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对维持物体运动的不同解释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把宇宙中的运动分为两类。一类运动是“自然运动”,如地面上的重物体下落和轻物体上升,以及天体的运转,这类运动不需要任何外力的作用。而另一类是“非自然运动”,如物体被举高、被推动、被迫离开它们的自然位置。亚里士多德及其学派从直接经验出发, 认为这时必须有力作用在物体上,物体才能离开自然位置做非自然运动。因此为了维持物体的非自然运动,必须有力持续地作用在物体上;没有力的作用,运动的物体就要停下来。

在亚里士多德以后的 2000 多年里,对物体运动状态变化规律的研究一

直没有多大的进展。直到 17 世纪,意大利的著名物理学家伽利略才揭示了运动现象的本质,指出了亚里士多德的观点的错误。伽利略抛弃了自然运动和非自然运动的观点,并且推断出:一旦物体具有某一速度,只要没有加速或减速的原因,这个速度就将保持不变。这就是说,做匀速直线运动是物体固有的属性,并不需要力来维持。

这是对运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