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内阁、帝室制度的整顿

岩仓制定宪法的方针

元老院没有采纳国宪案,岩仓具视向诸参议征求有关立宪政体意见后, 向三条、有栖川宫两大臣表示了起用伊藤博文的决心,并命令井上毅(太政官大书记官)对制定宪法的方针进行立案(明治十四·六)。井上接受了政府顾问德国人路易斯勒的建议制定了方案。以方案中提出的意见为基础,岩仓于明治十四年七月将制定宪法的基本方针并附带大纲领、纲领、意见(第一~第三)一起上奏给天皇。大纲共有 18 项:(1)钦定宪法主义;(2)皇室自律主义;(3)统帅权等天皇的大权;(4)大臣对天皇的责任;(5)二院制;(6)限制选举制;(7)预算不成立的情况下,实施前年度的预算等, 完全是基于帝国宪法的基本构想。起草宪法采取了非公开的方式,不仅是因为起草者的名字一旦传到社会上将会引起各种议论,而且还担心会丧失民众对宪法的尊重。因明治十四年十月政变时政府承诺开设国会,所以制定国宪便成为当务之急。

伊藤渡欧调查制定宪法

根据寺岛宗则(元老院议长)的建议(明治十五·一·十五),明治十五年二月,伊藤博文受命为调查宪法出访欧洲(二·二十七),三月三日下达了敕令书,列举了皇室、内阁、上院下院、合省、司法官、地方制度等 31 条调查项目。伊藤率领伊东巳代治、河岛醇、吉田正春(东洋之子)、平田东助、岩仓具定(具视之子)以及明治十四年从东洋自由新闻辞职的西园寺公望等,于三月踏上了访欧的旅途。井上毅(参事院议官)留在日本,跟着路易斯勒进行调查。伊藤一行到达柏林(五·十六)后会见了俾斯麦。在青木周藏驻德公使的斡旋下,公法学者格内斯特和其高徒莫塞对访问团进行了授课。暑假中访问团还在维也纳听取了公法学者斯坦因的讲授,总之,对君权意识很强的德意志式宪法学得较多,访问团希望能邀请斯坦因访日,但因其年迈而谢绝,后来实现了莫塞的访日(明治十九·五~明治二十三·三)。明治十六年七月,伊藤归国途中在香港得到岩仓的死讯(七·二十),八月返抵横滨归朝复命(八·六)。伊藤继承了岩仓的遗志承担了制定宪法的重任。

确立华族制度

岩仓在世时,于明治十五年十二月在宫内省设置了内规取调局,对皇典、华族令进行调查。伊藤归国后,明治十七年三月在宫中设置了制度取调局, 不仅负责对宫内制度的调查,也承担了对国家制度的立案调查,伊藤担任长官,井上毅、伊东巳代治、牧野伸显、尾崎三良、盐田三郎、岩仓具定、金子坚太郎、山胁玄、小中村清矩等兼任御用挂。伊藤还兼任宫内卿,开始着手宫内省的改革和健全宫中的制度。

[华族令] 明治十七年七月,制定了华族令,把华族分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5 等,爵位由男子世袭。明治二年在版籍奉还的同时,已经把公家、大名称为华族,根据华族令,对国家有功劳的人也列入华族授与爵位。新华族共 26 名(萨 12、长 8、土 3、肥 2、其他 1),旧公家原则上

根据家世授与子爵以上爵位,对大名华族则考虑到原有的石高(俸禄额—— 译者注)和在戊辰战争中的表现而授与男爵以上爵位。公爵为原五摄家和维新功臣三条、岩仓、岛津(两家)、毛利,再加上旧将军德川共计 11 家。大久保、木户之子以及旧琉球藩王尚泰授与侯爵,伊藤、山县、黑田等被授与伯爵。明治二十年板垣主张华族论,结果,大隈、后藤、胜等一起被授与了伯爵。华族会馆(明治七年设立)带有华族的监督机关的性质,明治十五年废止了部长局,会馆变成了社交的机关。

