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民俗风情

鄂伦春,又称“俄伦春”、“毕拉尔干”、“奇勒尔”等,含义为“住在山岭上的人们”或“使用鹿的人们”。因此,在历史典籍中,曾将鄂伦春与达翰尔、鄂温克等民族统称为“索伦部”、“打牲部”或“使鹿部。”

黑龙江省的鄂伦春人大都生活在大兴安岭和小兴安岭绵亘的塔河、呼玛、爱珲、逊克、嘉荫等地。从省城哈尔滨乘车北上,可直抵大兴安岭脚下的鄂伦春族住地;然后,沿黑龙江泛舟东下,即可遍访黑龙江沿岸和小兴安岭脚下的鄂伦春人。

鄂伦春人世代在大、小兴安岭中繁衍生息,常年以狩猎为主要生产方式, 以黑龙江等河流的捕渔生产为辅,与三江汇流处的赫哲族遥相呼应,共同构成了我国北方渔猎民族独具特色的文化类型。大、小兴安岭,是我国东北地区的两条绵延相续的山脉,原始森林遮天蔽日,林木品种繁多。茂密的山林中,频繁出没着熊与鹿,犴达罕、狍子、野猪、狼、狐狸、野兔等兽类;还有在林中栖息的树鸡、野鸡、飞龙、大雁、野鸭、鹞鹰等禽类,为鄂伦春人的狩猎生产提供了丰厚的自然资源。在众多的江河湖泊之中,大马哈鱼、鳇鱼、白鱼、鲫鱼、细鳞鱼、鳃鱼、鳌花鱼等,为鄂伦春族兼事渔业生产提供了方便条件。

鄂伦春人精湛的狩猎技巧、特殊的兽皮服饰和兽肉饮食、传统的“穆昆” 社会组织以及神采飞扬的“摩苏昆”长篇讲唱、神秘的萨满教多神信仰,都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和不可抗拒的感召力,呼唤我们到鄂伦春族的村寨去一睹这一传奇民族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