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论述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主:**从我看到的文献来说,小平同志第二次谈到这个问题,是 1984 年

10 月在十二届三中全会和中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客:**在 1979 年谈话到这次谈话的五年间,有没有再谈到“计划经济与

市场经济相结合”,或者“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主:**大概会有吧。小平同志第二次论述到这个问题的讲话,背景是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的经济改革, 七十年代未从农村开始,农村改革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加上专业户的大量发展、农产品价格的初步调整和农产品统购统销的部分放开, 几年功夫,成效显著,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迅速提高,商品经济日趋活跃。城市经济搞活也已起步。形势要求我们把从农村开始的改革推进到以城市为中心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要求我们形成统摄经济体制改革全局的战略决策和理论指导。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就是适应这样的要求而产生的。它标志着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和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思想上又一次更大的前进。它突破了把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等同起来、同社会主义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确认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 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观念,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方针。它还提出“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确认必须“逐步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逐步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而在两年前,这种观点还是受到公开批评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这个决定时,小平同志即席讲了几句话,对这个决定有很高的评价,说它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中顾委第三次全体会议是十二届三中全会闭幕后接着召开的。小平同志在这次顾委会上的讲话,已经选入公开发行的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书。这次讲话比较展开,称赞经济体制改革决定“是个好的文件”,是“纲领性文件”。他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我们用自己的实践回答了新情况下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不是说四个坚持吗?这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否则是‘四人帮’的‘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解放思想,我们老同志有这个任务。”

**客:**又是讲解放思想,讲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思想路线。

**主:**这是贯串着的一条红线嘛!强调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强调新话, 也就是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马克思主义。小平同志在别的地方还说过: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1989 年5 月 17 日《人民日报》作过简要报道。

**客:**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就是新的思想观点。

**主:**这是一个很重要、很基本的新的思想观点。这个新的思想观点从何而来?小平同志强调它是从实践中来的,特别是从前几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中来的。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发展,人们的认识在实践中提高。实践第一, 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实践是真理的标准,在理论争论中实践最雄辩。

**客:**听了你刚才介绍的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提法有赞同、有反

对的那些讨论,对于小平同志为什么说这个文件几年前写不出来,写出来, 也很不容易通过,增加了理解。

**主:**小平同志了不了解理论界的这些讨论或者了解到何种详细程度,我 不得而知。反正小平同志了解,多年来在我们的队伍里只讲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总把商品经济视为异于社会主义的东西,这种传统观念很顽强,没有这几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和成就,要多数人接受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新概念,很不容易。小平同志讲:“解放思想,我们老同志有这个任务。”这是因为他在中顾委全会上讲话,对象是老同志。我们这些人也可以算是老的理论工作者了。解放思想,我们老理论工作者有这个任务。

**客:**中央全会通过《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使“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成为中央确认的规范性提法,理论界取得了共识吧?

**主:**至少为取得共识提供了基础。《决定》肯定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还没有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决定》在说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指出:它“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理解。有的认为,这就是否定市场经济;有的则认为,这只是否定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并不是一般地否定市场经济。“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即使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现代市场经济,即使是资本主义的,已经是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方式受到政府干预、计划调节的市场经济,而不再是完全不受政府干预、计划调节的市场经济。理论界赞成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也申明并不主张社会主义实行“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

**客:**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通过,是不是意味着既已确认社会主义商品经 济为规范性提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就不应该再使用了?

**主:**我看不能这样说。至少许多人认为不是这样。我看,小平同志也认 为不是这样,证据是他后来谈话仍然不回避从正面使用市场经济的提法。这就要讲到小平同志的第三次有关论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