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上当受骗的原因

诈骗犯为什么能够连连得手,而众多的企业屡屡被骗呢?主观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企业内部管理不严。一些企业内部管理十分混乱,在生产、流通、销售等许多环节上,存在许多漏洞,使骗子有了可乘之机。

二是企业销货心切,急于求成。一些企业因产品销路不畅,周转资金困难等实际情况,急于为产品找“婆家”,一些诈骗分子乘虚而入。

三是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有关经济法规知识。大多数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就是利用一些企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缺乏有关经济法规知识等弱点,实施诈骗手段的。比如,在合同中给某些条款设下圈套,使企业误入其中,上当受骗。如“货到后先付 10%货款、余款尔后付清”“尔后” 没有时间界限。另外,鉴于当前某些地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在订立合同中, 好多企业忽视了司法管辖问题,一旦发生纠纷,本地司法机关无管辖权,从而给追加财物或贷款带来被动。

四是责任心不强,签订经济合同盲目草率。比如,对对方的履行能力不清楚,就轻易签订合同;盲目迷信牌子大的单位及名人,能人,或者认为是老客户,就不按规定、不按程序办事,轻易以口头或白纸条为依据,致使上当受骗;轻信中介人夸大事实,不问青红皂白就与对方签约,造成受骗。

五是个人私心重,只要自己得好处,不惜损害集体利益。如,为了获取好处费、回扣等,不管对方有没有履行能力和诚意,而急于成交,造成上当受骗。另外还有内外勾结,骗取本单位钱财,个人从中牟利。

企业上当受骗的原因,客观方面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诈骗犯利用合同诈骗具有一定的隐蔽性、欺骗性、诈骗犯与企业签订经济合同是幌子,他们没有履行的诚意和能力,但形式上似乎是以合法的手段在进行交易,故很容易给企业造成思想麻痹,从而使其诈骗得逞。

二是利用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二者有一定的相似性。利用合同诈骗是以经济合同为幌子,而经济合同纠纷也是建立在经济合同上,两者形式上一致,缺乏法律专业知识的人不易分清、这就给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分子以侥幸心理,从而钻法律的空子。

三是司法机关对经济诈骗犯罪打击不力。一方面,利用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存在相似之处,不易辨别清楚,有关部门怕办错案,往往就低不就高,将诈骗犯罪错作经济纠纷处理,从而放纵了犯罪。另一方面,由于利用合同诈骗给受骗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执法机关工作的重点往往放在挽回经济损失上,即使抓住了诈骗犯,只要拿出钱来就可以放人,从而使经济诈骗犯罪更加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