内阁制度的创设

在太政官制中,由太政大臣、左大臣、右大臣、参议构成内阁,有栖川宫炽仁亲王(明治十三·二~)为左大臣,岩仓死后(明治十六·七)右大臣空缺,三条太政大臣对诸参议缺乏指导力,因而在确立立宪政治之前,改编和强化官制已迫在眉睫。伊藤缔结完天津条约归国后,说服三条进行改革, 明治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决定了内阁职权,代替了太政官制,内阁制度由此创立。此后废止了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参议、各省卿,设置了总理大臣、各省大臣,除宫内大臣外构成了内阁,各大臣作为国务大臣之一员各自负有单独的责任。宫内大臣置于内阁外,以明确宫中和府中之别。第一任宫内大臣由伊藤兼任,第二任(土方久元)以后再没有兼任者,但又新设了内大臣和宫中顾问官。内大臣保管御玺、国玺(天皇印和国印——译者注), 担任“常侍辅弼”,这是为特别优待长期担任太政大臣(明治四·七·二十九~明治十八·十二·二十二)的三条实美而设置的职位。根据特旨,三条的地位高于首相。

伊藤博文被任命为第一任内阁总理大臣,下级士族出身的人代替旧贵族出身的三条登上了国政的最高位,这就是明治十八年的变革,也可以说是明治十八年政变。第一届内阁中看不到旧公卿的身影,仅“大臣”的名称是旧的。

[伊藤第一届内阁] 明治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成立的第一届内阁,除伊藤首相外,井上馨(外务)、山县有朋(内务)、松方正义(大藏)、大山岩(陆军)、山田显义(司法)等人都以各省卿的身份留任,西乡从道(海军)、森有礼(文部)、谷干城(农商务)、榎本武扬(递信)为新任,结果是萨 4、和 4、土 1(谷)、旧幕 1(榎本)的构成比例。新内阁废除了工部省,设置了递信省;废除了参事院、制度取调局,而在内阁中设置了法制局。附带一笔,总理大臣的年俸为 9600 元,各省大臣为 6000 元。

[公文式] 明治十九年二月二十六日以第一号敕令公布了公文式,决定了法律和命令(敕令、阁令、省)的形式及公布的手续,布告采取了官报的形式(~明治四十·二公式令)。根据山县有朋的建议,官报(题字为三条实美)从明治十六年七月二日开始发行,废除各省日志。各官厅、奏任以上的文官等都附带有购读的义务。

培养官吏制度

伊藤就任首相后不久(明治十八·十二·二十六),在各省事务整理政纲 5 章中,有“选叙”(官吏人事的选任、晋升等事项——译者注)一条, 其中规定“任命晋升由考试决定”,对任用官吏采取了考试制度,明治二十年七月又公布了文官考试试用见习规则。文谓文官,指的是奏任和委任的文

官,对敕任官则没有规定特别的资格。明治十九年三月一日公布了帝国大学令,法科大学对毕业生采取免除文官高等考试所需要的预备考试,这个优待措施,使法科大学成为培养高级官僚的机关。

皇室财产的设定

德大寺实则(明治十二)、岩仓具视(明治十四~十五)、井上馨(明治十四)等人先后提出建议,认为有必要设定皇室的财产。特别是岩仓主张将官有土地都定为皇室财产,并考虑将铁路、工厂也归皇室所有(明治十五·二),但由于井上毅的反对未能实现。明治十五年伊藤博文访欧的调查项目中也包括“皇室并皇族财产”。明治十七年,岩仓死后,政府开始移管日本银行和横滨正金银行的股票,明治十八年十二月设立了宫内省御料局(掌管会计财务的机关——译者注),以掌管接收的山林、原野、矿山等事务。以移管佐渡、生野两矿山(明治二十一)为开端,在各府县规定了世传御料, 且把国有林编入了御料林,国会开设前后的明治二十一~二十三年之间大量国有林被编入,多达 357 万町步(一町步约为 99.2 公亩——译者注)。后又根据皇室典范(明治二十三),确立了世传御料制度,御料局又成为帝室林野局(明治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