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伯特·洛威尔与“自白派”

洛威尔出身波士顿名门世家,家族中有数位著名诗人,哈佛大学校长。30 年代他师从约翰·克罗·兰塞姆,写“形式工整而内容艰深”的诗。 50 年代在一次旅行中他在咖啡馆里听到了竞相传诵的金斯伯格的《嚎叫》,忽然感到自己多年来的诗沉重,做作,冗繁的参注如沉重的甲胄,于是他毅然调头,将自己的诗改得更清晰明白,并大声朗读。他一反学院派诗风和新批评的“非个人化”原则,面对疯狂的世界坦陈个人的生命体验,由此开创了美国后现代主义诗歌的重要流派——“自白派”。这一转变的标志是 1959 年出版的《人生写照》。

在此之前,他的《威利爵爷的城堡》(1946)和《卡瓦纳家族的磨坊》

(1951)也颇得诗界好评,前者描述了这个世俗世界的精神荒芜,探索以基督的方式拯救灵魂的可能,诗人的个性深深地潜伏在神话、寓言和密集的比喻的底层;后者包括一首长达 600 行的叙事诗,故事精巧深奥,叙述古色古香,格律严谨,典故和暗喻重重叠叠,形成厚实的地壳,使耐性不足的读者无法汲取涌动在深层的甘泉。

从《人生写照》起,作者开始不是用父辈的方式而是用自己的方式面对生活,作品更具自传性,更多描写个人经验的真实景象,形式,节奏都更具即兴特点,结构寓于经验,经验呈现结构,语调、气氛、速度更灵活多变。

《我和温佛鲁舅舅相处的最后一个下午》中没有典故,没有分节,也没有韵律,只有一个五岁儿童天真无邪的眼神中他那即将死去的舅舅的形象。《臭鼬出现的时刻》写人濒临疯狂时的恐惧:

季节染病了——

我们失去了夏季的豪富,

它似乎从一个货单上滑掉了。

⋯⋯

牧场在市镇上空倾斜着⋯⋯ 我的头脑不正常。

车子里的收音机尖叫着, “爱情,啊,轻率的爱情⋯⋯”我听见我染病的灵魂在每个血细胞里哭泣, 就像我的手掐住了它的咽喉⋯⋯

我自己就是地狱; 没人在这里——

只有那些臭鼬在月光下寻找一口食物。

⋯⋯

我站在我家

后门的台阶上吮吸着丰润的空气—— 一只臭鼬带着群崽痛饮污食桶。

在染病的季节里,个人的灵魂也难免染病,以至于浸透灵魂和血液,自身已成地狱。在这恶浊的环境中,臭鼬倒是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

60 年代以后,洛威尔不断卷入社会政治风潮,曾与数千人向白宫示威游行,介入学生暴动,支持麦卡锡竞选总统,并公开拒绝约翰逊总统的宴请, 以抗议入侵越南。与此同时,家庭矛盾和疾病时时折磨着他,“我的眼睛抖动,永生之念从死亡中被强行剥去。”在他的诗中,自我暴露与自我揭示的色彩更强烈了,但个人感受中溶入了社会、时代的风尘,因而他的“自白” 便从一个侧面倾诉了一代人的心声。

约翰·贝利曼(1914~1972)诗名仅次于洛威尔,他以一首 400 余行的长诗《向布雷兹特里特夫人致敬》(1953)享誉诗坛,1969 年又将他 50 年代和 60 年代发表的两部诗合为一集,题名《梦歌》出版。《梦歌》使他当之无愧地进入了一流诗人行列,但此时他对尘世的生活已不再有兴趣了,1972 年 1 月 7 日他自杀身死。

在《致敬》一诗中,贝利曼与清教女诗人安妮·布雷兹特里特以各种方式交流,她是诗神,又是他的情妇,实际却是他本人的一部分。诗中涉及人生旅途的种种磨难,孤独与异化,创作的艰辛。《梦歌》是包括 385 首十四行诗的组诗,以无拘无束的叙述从不同角度刻画了一个被称作亨利·布西凯特的人物。亨利“像耗子一样活着”,他是个懦夫,但面对生活,他又“总是冲击”,他有着充沛的力比多,以自身的全部能量去轰击精神的栅栏,他渴望“女人之躯”,他踏过破败的废墟,他跟尸体聚会,他用斧头劈开棺材, 撕去腐朽的墓衣,他在不懈地战斗,然而却“总是被征服”。他恨不得“杀死所有的人,并把尸体扯碎。”但这种想法只能加深他的痛苦。作者有时会忍不住以自己的面目出现:

