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办员违纪现象的剖析及纠正

随着保险事业的蓬勃发展,在保险代办队伍不断扩大的同时,代办员违纪行为屡禁不止,并有愈演愈烈之势。就违纪手段而言,主要有以下 6 个方面:

一是先斩后奏。这种自我行为具有较强的放纵性,不论合规与否,“生米做成熟饭”再说。这主要表现在行政违纪上,诸如在基建施工、房屋维修、费率浮动、地方摊派以及耐用品的购置等方面,不管批准不批准,反正先干再说,无视纪律规定,以“公”为名,擅自做主。有的随便用公款买小汽车, 有的随意扩大基建计划,置大量超支于不顾。

二是瞒天过海。欺上瞒下,以权谋私。有的愚弄保户多收少赔或克扣赔款;有的公款私存,鲸吞利息;有的借支挪用保费,长期拖欠不还;有的弄虚作假,编造假赔案,中饱私囊。有个代办员一次就编造 6 头耕牛假赔案,

金额达 1390 元。

三是搞乱帐目。有些代办员乘基层管理尚未规范之机,故意把财务帐目搞乱,企图以此掩盖其违纪行为。采取收入不记帐、财务活动不按规定建帐、单据凭证不完整、险种之间混合报帐、拆了东墙补西墙,搞乱资金流动渠道。总之,把财务帐弄成一团糟。此种情况下即便认为其有违纪嫌疑,但查无据、理不清,无法准确判定其违纪事实。审计实践证明,凡帐务不清的一般均有较突出的违纪问题。

四是假公济私。在展业中加收保费,收得多人帐少,有的甚至对多收的部分不入帐;在业务联系上,从“大方”中捞取好处,有的一次支出几百上千元,但无凭元据,只在小本本上反映某月某日因某事支出多少元,实在让人弄不清里边的来龙去脉。接待中大手大脚,分不清“公吃”和“私吃”, 保户上门吃,亲朋来了吃,家人跟着吃。以致有的办事处招待费增长幅度大大超过业务增长幅度。

五是收受贿赂。在处理赔案时,没有好处不办理。就目前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保险代办员收受贿赂的金额或实物虽然较少,但在保户和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很坏。有的保户死了耕牛,在保险办事处几次十几次都拿不到赔款, 直到给经办人员送几斤牛肉或几瓶酒或几条烟或某种好处才能结案。这种可恶之举,使保户非常寒心。

六是内外勾结。以谋取赔款为目的,一种是人情赔款,一种是犯罪交易。其共同特点是:代办员提供假单证,另一方提供假案情,串通一气坑害国家。在历年来已经发现的假案中,属于内外勾结的占 40%以上。

纵观保险代办员违纪行为现状,究其原因,虽有客观原因,但寻根刨底, 无疑该从企业管理内部,从违纪者自身去把握、去分析。

(一)心理因素解剖。代办员违纪问题的故意性非常明显,而故意违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进行的。一是放任心理,保险代办员位于业务工作一线,他们身在农村保险业务的“前沿阵地”上,远离公司机关和领导, 又多数是单独执行任务,工作起来点多面广很分散。自认为“山高皇帝远”, 看不见,不好管,失去监督制约,久而久之,造成我行我素。二是攀比心理, 与机关职工比,与其它行业比,与沿海地区比。不是比工作、比贡献、比实绩,而是比收入、比条件、比排场、比面子。在这种心理作用下,使一些代办员不择手段地“创收”,结果触犯了法纪。三是侥幸心理。个别人利用内

部管理上的漏洞和经常与钱打交道的条件,怀着神不知鬼不觉的侥幸心理, 为自己谋取非法利益。四是没有归宿感。目前实行聘用制,代办员都是临时工,他们心里不踏实,后顾之忧大。使个别代办员认为“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乘此之机想方设法为自己捞一点。存有自卑心理最易“破罐子破摔”,连续违纪的可能性最大。五是排他心理。由于体制和效益等多种情况所限,现在代办员的物质待遇难以提高,工作条件难以改善,后顾之忧难以解决,平时确实艰苦。加之机关业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指导“代办”工作上不够得力。一方面公司暂不能解决其诸多难题,另一方面机关人员又没为其树立良好形象。因此,基层与机关逐步产生了某种程度上的对立情绪, 自认为机关“吃喝”靠“代办”,莫在我们身上横挑鼻子竖挑眼,对公司的教育采取排斥态度。六是依附心理。人在选择客观事物的过程中,往往依照第一次对事物产生的情景感受去选择。在代办业务活动尚未规范的情况下, 有些人第一次越轨行为没及时得到纠正,第二次依旧动作。对代办员甲的错误未严厉制止,代办员乙会依样而为。你搞我也搞,法不责众。正是在依附心理支配下,使其违纪行为屡禁不止。

(二)“代办”素质分析。广大代办员作为一支生力军,已经为发展保险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中的大多数积极向上,奋发进取,并表现了良好的奉献精神。但其自身素质低的一面也逐步暴露出来。从基本情况看,代办队伍中 3O 岁以下的占 80%以上,实际文化水平大都在初中以下。1987 年

