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贸易与外汇曾制政策

贸易与外汇管制是政府通过发布行政命令,对国际经济交易进行行政干预,以求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

对贸易的管制指一国政府对进出口商品的数量、价格、来源地、销售对象等进行直接的行政管理,使其符合本国的利益要求,它主要有两种形式: 许可证制和配额制。

许可证制度下,国家对需要控制的商品列名公布,凡是列入品名表的进出口商品,在进口或出口之前必须向主管机关申请,请主管部门审批后,发给进出口许可证,然后凭证办理报关手续。通过实施许可证制度,政府不仅可以对本国的贸易收支总规模实行有效控制,还可以随时根据需要调整对外贸易结构,使之有利于国际收支均衡的实现。

配额制是对某些商品的进出口在金额或数量上所采取的限制,分进口配额和出口配额两种。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根据某些商品的供求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规定最高限额,限额以内的货物可以进口或出口,超过限额的则不准进口或出口。配额制可有效地防止过度出口对本国经济带来的冲击和过度进口对本国外汇收入带来的损失。

对外汇的管制指一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对外汇交易和国际结算采取限制性措施,以维持国际收支的均衡,外汇管制可以从四个方面对国际收支进行调

整:

  1. 对外汇收入的管制。其主要内容指规定出口商必须把全部或一部分出口贸易所得的外汇收入,按官定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以保证国家集中外汇收入,统一使用。

  2. 对外汇支出的管制。其内容指对进口用汇和应付外债本息及个别用汇等的对外支付实行审批制度,只有经政府指定的有关机构批准后,才可以进行上述对外支付。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减少外汇支出,防止资本外逃,减缓国际收支逆差。

  3. 对资本输出入的管制。其内容指对本国资本的流出、外国短期性资本的流入及外国投资利润的汇出等实施的管制。对资本输出入的管制可以有效地防止因投机行为或心理预期等造成的资本大量不合理流动给一国国际收支带来的冲击,从而有利于维持一国国际收支的均衡。

进入 80 年代后,由于国际金融市场放松管制,对资本流动赋税保证办法有所改变,融资工具不断创新,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与竞争性增强,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对资本流动的管制主要趋势是放松。

  1. 对汇率的管制。指一国中央银行普遍推行复汇率制,并有意识地利用复汇率,达到“奖出限入”、增加外汇收入、减少外汇支出的目的。例如,

    “二战”后初期,法国、联邦德国等国家都间接实行过所谓的“多重汇率制”, 即规定某些出口商品和非贸易项目的一部分外汇收入可不按官定汇率在官方市场出售,而在自由市场出售;某些进口商品和非贸易业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外汇支出,不按官方汇率到指定银行购买,而允许其按自由汇率在自由巾场购买,以达到“奖出限入”的目的。

与财政金融政策和汇率政策相比,直接管制对国际收支调整所取得的效果速度要快得多与国际信贷政策相比,直接管制对一国当局而言,更有主动性。所以在应付国际收支不均衡时,它不失为一种强有力的手段。并且直接管制具有较强的选择性,可针对某种特殊的局部不平衡采取对应的措施,又不致于影响国际收支的其他方面。但是正如其他行政措施一样,直接管制会带来这样或那样的弊端,并容易受到来自国内外的抵制。

一国在发生国际收支差额时,通常根据不同的情况,有选择。有侧重地使用某些政策,使其有机地结合,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