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二次西西里奴隶起义和“同盟”战争

第二次西西里奴隶起义 公元前 104 年,西西里岛再次爆发大规模奴隶起义。其直接导火线是西西里总督涅尔瓦停止释放奴隶事件。当罗马人与朱古达和条顿人、森布里亚人作战时,深感兵力不足,元老院就准许马略向行省和同盟国召募军队。但许多行省和同盟国的自由民却因债务关系论为奴隶,不能提供兵源,于是元老院下令,凡“非法”将自由人沦为奴隶的应予以释放。西西里总督涅尔瓦得到命令后,开始对奴隶进行审查,并释放了 800 多名奴隶。后来涅尔瓦接受了奴隶主的贿赂,停止了释放工作。奴隶们愤然举行起义。

公元前 104 年,西西里岛西部赫拉克里亚城附近的 80 名奴隶在萨维乌斯领导下首先发难。起义军推选萨维乌斯为王,取名特里丰(是叙利亚国王常用的名字),以特里奥卡拉为中心。不久,在西西里西部利利贝城附近又有一万人的起义队伍,在奴隶阿铁尼奥的领导下与萨维乌斯汇合。起义军声势大增,并屡次击败罗马军队。公元前 103 年,罗马元老院不顾北方日耳曼人入侵的威胁,把一支新征募的 1,7000 人的部队投入西西里战场,由大法官露库鲁勒率领前来镇压起义军。次年,又改派另一大法官塞尔维乌斯前来镇压,但这两个大法官最后都因军事失败被召回罗马,被法庭判处流放。此后起义者又将年轻力壮的奴隶起义者编入军队,四出袭击罗马的军政机构、仓库和驿站。其他起义者则夺取奴隶主的大农庄,把它变成起义者的财产,为起义军供给粮食、马匹及其他军需物资。起义烽火燃烧到西西里大部分地区。

但是这次起义在战略上仍然限于防御。所占的地区主要是乡村,奴隶运动的发展受到明显的限制。后特里丰病逝,阿铁尼奥继为领袖,起义的规模虽仍有所发展,但这时罗马已结束了条顿和森布里亚战争,因此得以向西西里投入较大的兵力。公元前 101 年,阿铁尼奥战死,起义被最后镇压。①此后, 罗马在西西里岛上建立了针对奴隶的恐怖制度,西西里岛上奴隶的地位更趋恶化。

“同盟”战争(公元前 90—88 年) 到公元前二世纪末一世纪初,起来反对罗马统治的,不仅有奴隶和农民,而且也有被征服的意大利居民,即罗马的同盟者。他们在政治上没有公民权,不能参加罗马的政治活动,也不能担任罗马的官吏;在经济和军事上,他们得不到罗马士兵应得的份地;此外,他们还要向罗马提供军饷和军队。这些意大利人一再要求罗马公民权, 但都遭拒绝。公元前 100 年的保民官萨图尔宁和公元前 91 年的保民官德鲁苏等人一再提议将公民权赠与意大利人,均遭反对,此二人也因此而被杀。尤其是德鲁苏法案的受挫和德鲁苏的被杀,使意大利人认识到想以和平方法得到公民权是不可能了,于是掀起了大规模的暴动,以反对罗马。

公元前 90 年,阿斯库伦城的居民首先举起武装反抗罗马的大旗。除了埃特鲁里亚、翁布里亚等罗马附近地区以外,整个意大利,特别是中部和南部

① 普鲁塔克《提比略·格拉古传》Ⅸ。

意大利都卷入了暴动。他们以科菲尼姆为首都,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取名为“意大利”,设立元老院、执政官、大法官等类似罗马的统治机构,并自行铸造货币。罗马派马略和苏拉率军镇压,但屡遭失败。最后罗马统治者又采用分化政策,宣布:凡未参加暴动,忠于罗马的“同盟者”将获得公民权; 接着又宣称:在两个月内放下武器的暴动者可获取公民权。这样埃特鲁里亚人和森布里亚人首先得到了公民权,其他进行抵抗的意大利人也很快被瓦解,同盟战争随即结束。

同盟战争以后,意大利所有居民都逐渐变成罗马公民。虽然在公民大会上,意大利人只被编在 8 个特里布斯内,和原来的 35 个特里布斯相比,还是少数,可是公民权的获得却使意大利上层分子得以加入罗马统治集团,一般群众亦可享受只有罗马公民才能得到的权利和待遇。这就加速了意大利广大地区和罗马融和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