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收中的骗术

(一)搞“承包”,索执照,借帐户行骗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有的乡镇干部为企业搞经营、促发展的过急心理,专捡那些已经关闭或行将倒闭的企业搞承包,以此获取营业执照和银行帐户, 作为行骗的基本条件。如流窜作案的不法分子邱某,以千元之资承包了某玻璃仪器厂。在没有组织任何生产的情况下,用从有关税务部门领取到的 2000

张销货发票,填制委托银行收款凭证向外地发出 1828 张,涉及金额达 562.7

万元,数日之内收到划回 39 笔,从中骗取 11.42 万元人民币。

(二)新立帐户行骗

以新办企业为幌子,获取营业执照和银行帐户,是不法分子行骗的又一途径。如王某、冯某等不法分子窜到射阳县耦耕乡翻身村,以帮助该村振兴经济为诱饵,经该村领导同意后,立刻打出了矿山设备厂等两个企业的招牌, 旋即向外地发出委托银行收款单共 2759 份,涉及金额高达 611 万元,以此轻

而易举地骗得划回资金 32 万元之巨。

(三)广泛收集信息,寻找骗取对象

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各行各业都离不开“信息”。搞商贸活动,尤其是想在其中诈骗的不法分子同样需要信息。他们就是通过广泛收集信息, 从中寻找骗取对象。为此,一些犯罪分子从报纸、电视和有关杂志上,甚至从电话号码簿上,广泛收集外地企业的户名、地址、帐户、开户银行等资料, 然后向这些单位垂钓,抛出诱饵,让其咬钩,使其上当,白送钱财,从而轻易得手。

(四)购置凭证大量填制,到处抛发

不法分子为了骗财,也是绞尽脑汁不惜投入。他们大捆大捆地从银行购回“委托银行收款”结算凭证,大批量突击加工炮制,然后几十份、几百份乃至上千份地抛发出去。于是,银行成了不法分子行骗的重要中介,致使有关银行时常收到被骗单位的索款函件,从而使银行蒙受不白之冤,严重地损害了银行的声誉。

有的不法分子为了骗取对方的信任,促使对方汇款,通过邮局向付款单位邮寄一些伪劣品,同时寄上税务发票,以此敦促对方尽快汇款,一旦银行有款划回,立即提取现金或转汇它地,然后结算帐户逃之夭夭。

(五)汇款骗货

除了骗钱外,有些不法分子则通过某种手段骗取紧俏货物。如不法分子李某,了解到市场上某种货物紧俏,就从单位帐中支出 500 元,改写成 50000 元,电传汇往厂家。由于电传较银行划拨先至厂家,厂家即时发货。待厂家收到银行的通知后,才知道吃了大亏,50000 元的货只卖了 500 元。

(六)委收骗术

不法分子利用委托银行收款进行经济诈骗,何以能够轻易得逞呢?人们又为何屡屡上当?如何避免?我们只要了解其骗钱手段就能较好地寻求对策。

其一,瞄准空档,伺机下手。

混迹于商贸活动中的经济诈骗分子,在利用银行给其办理委托收款手续时,大都瞄准节假日前的“空档”乘虚而入、伺机下手。他们经过观察研究, 发现节假日来临期间,一些基层金融单位的财务人员,急于休假而暴露出思

想松懈、把关不严的弱点,这时寻机出击就容易得手。如流窜作案的张某窜至苏北某县马荡乡,以承包企业为幌子,猎取招牌后两个月内,多次利用有关所、社工作人员节假日前思想松懈、马虎从事、把关不严的空档,伺机发出委托银行收款凭证 1000 多份,以此骗取到划回的 32.2 万元巨款。

其二,广种薄收,积少成多

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结算进行行骗的主要办法,是将大量的小金额委托收款凭证寄往四面八方,覆盖面除台湾外,全国各地无不袭击。同时,每份委托银行收款一般都在 2000 元左右,这样小金额大批量如雪片似地往外发,他们采用“东方不亮西方亮,黑了北方有南方”的战略,最终确实捞到了“油水”。从有关部门调查的 18 个假公济私的挂牌单位看,在两年多时间内发出

委托银行收款凭证 19000 多份,涉及金额达 3800 余万元,划回资金虽然只占其 5.6%,但骗取到的金额已相当可观,高达 215.5 万元,不少行骗者转眼之间成为数万元乃至数十万元的暴发户。

其三,真假掺杂,鱼目混珠

这是不法分子利用委托银行收款大肆行骗的主要特点之一。根据有关的调查资料,有的行骗者为欺骗对方,以便行骗得逞,也搞一些真货,但为数较少,其目的就是欺骗对方,获取信任,促其迅速汇款。如江苏省阜宁县公兴乡熊某,采用这种方法,在数月内骗取到 14.6 万元巨额款项。

其四,长途“遥控”,袭击边远

利用银行结算行骗的不法分子,多半是采用电来电往、函来函去的遥控手段进行诈骗,同时其袭击目标多为边远地区的大中型企业。他们针对有的边远地区企业财务管理松散、诈骗容易得手的特点,进行遥控行骗,致使不少边远地区的企业屡屡中计。

(七)诈骗新术:洋人也来骗我们

随着国门敞开,境外诈骗分子的触角也开始伸向银行。他们的主要手段是利用伪造外国银行支票,或者以窃取银行密押数据等方式进行他们的勾当。

1990 年 1 月,一位自称外商的人拿着美国某公司的支票到中国银行海南

省某分行办理了托收 6435727 美元的手续。当中国银行与这张支票的开户行美国某银行兑现时,美方拒付,中方才得知这张支票是美国财政部丢失的。利用这种废支票或伪造支票进行诈骗,不仅在美国、东南亚出现过,在中国大陆的海南、陕西、广东、北京亦相继出现过。仅北京市就曾发生过数起利用这种支票进行诈骗的行为,累计金额为 3000 万美元之巨。

作为防范,委托银行收款的付款人,收到开户行转来的委托收款凭证第五联后,有关单位应认真审查:看委托收款凭证是否应由本单位受理,非本单位付款的凭证,应及时退回开户银行;看承付期限是否到期;看凭证内容和所附单证填写是否 正确。

(八)窃取密押骗巨款

窃取银行密押数据,伪造银行汇票诈骗银行的案件,近年来广东、浙江、辽宁、黑龙江、四川等地都先后发生过。此类案件大多是银行内部职工和社会上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作案。如 1993 年 9 月 27 日,被最高人民法院判处

死刑的原海南省海口市工商银行东风办事处会计薛根和等 8 人,采取内外勾结、盗取银行空白汇票、擅自打开密押、隐匿和销毁底联等手段,共计贪污公款人民币 334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