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言文字

罗马人使用的拉丁文(Lingua Latina),是由居住在第伯河畔的拉丁姆平原上的拉丁人创造的,属字母文字。古典拉丁文有 23 个字母,其中 21 个是从埃特鲁里亚字母派生而来。到中世纪,字母 i 分化为 i 和 j,v 分化为u、v 和 w,这样就产生了 26 个罗马字母。最早使用拉丁字母刻写的铭文见于普雷内斯大饰针上,这是一枚公元前 7 世纪的斗篷别针,文字从左到右写作“MANIOSMED FHEFHAKED NUMASIOI”,意思为“马尼乌斯给努美里乌斯制做了我”。

拉丁文字继承并发展了希腊文字形体上的优点:简单、匀称、美观、便于阅读和连写。由于拉丁文字本身的这些优点,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人继承了它,形成了“拉丁文民族”,现在,拉丁语已经成为国际性书面语而很少用作口语,它并不作为哪国人民的国语,也并非为哪个国家所特有,但由于它的中立性和巨大影响而成了世界人民的共同财富。③大量的拉丁科学术语和缩写被广泛应用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许多学科。显示出它特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