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魔幻现实的见证人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1928.3.6~ )是哥伦比亚当代文学的代表人物,魔幻现实主义的最杰出典范。按瑞典学院的说法,“他的每一部新作都作为具有世界意义的大事而受到满怀期望的批评家和读者的欢迎”。当瑞典学院于 1982 年授予他诺贝尔文学奖时,虽然他的长篇小说《百年

孤独》已再版上百次,发行上千万册,风靡全世界。但马尔克斯创作的巅峰时期并未过去,三年后他又发表了《霍乱时期的爱情》,再次引起轰动。 1993 年他又完成题为《爱情和其他魔鬼的故事》长篇小说。他的辉煌的创作成就使人感到,不仅是诺贝尔文学奖给他带来了荣誉,他也给诺贝尔文学奖增添了光彩。

马尔克斯的主要作品除以上所提之外,还有《枯枝败叶》(1955)、《恶时辰》(1961)、《家长的没落》(1975)、《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1961),

《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1981)和短篇小说集《格兰德大妈的葬礼》

(1962)。

中篇小说《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写一位退伍上校晚年贫困孤独的生活,上校形象的刻划逼真传神,极有特点。作者原本要将他写成一个喜剧人物,但动手写作时,长期刊登他作品的《目击者报》被政府封闭了,作者的阴郁心情立刻在作品中留下印记,上校的强颜欢笑和作者幽默笔法中总透露着缕缕苦涩的味道。作者对这篇作品极为钟爱,认为艺术价值在《百年孤独》之上。

长篇小说《家长的没落》是一部别具一格的反寡头小说,写独裁总统尼卡诺尔的一生。这个总统有无数个情妇,生有 5000 多个儿子。他母亲去世,

他下令全国举哀 100 天,并把她的生日定为国庆节。他让老婆控制政府的各个要害部门,刚出生的儿子也被授予少将军衔。民众终于忍无可忍,起来推翻了他。作者将这位暴君的丑恶行径夸张到难以置信的程度,故意造成一种荒诞感,是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作品。

《百年孤独》是作者已获定评的代表作,它的面世被称作拉丁美洲的一场“文学地震”,西方世界称之为“当代的《堂·吉诃德》”。马尔克斯因此被认为是“继西班牙黄金时代的天才们之后,继巴勃罗·聂鲁达之后最伟

大的天才”。

《百年孤独》以小镇马孔多为活动场所,写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生活, 人物众多,结构盘根错节。

这部小说首先是一部体现着现实主义精神的杰作。作者认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在我们中间,还有着健忘症。”作家的责任是唤起人们对历史的记忆。它写的是一个大家族,同时也是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兴衰史。作者的取材有着严格的现实依据,书中生活场景以他的故乡或主要居留地为蓝本,主要人物大都以他本人那个庞大的家族的成员为原型,许多细节是他亲身经历,比如开头那段讲奥雷连诺上校在行刑队前想起的那个参观冰块的下午,完全取自他同外祖父观看冰块的事实。他的整天趴在地上吃土的妹妹也被写进了小说。就连长猪尾巴这样离奇的事,据作者所言也是确有其事。“以现实为依据”,这是他信守不渝的创作原则。

但是,在作者的笔下,现实仅仅是坚硬牢固的河床,那奔腾咆哮,裹挟着枯枝败叶,泥沙鱼虾,浩浩荡荡一泻千里的是想象的洪流,那蒸腾浮荡在水面河堤上挥之不去,迷离朦胧的是超现实的云雾。作者所关注的,始终是拉美人的精神现实。

作者写霍·阿卡迪奥的死是这样写的:

霍·阿卡迪奥刚刚带上卧室的门,室内就响起了手枪声。门下溢出一股血,穿过客厅,流到街上,沿着凹凸不平的人行道前进,流下石阶,爬上街沿,顺着土耳其人街奔驰,往右一弯,然后朝左一拐,经直踅向布恩迪亚的房子,在关着的房门下挤了进去,绕过客厅,贴着墙壁(免得弄脏地毯), 穿过起居室,在饭厅的食桌旁边画了条曲线,沿着秋海棠长廊蜿蜒行进,悄悄地溜过阿玛兰塔的椅子下面(她正在教奥雷连诺·霍塞学习算术),穿过库房,进了厨房(乌苏娜正在那儿准备打碎 36 只鸡蛋来做面包)。

“我的圣母!”乌苏娜一声惊叫。

于是,她朝着血液流来的方向往回走⋯⋯

马尔克斯构思《百年孤独》达 16 年之久,直到脑海中兀然跳出这个场面, 他才感到对全书的风格有了把握。在这里,街道,房间,乌苏娜和阿玛兰塔的行为动作都是精确可信的写实手法,唯有那一股带着生命余热、充满灵性的血流,伴随着神秘的气氛,它是虚幻的,然而以它来表现亲人之间的心灵感应,却又是极为真实的。马尔克斯曾说,他花了 30 年时间琢磨小说艺术, “才领悟到我们小说家常常忽略的事情,即真实永远是文学的最佳模式。” 由上例不难发现,他所谓真实绝不仅是客观世界的物理真实,也包括人的精神世界的真实,包括梦魇、幻觉,心灵感应的真实。死者的血前去寻找亲人是真实的,菲兰达也是真实的,她生在幽灵徘徊的阴暗城市,“在一个月白风清的夜晚,她看见一个漂亮的白衣女人穿过花园向教堂走去。这个瞬间的幻象特别使她心潮激荡,因为她突然觉得自己完全像是这个陌生女人,仿佛这个女人就是她自己”;乌苏娜同样是真实的,她说搁在橱上的那个罐子会掉下来,它果然就掉下来摔得粉碎。

