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新王国时期的埃及一、埃及帝国的形成和统治

埃及帝国的形成 埃及在驱逐喜克索斯人后,它的统治者立即开始了对外侵略和掠夺的战争,历时约一百年之久,把埃及从一个囿于尼罗河谷及其三角洲的地域王国变成为一个地跨西亚北非的奴隶制帝国。这是古代世界的第一个帝国。

对外征服从雅赫摩斯一世时就已开始。他向北,在追击喜克索斯人的过程中到达了叙利亚的扎西;向南,则为“驱逐努比亚的游牧人而到达了克亨色诺弗尔”。他的继承者阿蒙霍特普一世时,远征努比亚达到第二瀑布;对西方的利比亚用兵达到伊穆克赫克。

阿蒙霍特普一世的女婿和继承人图特摩斯一世是埃及帝国的奠基人。他多年征战,同西亚的米丹尼强国争夺对叙利亚和巴勒斯坦的控制权,把埃及北部疆界推进到了北部叙利亚和幼发拉底河上游。在南方,他到达了尼罗河上第三瀑布以外的地方,在第二瀑布以南 75 英里处建立了要塞。图勒的铭文说,他在此国王统治时成了努比亚的总督,表明当时埃及对努比亚的征服和统治已经巩固了下来。

随后的两个国王甚少对外征战:图特摩斯二世仅统治 8 年;女王哈特舍普苏特基本停止了对西亚和努比亚用兵,但发展了同蓬特地方的贸易往来。埃及帝国的最后建立者是图特摩斯三世。他在复位第 2 年(即他统治的

第 22 年)就开始远征西亚,在美吉多战役中打败了米丹尼王国支持下的以卡叠什为首的叙利亚联军。在其统治时期,战败了米丹尼王国,迫使其退至幼发拉底河以北。这一胜利震撼了整个西亚:米丹尼从此不再与埃及为敌,且成了埃及的盟友,还多次与埃及联姻。亚述、喀西特巴比伦也纷纷与埃及交好,巴比伦将一位公主嫁给了埃及法老。图特摩斯三世还将埃及的南部边界推进到了尼罗河第四瀑布以外。他以后的埃及诸王进行的战争(包括阿蒙霍特普二世的叙利亚战争)都只不过是镇压被征服地区的反抗和起义,而无新的征服。

埃及帝国的统治 新王国时期,特别是其初期,君主专制更加强化。埃及的国王被称为“法老”大约是从图特摩斯三世时开始的。从图特摩斯三世给宰相列赫米留的训令可知,国王拥有极大的权威。

在国王之下的宰相(维西尔)之职,在新王国时被一分为二,即设立了两个维西尔。其中之一主管上埃及事务(兼管努比亚);另一个分管下埃及

(可能还包括西亚)的事务。前者权力较大,国王不在时可代行朝政。从列赫米留的铭文和其它资料可知,行政、经济、司法、宗教、土地诉讼、分家析产、灌溉、遗嘱、农事、赋税等都在宰相的职责范围之内。但他主要是执行法老的指令。

宰相之下有管理各种事务的机构,诸如管理北方港口、南方大门(即要塞)、土地等等的机构。

地方上仍以诺姆为单位,但诺马尔赫的权力已不如前,他们已不能象中王国那样独树一帜地起来反对王权。

军队是帝国的物质支柱。这时埃及军队增加了一个新的兵种——战车兵。战车兵大多由富家子弟组成,其生活起居和牲畜饲养均由奴隶、仆人侍

候,这是一般人负担不起的。自第十八王朝中叶起,埃及军队中的雇佣兵开始起重要作用。

对被征服地区,埃及人一方面派总督治理,派军队驻防;另一方面,还利用当地土著王公贵族进行统治。埃及人每占领一地,便把当地统治者的孩子作为人质带到埃及去,让其接受埃及教育,待其父辈死后,便让他们回去接替其父辈的职位:“王公们及其兄弟的儿童被运走,以便送往埃及,作为人质。如果这些王公中有人死去,陛下就派他的儿子来接替他们的位置。” 以夷制夷的思想十分明确。在努比亚,由埃及王子任总督,被称作“库什王子”,显然是让其接受行政能力的锻炼。

帝国时代有一个庞大的军事官僚机构。官吏出自奴隶主的不同集团和阶层:贵族奴隶主、神庙祭司奴隶主(尤其是阿蒙神庙祭司),以及新兴的中小奴隶主涅木虎。

维持庞大帝国的军事官僚机构的经济来源,一方面是向国内人民征收赋税;另一方面则是战争掠夺和向被征服地人民征收贡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