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氏族公社的形成

氏族公社的出现 氏族公社是较前氏族公社完善、系统的早期人类社会组织,是由出自一个共同祖先和彼此不能通婚的人们组成的血缘亲属集团。氏族的本质特征是实行外婚制,两个相互通婚的氏族组成最初的部落。

氏族成员在集体所有制和平均分配劳动产品的基础上进行生产活动,社会关系依靠血缘亲属关系和人们在长期生存斗争中形成的习惯、风俗来加以调节。氏族组织在其存在的大部分时间里一般不包括家庭,家庭嵌入氏族之时便是氏族公社解体的开始。

部落是较氏族规模更大的人类共同体,看来与氏族同时产生。起初,部落内只包含两个氏族,后来氏族人口增殖,两个通婚的氏族各自分出新的氏族,部落所含氏族数量逐渐增多,一个部落可有几个或十几个氏族。从一开始,部落形成了自己的跨氏族的调节、管理机制,并渐渐在氏族大会之上形

成了部落大会、氏族酋长会议等机构,甚至出现部落所有的财产,如公共活动用地等。部落是人类社会结构趋于复杂化、多样化的初期体现。

氏族公社自前氏族公社脱胎而出的时间,恐怕永远是一个谜。较有代表性的假设是在早期智人时期,①理由是人类在此期间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有了明显进步,生产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要求一种更为巩固的、系统规范的组织。因此人类实行了内婚禁忌,使过去偶而存在的外婚形式变为唯一的婚配形式,以避免族内婚引起的不和与冲突。①一旦确立了外婚制,前氏族公社即转变为氏族公社。

早期母系氏族公社 氏族公社的表现形式之一,公社成员的血缘亲属关系按母方来计算。马克思主义史学界根据摩尔根和恩格斯的结论,把母系氏族公社看作是普遍存在的第一种公社形式,其后是父系氏族公社。根据是早期人类的性关系混乱,即使内婚制禁忌确立后,氏族外的通婚起初也是以群婚形式,如澳大利亚西维多利亚地区的土著部落内一个氏族的男子是另一个氏族女子的共夫。对应氏族的男女互相可选择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但在一些节日期间,双方均有权和其他性伴侣发生关系。有的部落还盛行一个主夫或主妻以及若干次夫、次妻的习俗。在这种群体婚配的状态下,人们只知其母, 不知其父也不必知其父,所以氏族公社的初期形式是母系氏族。②

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妇女是维系氏族社会的核心,受到社会的尊重。但公社的管理者并非只有妇女才可担任,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了男女平等。民族学材料证明,在一些母系氏族的实例中,有影响的男子也同女子一样被氏族成年人大会选举为酋长。酋长在公社中具有主持仪式、仲裁纠纷、监督公社成员遵守各种习惯准则(外婚、互助、勤勉等)的权威,但不存在个人的特权。

社会生产和生活 早期母系公社存在的时间约相当于旧石器时代中期

(和早期智人时期),人类的生产力比晚期猿人有明显进步,出现修理石核、石片的新技术,产生经过细心敲琢的尖状器、刮削器、石矛头、石球等更有效的工具。

此时,狩猎技能明显提高。原始猎人已会设置陷井,利用石球与绳索结合的飞石索捕捉猎物。能够提供较多肉食的大型动物越来越成为人类捕捉的主要对象。由于一定地区动物品种的局限,所以开始出现追捕野兽的专门化倾向。有些氏族居住洞穴中的兽骨遗存以熊骨为主,有些却是鹿骨占优势。还有许多地方的遗骨主要是猛犸骨或羚羊骨等。在南非的遗址中还发现企鹅与海豹的骨骼。个别临水地区的早期智人不仅狩猎,而且捕鱼。这表明人类食物来源扩大,劳动协作能力的提高。

人们已创造出加工植物种子的技术,如使用砾石研磨器、磨槌、捣槌、杵臼去皮,制粉,大大改善了食品的质量。就采集和狩猎经济在氏族经济中

① 亦有人将氏族公社的产生划至晚期智人时期。其实两种划法均无充分根据。

① 关于内婚禁忌产生的原因,国内外存在多种假设,如对近亲性关系的本能避免说,认识到近亲通婚有害的自然选择说,原始人对血的恐惧说,社会分工说等。总之,氏族产生的原因远未解决。

② 但也有许多国外学者认为最初的亲属关系是按父系计算的,母系氏族只是因某种原因产生的旁支。还有的学者认为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是同时产生、并存发展的,不存在此先彼后的单线联系。现有的材料和人们的认识能力还不足以解决这一问题。比较现存的各种解释,母系氏族的普遍性和先期性似乎有更多的合理性。

的比重而言,温暖和炎热地区的人可能侧重于采集,寒冷地区的人多依赖狩猎。民族学材料表明,在北极圈内活动的氏族部落,狩猎所得占其食物总构成的百分之九十以上。

用火这时已在亚、非、欧三大洲普及。人类显然已发明人工取火技术。并有可能较长期地定居在洞穴内,居住条件有所改善。法国的利亚、博母洞穴内建有椭圆形住所,地面铺着鹅卵石以防潮湿。在乌克兰和法国其它地方还发现人工建造的地面住所。

在早期智人时期,人类肯定已完成了体毛退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