近旁荒野300 万坪(1 坪≈3.3 平方米——译者注)租给七重村 99 年的契约,导入欧洲式的农耕法进行经营。榎本降伏后,哥特(兄)同复归箱馆的清水谷公考府知事再次商定,确认了原有的权利。得知消息的明治政府担心当地成为普鲁士的租界,从明治二年末开始进行解约的交涉,明治三年末支付了补偿费收回了权利。

召还夏威夷移民

自称夏威夷国总领事的美国人王尔德于庆应四年(明治元年)四月,在未得到政府许可的情况下将契约劳动者男女约 150 人由横滨送往夏威夷,他们俗称“元年者”,即最初的日本夏威夷移民。当时日本和夏威夷尚未建交

(明治四年缔约),即使向美国公使抗议也无效果,为此,政府任命上野敬介(景范)为监督正,明治二年九月,上野为了领回日本移民而被派往夏威夷(十一·二十五抵檀香山,三·二·二十五归国)。他看到夏威夷移民的处境并不像日本国内所说的那样恶劣,希望归国者也只不过 40 人。残留者中

的半数在 3 年的契约期满后越洋到了别的国家。根据夏威夷政府的希望,官

约移民开始于 1885 年(明治十八)。

外政机构的成立

新政府的外交机关始于外国事务取调挂的设置(庆应四·一·九),后被改称为外国事务科(同年一·十七)→外国事务局(同年二·三)→外国官(同年闰四·二十一),外国官先由大阪转到京都,随后又移到东京。明治二年七月八日废止外国官,设置外务省,泽宣嘉就任第一任外务卿。明治三年五月,在省内设置了文书司,六月又决定分科为和语(日文)口译、外交书简、记录编缉。到明治六年机构才完全确立起来。同年底设置的各省中, 外务省处在第一位。

驻外使臣的派出

当时的幕府在开国后没有任命对外条约中明文记载的驻外使臣,除后期向法国派出了使者外没有再派出正式的常驻使臣。新政府向各国派遣常驻使臣是从明治三年开始的。同年闰十月,设置了大、中、少辩务使,少辩务使鲛岛尚信被派往英、法、德三国(兼任),同职务的森有礼(萨)被派往美国,明治五年寺岛宗则(外务大辅)作为大辩务使赴任英国。五年十月,大、中、少辩务使分别改为特命全权公使、办理公使、代理公使。明治四年至六年之间,分别在巴黎、华盛顿、伦敦、维也纳、伯林设置了公使馆。另外, 为了适应航海贸易上的需要,在外国的各港口都市开设了领事馆,上海最早

(明治三·十临时领事馆,明治五·二领事馆),其次是纽约(明治五·三), 富田铁之助(仙台藩出身)任副领事,在此之前(明治三·三)在旧金山(桑港)委任美国人布鲁克斯操办领事事务,后任命高木三郎(庄内)为副领事

(明治六)。

[初期的外宾] 在攘夷气氛还相当浓厚的明治二年,政府接待了来访的

英国皇族爱登堡公爵(维多利亚女王的第二王子)。任命伊达宗城、大原重实(重德之子)为领客使,并紧急营造了模仿西洋风格的延辽馆。在做了充分的准备后,同年七月平安无事地接待了来访的爱登堡公爵(七·二十八谒见,八·十一从横滨出发)。当外宾的队列进入宫城时举行了“祓麻事”, 这是怀有攘夷心情的人们,把它理解为祓除谒见天皇的夷人的一种仪式。①

明治五年十月,俄国的阿列克塞亲王(俄帝亚里山大二世第三子)在周游世界的途中访问了日本(十·十七朝见,十·二十八由横滨出发),炽仁亲王和伊达、大原等进行了接待。当时出访的岩仓大使等人,在明治六年(三~ 四月)访问俄国时受到的礼遇,可看作是日本厚待其王子而得到的回报。

① 地赤坂纪州邸的接待中,宝生九郎等表演了能狂言(一种具有台词和戏剧情的艺能。——译者注)(七·二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