我已厌倦至极。人们使我厌烦

文学也如此,特别是伟大的文学作品,

亨利使我厌烦,包括他的苦闷与压抑像阿基里斯那样坏。

群山静穆,海洋与天空凝然不动,只有孤零零的“我这个小丑”。亨利的精神漫游与“我”的呻吟与倾诉描绘了人生的苦

难历程和那咬噬着生命的寂寞与绝望。

女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是“自白派”后起之秀,她早慧而敏感,也许因为她德国移民的父亲去世,使她幼年失怙所致。被遗弃感、负疚感,厌弃自我,种种阴郁的精绪缠绕着她,从中学起她就开始过量服药,精神状况每况愈下,在大学数次自杀未遂。同著名诗人特德·休斯失败的婚姻和婚后紧张不安的生活,终于将她推向了绝路:她扑倒在煤气炉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的写作教师洛威尔在给她的诗集作的序中说:“我感觉到她的羞怯和

才性,但从未想到过她后来令人震惊的成功的结果。”

普拉斯自身的生活就是一种激情奔涌的燃烧,这激情的火焰成就了她那无法模仿的诗,也炙干了她生命中最后一点润泽。在她笔下,月亮“像拖一种黑暗的罪恶一般拖着海洋”,“我”则是一株栖满了猛禽的榆树,或者是由钩子、假牙、“橡皮乳房和一个橡皮胯部”组成的自动装置,“我那张平凡的脸,漂亮得如同奸商的亚麻布,”年纪轻轻,却总想像猫那样死去,“死是一门艺术,所有的东西都如此,我要使之分外精彩。”但是死并非终局, 因为:

从灰烬里,

我披着红发升起,

我吞吃活人就像呼吸空气。

诗中的“我”有无法遏止的狂热的情欲,有着沥血的心灵创伤,强烈的破坏欲甚至弑父冲动。她辗转挣扎在受虐的痛苦体验中,同时又津津有味地咀嚼毁人并自毁的狂喜。作者描写的是失控的生活,但却能将其置于情感的节奏中,随心所欲而不逾规矩。

在普拉斯看来,生命之所以有存在的必要,是因为它可以从中沥出诗的汁液,生命即是诗,诗即是生命,生命为诗而存在。因此对生命可以尽情榨取,甚至对死亡的体验也可预演,死亡在普拉斯的诗中进行过那么多次预演, 以至当它真的发生时,已变得无足轻重了,因为生命的精神内核早已脱离躯体,化为诗行而汇入永恒了。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安妮·塞克斯顿(1928~1974)身上,这位当代著名的妇女解放事业的先驱,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在诗名如日中天的时候自杀身死。她的诗集是连篇累牍的自我揭露:她的精神崩溃状态;她与周围世界, 包括同父母、丈夫、孩子的紧张关系;她厌弃现世、试图结束生命,又总希望在生活的废墟中发现一线生机,她不甘心撒手而去,但终究撒手而去。她自称她的本质是:“一个喜欢完全不是女人的女人”,“一个喜欢被人误解的女人”,“一个不喜欢羞耻而死的女人”(《她的本质》),她本人“生下来就和罪恶打交道,生下来就在忏悔罪过。”(《对贪婪的仁慈》)她也曾有过意气风发的时候:

那时我从金色的皮肤里升起来我撕破这圣诗

我扔掉这些衣服你解开缰绳

任感情的野马奔驰我解开纽扣,

骨骼,混乱, 新英格兰名信片

一月之夜十点钟,

我们长得像麦苗一样旺盛, 一亩又一亩的金子,

我们收获了, 我们收获了。

但是在自我的世界里越是奔放不羁,在外部世界中就愈是走投无路,在

与梦魇般的内心现实对峙、碰撞中产生了火花般灿烂的诗章,也耗尽了她的生命。

“自白派”诗以其无所顾忌的心灵裸露,对生命的充分投入和独特体验而享誉诗坛。但“自白派”侧重展示内心世界的恶化过程,因而它所提供给人的极为真实的人生体验便显得涵盖面过小,在艺术表现上,“自白派”将疯狂性与创造性混为一谈,使非理性与无序性成为标志之一,这也使它得不到广泛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