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氏族公社的解体

一 父系氏族公社

父系氏族公社是原始社会解体时期的社会组织形式,按男系确定血统, 家庭关系从对偶婚上升到专偶婚,出现父权制家庭,私有制和阶级产生,维系氏族的血缘纽带松弛,整个社会权力组织向政治组织转化。

母系原则被父系原则取代的原因可能在于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和男子在生产中的地位的改变。

新石器时代末期,人类生产力发展到了一个新高度:金属器时代来临, 犁耕农业产生,农业与畜牧业的大分工明朗化,商品交换问世。

金属器取代新石器同样有一个过程,考古学把这一过程分解为三个阶段,即铜石并用时代,青铜器时代,铁器时代。

早在新石器时代初期,小亚细亚的安那托利亚人便已使用天然铜(公元前 8000—7000 年)。约在公元前 4000 年,近东和印度一些地区开始冶铜。根据国外学者的试验,用铜斧伐树可比用石斧伐树减少 2/3 的劳动。金属器的出现标志着金属器时代的到来。随着新耕地的开垦、栽培和家畜饲养经验的丰富,个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男耕女织的农业经济模式初步成型。此外, 由于犁耕作业技术的发明,早期农民对役畜的需求增加,促进了对大牲畜的饲养和繁殖。而人工饲料的不足又促使人们去利用天然牧场,导致一部分定居部落改变了生活方式,逐渐向草原和半沙漠地带迁徙,转变为游牧部落。

在畜牧业部落中,放牧主要是男子的事,女子主要忙于家内劳动,培育后代。与这种两性的劳动分工相适应,两性的社会地位也发生改变。男子不仅在生产中占绝对优势,而且也希望在社会和家庭中起主导作用。同时,由于这时各个对偶家庭已经积累起一定数量的剩余产品、工具及生活用具,夫妇双方均有加强家庭关系而不致使个人积累的财产落入氏族其他成员之手的愿望。因此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转变便自然发生了。部落内部相互通婚的氏族议定,今后子女留在男方氏族,女方嫁到男方氏族之内。作为失去氏族成员的补偿,女方氏族应得到男方的“彩礼”。①

世系按父系计算和父系氏族公社的产生使氏族从单一的血缘集体变成专偶制家庭组成的社会组织,一个家庭往往包括三、四代男系亲属。每个家庭逐渐成为独立的生产单位,氏族的集体劳动转变为以家庭为单位的劳动,私有制的萌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起来,公有土地分给各家庭使用,并逐渐停止了二次分配。没分配的只是集体必需共用的森林、草场和水源。氏族部落管理与行使权力成为男子的事业,妇女在父系氏族中丧失了原来的平等地位,逐渐成为男性社会的附属物,在一些部落中甚至被剥夺了宗教祭祀的权利,被认为是污秽的象征,不许妇女出现在公共场合。因此,恩格斯把母系原则被推翻视为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激进革命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