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的国际收支均衡
会计的国际收支(Accouting Balance of Payment)是指过去一段时期内(1 年、3 个月或 6 个月),一国居民与别国居民之间全部实物、劳务和金融交易的复式簿记记录,它是一个“事后”的概念,主要用来说明一国对外经济关系的现状和估计对外经济关系的发展态势。
会计的国际收支平衡指从会计记帐的角度,国际收支之借贷双方达于平衡的一种状态。众所周知,由于会计国际收支是根据复式记帐原理记载的, “有借必有贷,贷借必相等”,所以国际收支最终必然是平衡的,因此,我们理解的会计国际收支均衡,必定是其他意义上的。
米德(J·E·Meade)在《国际收支》一书中认为,根据交易的性质,会计国际收支记录的对外交易可以分为两类:自主性交易( Autonomous Transactions)和补偿性或调节性交易(Accomodating or Compensatory Transactions)。前者是经济实体或个人出于自身的某种经济目的而自主地进行的,而与调节一国国际收支状况无关。经常项目中各项交易和长期资本项目就属于此类交易,因为经常项目中贸易和劳务交易乃因国际间商品价格,成本不同及劳务、技术的差异而产生;资本流动则是因为国内与国外的投资预期报酬率不同,或基于投机、分散资产等考虑而产生,这些自发的交易完全基于交易主体自身利益需求而产生,并不考虑到一国国际收支的均衡状况,故可能导致一国国际收支的不均衡。
调节性或补偿性交易是指在自主性交易出现缺口或差额时,进行的弥补性交易,短期资本和官方储备项目就属于此类交易。因此,会计国际收支均衡,是指自主性交易的差额为零。
反过来,通过观察一国调节性交易的金额,也可明了一国的国际收支是否真正达到平衡,若调节性交易的金额不等于零,即自发性交易发生会计的逆差或会计的顺差,表示一国国际收支虽然会计上平衡,但实际上却是失衡。
但是要注意,在实际中要分清一笔交易究竟属于自发性交易,还是调节性或补偿性交易并不容易。
例如一国政府为克服国际收支困难,采取提高利率,紧缩银根之政策, 以吸引国外资本注入,以事后的结果而言,国外资本由于套利而流入,属于
自发行为;但以事前的动机而言,却是一种补偿性交易。在此情况下,我们如何判断哪些资本原来就是要流动的——属于自发性交易?哪些资本是为了平衡国际收支,调高利率后才流动的——属于补偿性交易?因此,由于自发性交易和调节性交易有时难以认定,也就难以判断国际收支是否达到实际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