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塞尔维乌斯改革——罗马国家的产生

公元前 6 世纪时,罗马平民的人数大增,如果说在最初,罗马人还可以通过把一部分平民逐渐容纳到血缘亲属的氏族和部落中来的方法解决部分平民不满的话,那么到第六王塞尔维乌斯时期,这种可能已经变得微乎其微, 因为这时的平民人数即使不完全等同于罗马人民,也几乎与它相差无几了。此外,平民在经济和军事事务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罗马的工商业多由平民经营,税收的很大一部分也来自平民。一切与罗马有关的战争,无论是自卫战,还是对外扩张都离不开平民的参与。广大平民对氏族贵族的门阀特权强烈不满。他们要求形成中的罗马国家机构不再是以氏族门第,而是以财产多寡来确定它管辖下居民的权利和义务。而这一点,罗马的氏族制度显然

① 老普林尼认为,利古里亚人是意大利的最早居民。见普林尼《自然史》,Ⅲ,Ⅴ,38。

① 关于埃特鲁里亚人的来源问题,有来自小亚说,来自希腊说和土著说多种。一般认为埃特鲁里亚人来自小亚的吕底亚。参看 H·亨肯:《塔克文尼亚,微兰诺瓦人与早期埃特鲁里亚人》,第 2 卷。

① 史学界对罗马城建城的时间,意见颇不一致,有人认为罗马城建于埃特鲁里亚人统治罗马时期;也有人把罗马城的建立定于公元前 575 年。参见 E.捷尔斯塔特:《早期罗马》,第四,上册。

② 有关罗马部落、胞族和氏族的数字,见狄奥尼修斯,Ⅱ,7,2—— 4。

是无能为力的。塞尔维乌斯改革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进行的。

塞尔维乌斯改革①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按财产多少划分居民等级。规定罗马居民,不论贵族和平民,按财产多少划分为五个等级。第一级,拥有相当 10 万阿司或更多的财产,出重装步兵 80 个百人队(森都里亚),另外出

18 个骑兵队(称骑士);第二级,拥有 7.5 万至 10 万阿司财产,出次重装

步兵 22 个百人队;第三级,拥有 5 万至 7.5 万阿司财产,出次重装步兵 20

个百人队;第四级,拥有 2.5 万至 5 万阿司财产出轻装步兵 22 个百人队;此

外,无产者(proletarii)不入级,出 1 个轻装步兵百人队。共计 193 个百人队。

第二,按百人队设立森都里亚大会(百人队大会)。凡是服兵役的都可参加。这个以财产原则建立的新机构,取代了以氏族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库里亚大会。库里亚大会的一些重要职权:如宣布战争,选举官吏,重大案件的审判等都转归了森都里亚大会。从此,库里亚大会逐渐地丧失其政治上的重要性。在森都里亚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个百人队只有一票,所以第一级的富有者还可操纵绝对多数(98 票),平民的胜利还是初步的。

第三,罗马城内建立四个地域部落作为管理居民的行政单位,代替原来的三个血缘部落。它们各以所在山丘为名,即帕拉丁、埃斯奎林、苏布拉与科里纳尔;城郊农村则划分为 15 或 16 个地区部落。②“这样,在罗马也是在所谓王政被废除之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古代社会制度就已经被破坏了, 代之而起的是一个新的、以地区划分和财产差别为基础的真正的国家制度。”

①塞尔维乌斯改革使氏族制度遭到了严重的失败,基本上完成了由氏族制度到

国家的过渡。②

据传说,王政时代最后一个王高傲者塔克文,独断专横,厉行苛政,罗马人民不胜其苦,终于在公元前 509 年发动暴动,推翻了塔克文家族的统治, 结束了“王政”时代。从此,罗马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即共和国时代。

① 如果算上和罗慕路斯共治的萨宾王塔提乌斯,则为八王。

② 据普鲁塔克《努玛传》,17,记载:当时罗马(不算纺织业)就已有 7 种手工业、即:乐师、金匠、木匠、染匠、皮匠、制革匠和陶匠。从塞尔维乌斯墙的建造看,可能还有建筑业。

① 关于罗马平民和贵族的起源问题有不同的看法,见李雅书:《试论罗马贵族和平民的起源》,载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编《史学论文集》1982 年。并参见刘家和主编的《世界上古史》,1987 年版,第 297 页,注

①。

② 见狄奥尼修斯,Ⅵ,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