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古史

第一章 原始社会概 论

史料 史料是人类社会在运动过程中留下的痕迹,是研究人类史的唯一根据。原始社会史的史料主要来自如下几门学科:

  1. 考古学 在寻找、发掘、整理古文物的基础上研究人类史的学科,属于历史学的一个分支。其材料有助于认识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方向, 对了解人类的社会关系和思想文化发展状况也有一定帮助。考古材料包括原始人类使用的工具、用具、武器、居住遗址、墓葬、艺术作品等。

  2. 古人类学 从生物学角度研究人类起源的学科。其材料由古人类的各种骨骸组成,对认识人类的形成具有决定的意义。

  3. 民族学 以氏族、部落、部族和民族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民族学的研究对象中,有一些是直到近代或现代仍处于史前社会的氏族、部落。他们是整个人类早期状态的活化石。但在近代研究者发现他们时已处于原始时代晚期,并且后来不同程度地受到文明的影响,所以原始社会的形成与早期发展不在民族学的直接观察之内,现有材料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此外,语言学、神话学、古生物学、古地质学等学科的材料对重构远古人类的历史也有辅助意义。

由于原始社会的绝大部分时间属于无文字可考的时代,前人遗下的文字史料相对而言用处较小,这是原始社会史与文明史在史料方面的最大不同之点。

就原始社会史的史料总量而言,应该说相当贫乏,远不足以覆盖二三百万年的漫长时段和世界范围内的巨大空间。因而现有的原始社会史的记录和解释较其它历史学科存在更多的空白,许多论点的史料基础十分薄弱,有些还限于纯粹的假设。

史学史 史学史是关于历史学科发生、发展过程的认识。①作为人类史学史的一部分,原始社会史的史学史专门讨论原始社会史认识的产生、发展的一般过程。

人类对自己早期的历史始终保持浓厚的兴趣,不断寻找关于自己起源和最初生活状况的答案。起初在人们头脑中占统治地位的是神灵造人的特创论思想,摩西五经所载上帝造人的说法可谓之典型代表。在神创人的前提下, 一些民族还假设出人类早期生活的一般图景,为史前人类社会涂上层美妙的油彩,没有私有财产,没有阶级和国家,是人类的黄金时代。除特创论外, 古代还有其它关于人类起源的假说,原始社会史材料的真正积累发生在 15 世纪末的地理大发现之后。新航路和新大陆的发现扩大了欧洲人的视野,与欧洲人外貌、服饰、语言、生活习俗、宗教、社会组织迥然有别的各地土著引起殖民者的极大兴趣。他们对此做了广泛观察和描述,一些欧洲学者开始从更广阔的范围内比较和理解这些现象。他们赋予新大陆的“野蛮民族”以普遍意义,提出私有财产、阶级、国家、法律等社会现象的起源问题。

在人类起源方面,17—18 世纪出现对类人猿和人类器官加以比较研究的趋向,法国学者布丰首次提出人猿共祖的假说;他的学生拉马克则在 1809

① 史学史如同历史概念一样有双重含义,既可以指客观的历史过程,又可以指人们对这一过程的认识。

年论证和展开了导师的生物变异和人猿共祖的思想;英国生物学家达尔文的

《物种起源》(1859)和《人类起源和性的选择》(1871)两部著作完成了这一使命,提出以自然选择为基础的生物进化理论体系,证明现有生物,包括人类自身都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

达尔文等人的进化论影响到西欧学者重构原始社会组织和思想文化的努力,一些人已认识到人类社会也同有机界一样在不断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进化。瑞士学者巴霍芬在其代表作《母权论》(1867)中首次为原始社会的发展确定一个统一的模式,提出人类社会从杂婚形态经母权制到父权制的三段式。美国学者摩尔根继续巴霍芬的研究,在《古代社会》(1877)一书中根据印第安人的社会状况和亲属制度,揭示了氏族组织的本质及其与部落的关系,设计出从杂婚经血缘家族等过渡形态到母系氏族、父系氏族的公式。他关于工具和技术的进步决定着社会的发展以及家族、氏族、私有财产、特权阶级、政治社会(即国家)等均不是从来就有的思想,等于“重新发现了四十年前马克思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①

这样,至 19 世纪 70 年代,作为一种独立研究对象的原始社会史已有了基本框架和材料,有了起止界限和解释体系,并因此产生了一批专业工作者。

原始社会史的发展为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始社会史观准备了条件。为了从根本上说明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论,两人非常重视对原始社会的研究。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便论及了部落所有制;后来两人在合著和单个的作品中多次论及原始社会问题,如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

《〈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谈及公社会所有制和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在有关爱尔兰史、日耳曼史的一系列著作和《资本论》、《自然辩证法》、《反杜林论》中论及原始社会史和氏族制问题,把它们作为人类社会经济关系演化过程的起点。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论述了原始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重点分析了氏族公社解体和阶级、国家形成的原因、过程, 证明它们的生灭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两位思想家的论述为马克思主义的原始社会史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进入 20 世纪以后,原始社会史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均为 19 世纪所无可比拟。在各国出版的世界史和国别史著作中,原始社会史成为不可缺少的部分, 而且不同文本的原始社会史专史和不同课题的专著大量问世,形成众多的流派。20 世纪在古人类学和考古学领域不断有突破性发现。目前建立起的人类进化链中的化石绝大部分是在本世纪出土的,人类社会的早期历史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改写。民族学在收集残余氏族社会的材料、澄清和深入研究氏族制的形成、运作、解体问题等方面的成绩也很突出。研究原始社会史队伍在扩大,研究方法和手段在更新。一些难度很大的课题,如人类起源,已有现代自然科学的有力介入。原始社会史已形成了多学科交叉的格局。

原始社会史的分期 历史工作者为了认识的方便起见,根据特定的标准把历史从时间和内容上分割成一些彼此衔接但又不同的段落,借以说明历史的统一性和多样性、阶段性和连续性。这种做法称作历史分期。

18 世纪的法国学者康多尔歇根据早期人类的经济生活方式把历史分成渔猎、畜牧业、农业三种循序渐进的阶段。这是从整体上对原始社会分期的一种尝试。与此类似,西方也有的学者用猎人时代和农人时代来概括原始社

①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 4 卷,第 1 页。

会的不同阶段。18 世纪还有人从文化的角度分出蒙昧、野蛮、文明的人类社会发展三段式。

比较精确的分期属于考古学家。丹麦考古学家汤姆森在 19 世纪初提出石器、青铜、铁器时代三个大的段落。后人又在大的段落内还继续分出若干小段,如旧石器时代早、中、晚期等,这是目前各国普遍使用的分期法之一。再一种较常用的分期是古人类学家根据化石的区别分出远古人、古人、

智人或猿人、智人等较大的阶段,每阶段内还可分出若干较小的阶段。这也是在原始社会史中实用性很强的分期法。

现代马克思主义史学界把原始社会看作是人类所经历过的第一种社会经济形态。在其发生、发展和灭亡的总过程中区分出前氏族公社(或血缘家族公社、原始群)、氏族公社两大社会发展阶段。氏族公社又分作母系氏族和父系氏族公社两个时期。前期为氏族制的繁荣期,后期为氏族制的衰亡期, 其上层建筑表现为军事民主制。由于这种分期以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总和作为分期的依据,博采其它分期法的优点,因而具有更广阔的涵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