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理论成果

记者:“两次飞跃”体现在“两大理论成果”上。对这两大理论成果的理解,都有一个科学、准确的问题。首先,对“毛泽东思想”的界定和理解, 在历史上似乎就经历了一个深化的过程。

龚育之:1945 年 4 月,党的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毛泽东思想作出了明确界定:毛泽东思想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思想;并通过同党的历史上“左”右倾机会主义,特别是土地革命时期的“左”倾机会主义错误路线的比较,从政治上、军事上、组织上和思想上论列了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阐述了毛泽东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总结出合乎中国民主革命实际的一整套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在这个基础上,刘少奇在党的七大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进一步论述了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一直是我们党认识毛泽东思想、研究和宣传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依据。

由于毛泽东后来在探索中犯了错误,由于林彪、“四人帮”一伙对毛泽东思想进行歪曲和篡改,特别是把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当作毛泽东思想的重大发展来宣扬,还由于粉碎“四人帮”以后仍然存在“两个凡是”即实质上坚

持毛泽东晚年错误的思潮,这就提出了一个拨乱反正、重新认识毛泽东思想的庄严任务。

早在 1975 年,邓小平在中央主持工作实行整顿的时候,就针对林彪、“四人帮”,提出了反对“割裂毛泽东思想”的问题。1977 年,他又针对“两个凡是”,提出了“完整地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的问题。1978 年十一届三中全会,认真地开始了这个拨乱反正。在指导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小平同志强调,总的指导思想上,最核心的一条是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待和发展毛泽东思想。1981 年 6 月通过的《历史决议》,基本上完成了这个任务。《历史决议》明确地具体地指出了毛泽东晚年错误的内容,并且把它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严格区别开来,重新界定了毛泽东思想的涵义,强调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科学成果,是我们党的宝贵的精神财富。按照经过区分后的界定,只有毛泽东的那些正确思想我们才称它为毛泽东思想,他晚年的错误不属于毛泽东思想;坚持毛泽东思想,绝不是坚持毛泽东晚年的错误,正是要纠正这些错误。《历史决议》在肯定毛泽东的科学著作是毛泽东思想的集中概括的同时,第一次以党的决议的形式指出:“我党许多卓越领导人对它的形成和发展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决议》还详细论列了毛泽东思想以独创性的理论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多方面的内容”和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的三个要点。这个《决议》是我们党重新认识毛泽东思想所取得的科学成果,是我们今天研究和宣传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依据。

记者:有一种观点,认为历史决议是一时需要的产物,政治妥协的产物。这个问题您是怎么看的?

龚育之:我不同意这种观点。我认为这个决议是科学研究的产物。是全党讨论、民主集中的产物。当然不是说历史决议对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科学认识已经达到绝对完善,不需要也不能够发展了,那样的东西是没有也不可能有的,但是我的确认为这个决议是认真的,是根据事实努力用科学态度来对待历史问题的、决不是简单的一时需要和政治妥协的产物。我认为,这种观点为两种思潮开了门。一种是否定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潮,在这种思潮下, 把历史决议说成是一时需要和政治妥协的产物,就是为了动摇这个决议,以便全盘否定毛泽东,否定毛泽东思想,否定中国革命和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成果。另一种是“左”的思潮,认为做决议时的那种情况,困难甚多,积怨甚多,所以着重讲错误,光注意“病理解剖”,结果把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说重了,把“文化大革命”的错误也说重了,现在看来否定过多,主张要恢复。恢复什么呢?说到底,就是想恢复毛泽东晚年错误的东西。这两种思潮来自不同的方向,却走到一个共同点,都想动摇决议。

记者:曾有些搞理论的人认为,如果用毛泽东的名字来命名一种思想, 就应当把他的所有思想都算在内,如果错的不算,只算正确的,他们认为讲不通;他们主张不再使用“毛泽东思想”这个提法。您的看法如何?