(保险业务高速发展)以后参加保险工作的占 7O%左右。年纪轻,思想不稳定;文化低,适应能力差;资历浅,实践经验少。从思想方面看,这些代办员大都来自农村,他们朴实憨厚,比较单纯,并都以对保险的热爱开始代办工作的,总体上讲有一定思想基础。但其游散陋习和进取要求,从属和排斥意识,奉献和索取观念,并存交织在一起,其中意志薄弱者的思想会经常处于波动状态。加之远离机关,代办处人员少,思想政治教育难以很好落实, 致使“弱苗”难壮。他们在一般情况下能够经受“考验”,但遇特殊情况或稍不顺心或稍有空钻时,个别人就会违纪越轨。从专业技术看、保险“一上马就加鞭”的现实,使代办员在受聘后没有较多的专门学习机会,一到位即投入战斗,用和学“头重脚轻”。对于所开办业务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说不清,写不了(案情报告),算不准,有的甚至签不好保单,低水平难以保证高质量。这最易造成不是给违纪者空子钻,就是使自己盲目犯错误。从能力水平看,保险工作不仅涉及“七十二行”,需要多方面的知识,而且具有行政性、公关性和业务性,需要组织实施。有的代办员,尤其是一些负责人不会调查研究,不会分析总结,工作盲目无头绪。在业务上不是凭自己的能力去做通,而是单纯地靠上级拨通,拉关系打通。不少经济违纪问题与此因有联系。

(三)内部管理透视。在对代办处的内部管理上比较混乱,一方面,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有价单证控制不严,自制收据或以其它票据代替保单的现象屡见不鲜;收支审批制度不严,会计、出纳一人兼,任务包干,各管一片,人人收钱人人用;在对有关问题的处理上,没有文字依据,往往是口头请示,口头答复,有的甚至槁多头请示,找空子钻。另一方面,在保费收缴方式上存在应收保费、分期交费等,从财务帐上一时难以看清其现有资金状况,以致待弄明情况后,违纪已经发生。同时,齐抓共管机制没有形成,办事处内部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公司职能部门之间尚未有机协调,致使已

经制定的管理措施没有很好落实。

(四)惩处机制的缺陷。对代办员违纪问题怎样惩处,现在运用较为普遍的是:对经济问题采用经济手段,性质严重则并罚辞退。这种惩处方法有可行性的一面,但缺陷也比较明显。一是单一形式不能满足对多层问题的处理需要。如对先斩后奏的行政违纪问题,对一般性经济问题,单是批评一下或把钱收回来了事,都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二是缺乏系统规定。尽管国家有法,行业有纪,但代办员违纪的情况复杂并带有明显的地区性特点。因此, 需要在“大法”指导下,联系实际制定系统规定和实施细则、否则,没有准确的量纪标准和依据,在惩处操作过程中宽严难以掌握,易使违纪者或其他人产生错觉,导致心理不平衡,达不到惩处的真正目的。三是失之于软,失之于宽。一方面,有些同志对代办员违纪,尤其是对关键性人员(某块业务非他不能)违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执行法纪宽松软弱。惩处不严的结果, 使其他人跟着效仿,重蹈违纪覆辙。另一方面,监督部门在以业务为中心的形势下,在农村代办体制没“入轨”的情况下,难以实施有效对策。

对保险代办员违纪,一要严厉惩处,二是坚持防范,防范比惩处更重要。

(一)“两育”并举,弘扬正气。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产生和发展的原始动因,植根于人的思想深处。从根本上治理,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制纪律教育,这是提高全员政治素质,强化其内因作用,搞好事前防范的主要措施之一。为此,一要把握基点,坚持用毛泽东思想,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人,联系代办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设置内容,搞好集中培训, 使大家切实理解“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真正内涵,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气氛。二是抓住焦点。及时解惑释疑,在讲清时事政策中,使大家既要明了国家的大政方针,又能客观分析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三要捕捉亮点,狠抓积极因素,大力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四要寻找难点,及早发现代办员在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认真解决困难,坚持多办实事、密切上下关系,调动其积极因素。五要构建支点,教育要有人抓,要有一支队伍把教育工作支撑起来, 落实下去,这就要党政工团和业务部门一起动手,齐抓共管。在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要大力开展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不断地把代办员的业务技术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只有既红又专,才能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精神。

(二)管好单证,严控收支。加强代办处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应该是“管好单证,严控收支”。为此,要在健全内控制度的基础上,把好四关。一是把好证领用注销关,做到健全登记,号码相符。二是把好保费收取收帐关, 做到笔笔清楚,按规定上缴。三是把好费用支出关,做到收支两线,保证使用合理。四是把好调查“清底”关,及时掌握应收款的收交情况,防止挪作他用。

(三)监审联姻,查处并重。在具体工作中,监察与审计要很好地结合起来,有时甚至要同步。这样做,既有利于防患于未然的事前监督,又有利于“亡羊补牢”的事后监督,从而把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连贯起来,充分发挥监督制约的有效性。对于审计中没有发现违纪的,可以开展监察调研, 总结防范经验。对于审出违纪情况的,监察人员即可顺势一查到底,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已经查实的违纪行为,不仅要严惩,而且要及时。监审部门要敢于负责,客观公正地提出处理建议,发挥职能作用。

(四)综合治理,形成合力。每个违纪现象的发生都有多种原因,因此,

防止和打击违纪行为,必须在方法上综合运用多种手段。诸如政治的、经济的、思想的、行政的等多管齐下。必须协调多部门多环节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党政工团要围绕业务中心,深入保险业务中去做工作,把教育监督落到实处,做活政治思想工作。业务部门要利用接触基层多,掌握情况多的有利条件,坚持两手抓。在指导代办人员开展保险业务的同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反对只论业务,不管其它,面对违纪而熟视无睹的不正常现象。共识共管方可功能互补,相辅相成,发挥整体效能。如此以来,才能有效地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为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创造好的内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