同样,鬼魂也是真实的。阿吉廖夫被阿卡迪奥用标枪扎死。晚上,乌苏娜却看见阿吉廖尔站在水缸边,“正在用芦苇草做的止血塞堵着脖子上的窟窿”。此后他总是站在水缸边洗伤口,布恩迪亚夫妇无奈,只得搬走。但是多年以后,阿吉廖夫又来了,“白发苍苍,动作颤颤巍巍”,已经衰老了许

多。鬼魂也会衰老,而且他在阴间又死过一次。这里的鬼魂,显然是布恩迪亚夫妇负罪心理和恐惧感的外化,它也正好符合拉美民间对于生死问题的看法。

此外,东西方神话传说中那些在人类精神历程中留有印迹的部分在作者看来也都是真实的。俏姑娘雷麦黛丝在狂风中乘床单升天的描写与作者少年时看过的《天方夜谭》中的飞毯故事不无牵连;马孔多连续下了四年零十一个月的大雨则是《圣经》中宇宙洪水的借用。

时间上的回旋和手法上的反复也是此书一大特点,七代人当中,有许多人名字重复,如奥雷连诺,阿卡迪奥;有的人行为重复,姑侄乱伦的事出现过三次;有的人重复自己,如奥雷良连诺熔化金币做小金鱼,卖了金鱼换金币,再熔化金币做小金鱼⋯⋯一代代的人在重复着徒劳的努力,最后全被一阵风刮走,未留任何痕迹,有如《红楼梦》的结尾,“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作者的另一部重要作品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这部小说初版就印了 120 万册,并立即引出连篇累牍的评论。小说再现了加勒比地区五十年的世事沧桑,它表现了战争、疾病和人对环境的破坏,但主线是弗洛伦蒂诺·阿里沙、费尔明娜·达萨与其丈夫这三个人的情感纠葛,被评论界认为是完美的爱情专著。

达萨曾自以为爱上了阿里沙,后来发现那仅是一种幻觉,她拒绝了阿里沙,嫁给了医生乌尔比诺。他们一起生活了 50 年,在公众心目中是典型的美满姻缘,实际上从新婚之夜起他们就明白彼此并不相爱。阿里沙被达萨拒绝后醉心于花街柳巷的冶游,一直未娶。他以追逐女人来填补在他心中留下的空白,直到渐入老境,他终于以对人生世相的精辟见解打动了达萨,使她投入了他的怀抱。但是早年那种生涩而清纯的感情已荡然无存。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马尔克斯创作风格上的一个转折,《百年孤独》中那种云蒸霞蔚的魔幻色彩已消散殆尽,袒露在读者面前的是历历在目的峰峦沟壑。叙述手法干净利落,不再制造迷宫和旋涡,玄奥的哲理和神秘的宿命观念也淡而化之,阅读成为一件比较轻松的事。但是平淡中依然显露着绚烂,作者对人物心理、行为,对其周遭环境氛围的描写,一望而知是马尔克斯式的。《百年孤独》中那种贯穿全篇的幽默在这里更加发扬光大,只是《百年孤独》中的幽默总回荡着作者悲悯的叹息,而这里的幽默则有一种超然的谐谑,比如作者这样写乌尔比诺医生那只著名的鹦鹉:

这是一只羽毛被剪,脾气怪癖的鹦鹉。你要它讲话的时候它缄默不语; 在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它却信口开河夸夸其谈⋯⋯乌尔比诺医生借助于他教育热情中最艰辛的方法,终于使鹦鹉学会了像科学院院士那样讲法文。后来, 完全是出于对美德的偏爱,乌尔比诺医生还教会它用拉丁文引吭高歌弥撒时的颂歌和圣·马克福音中的几个片断。但是教它四则运算的基本概念时,他却失败了。这样写一只鹦鹉作者还嫌未能尽兴,在后面又给它添了更为精采的一笔:当它在半夜看见贼翻墙进来时,机智地学了几声狗叫,那贼慌忙逃走了。不难发现,从塞万提斯传下来的夸张和幽默,在这里仍笼罩着淡淡的一层魔幻云烟。

马尔克斯一直认为,加勒比地区有着与欧洲迥然不同的现实,他称之为“神话的现实或魔幻的现实”。他本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这现实的一部分, 他既有欧洲和东方文化的素养,又植根于拉美的现实,以加勒比人的眼光看

取这个独特的世界,那么他的作品自然是卓然不群,而又具有普遍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