龚育之:我不赞成这种观点。我认为,毛泽东思想这个概念我们党用了 这么多年,现在如果不用,政治上不利,也不合乎历史。而不合乎历史,也就不是科学的态度。历史的事实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产生了科学的理论成果。难道能够否认这个事实吗?至于这个理论成果用什么名称来称呼,倒是第二位的问题。既然过去已经用“毛泽东思想”来称呼这

个理论成果,而毛泽东的确在创造这个理论成果中作出了最大贡献,现在就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取消这个称呼。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根据实践来检验过去的许多观点,看哪些是被实践证明为科学的,哪些是被实践证明为错误的,把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央领导集体所创造的科学的理论成果称之为毛泽东思想,把它同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区别开来。

记者:您强调《历史决议》的权威,您所说的“权威”,是不是指它是 通过法定的组织程序、由党的最高权力机构确认的组织决定。

龚育之:这是组织权威。我认为,讲《历史决议》的权威性应包括两条, 一条是组织权威,一条是科学权威。这两种权威相结合,才是最大的权威。光讲组织权威是不够的,因为我们的党是追求和服从科学真理的党。党的每个决议都具有组织权威,决议通过以后,如果发现有不妥当的地方,不合乎科学真理的地方,终归还是要加以改正。组织权威并不能保证党的决议必定是科学的、正确的。但是,党的决议所确定的观点,即使错了,或者你认为它错了,也得通过一定的组织程序,由党的组织作出新的决议,才能改变。不通过组织程序,随便讲一通违背党的决议的观点,就破坏了纪律,破坏了组织权威。当然归根到底,组织权威应该由科学权威来支持。如果没有科学权威的支持,不合乎科学真理,组织权威终归站不住脚,组织决议终究要改变。我认为,《历史决议》是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决议,是有科学权威支持的组织权威,有组织权威支持的科学权威。动摇这个决议,既违背组织纪律, 又违背科学真理。

记者:“两大理论成果”,即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 会主义理论之间的关系,是具有现实意义的理论问题。请谈谈您的看法。

龚育之:前面讲纠正,是指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就毛泽东思想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关系来讲,那就是继承和发展。纠正, 继承,发展,这三条,头两条的组合,就是拨乱反正,后两条的组合,就是继往开来,全面改革就是开来,就是开拓,创新,发展。只有拨乱、反正这两条,还是在毛泽东的理论和实践的范围之内,根据实践检验,将其中的错误的东西改过来,正确的东西坚持下来。新时期还要创新。新时期遇到许多新问题。所谓新问题,就是毛泽东在世的时候没有面对过的新形势所产生的许多问题,或是毛泽东已经接触到但是没有解决好的问题。从内政到外交, 改革开放遇到许多新问题,需要我们创造性地去加以解决。开拓、创新的问题,远远不止是在毛泽东的理论和实践的范围内分清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就能实现。正确地认识和创造性的解决新形势下的新问题,需要使毛泽东思想得到新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理论上的确有了新的发展。如实地了解和承认这一点,是很重要的。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既是对毛泽东晚年错误的纠正,又是对毛泽东思想科学体系的继承,同时又在新时期面对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有了新发展。

记者:理论上的这个新发展成果,是否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个理论框架、体系?

龚育之:已经开始形成。对这个理论新成果,在十多年实践发展的进程 中,《历史决议》、十二大报告、十三大报告、十四大报告,逐步深入和展开地进行了阐发。十三大概括了十二个科学理论观点,十四大又概括了九个重要方面。当然还可以有其他不同的归纳和概括方式。理论上确实有许多重

要的新发展。

记者:十三大以后,就有人主张把这些理论上的新发展称为“邓小平思 想”。您认为此议可否?

龚育之:用个什么概念、语言来概括,这要中央下决断。十三大使用的 提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后,我看到的党中央的文献,有的提“邓小平同志倡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路线”,有的提“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思想”, 进一步突出了小平同志在这个理论的创立中的地位。十四大的提法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我看,这样的提法很好。缺点是作为一个术语,长了一点。好处是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这个理论主题。

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要单独用一个概念来概括它?就是因为它不只是在毛泽东同志已有的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增加了几点枝节的东西,而是有相当重大的前进,有一系列新的探索,新的开拓,新的创造,开始形成了一整套新的理论,所以要有新的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