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三个“有利于”和两个“一切”

新阶段新的思想解放,方面很多,一个总的主题就是不要被一些姓“资” 姓“社”的抽象争论束缚自己的思想的手脚。小平同志南方谈话中说:“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这些话非常重要,凝结着深刻的历史经验,反映着急切的现实要求。真正是切中要害。十四年中,关于包产到户的问题,关于经济特区的问题,关于商品经济的问题,关于市场经济的问题,无不是拴在这条绳索上。十四年如此,四十年何尝不是如此。

从根本上说,我们共产党人要搞社会主义,这是毫无疑义的。问题在于思想路线,在于我们在生活中坚持社会主义的时候,用什么做标准。是用我们头脑中固有的观念做标准,凡不合乎这些观念。一 141 一的就一概加以排斥?还是用实践做标准,凡是在实践中合乎三个“有利于”的,就一概予以欢迎?如果在实践中合乎三个“有利于”的东西,不合乎我们固有的观念, 是抵制这些东西,还是改变我们的观念?

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说,任何观念的东西,不论是从书本上来的,还是自己头脑中想出来的,都不能作为真理的标准。只有当它们在实践中被证明为真理时,它们才有正确地指导我们行动的意义。而且这种检验不是一次完成、永远完成的,它们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接受检验,不断丰富发展,才能保持正确地指导我们行动的意义。

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真理论中的实践标准,用到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就进一步具体化为生产力标准。生产力的最终决定作用的原理, 本来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条基本原理。作为共产党人制定政策、确定方针的

根本标准,是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了生产力标准。邓小平在新时期拨乱反正一开始,就鲜明地重新提出了这个标准。他说:“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应该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在以后的改革进程中, 一遇到姓“社”姓“资”的争论,他就重申这个标准。比如他在回答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时,就强调“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十二大报告正是根据小平同志这些论述的精神,着力论述了生产力标准,指出:“我们已经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生产力已经成为直务的中心任务。国家的富强,人民的富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繁荣,公有制和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和发展,一句话,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充分发挥和吸引力的不断增强,归根到底,都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这里讲了国力,讲了人民生活,讲了精神文化,讲了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全面的;归根到底讲生产力,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元论。报告鲜明地提出:“这里的核心问题是,必须破除离开生产力来抽象谈论社会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观念,从根本上划清科学社会主义同种种空想的界限”,并且在两处地方讲了“两个一切”:“一切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因而是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或者是社会主义所允许的。一切不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东西,都是违反科学社会主义的,是社会主义所不允许的。”“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小平同志的南方谈话,指出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问题,判断的标准主要看三个“有利于”,正是针对当前改革进程中仍然困扰我们,妨碍我们前进的一些思想情况,再一次重申和进一步发展了他历来主张的生产力标准。十四大报告在概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的时候,把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关于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的论断,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的论断,关于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的论断,贯串起来,作为这个理论在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问题上主要论点,是很有逻辑的。十四大修改过的党章总纲,也写上了三个“有利于”, 作为我们各项工作的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这说明,十三大也好,十四大也好,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的根本观点是始终一贯的。

关于生产力标准,有一些糊涂观念,需要弄清楚。

一种是把生产力标准同四项基本原则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这是完全不对的。应当看到这两者是完全统一的。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因为我们坚信,在中国只有这样,生产力才能更好地发展起来。这一点,同旧中国比, 已经为实践所证明;同当前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和地区比,我们现在的发展势头和未来的发展成就,也必将予以证明。如果说四项基本原则竟然可以是外在于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原则,最终并不能保证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得更好,综合国力增强得更快,人民生活提到更高水平,那么,人们为什么要支持四项基本原则呢?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涉及我们头脑中关于四项基本原则的一些固有观念。这些观念是否正确,是否适应时代的需要,必须拿到实践中用三个“有

利于”的根本标准加以检验。根据检验的结果,坚持其中正确的东西,抛弃其中不正确和不适应新情况的东西,增加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中得到的新的发展和新的内容。十四大报告在概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时候,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政治保证”这一条里,一方面讲四项基本原则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保证,一方面又讲四项基本原则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获得新的时代内容。十三大报告中也是这样论述的。我们党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也是一贯的。或问,有什么新的时代内容? 眼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些新概念的确立,就给坚持社会主义、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原则更新了内容。如果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是坚持这个问题上的陈旧观念,坚持高度集中、行政指令的产品计划经济,那样怎能适应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呢?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而且是不断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新的时代内容的四项基本原则,我们一定能够使中国人民的生产力发展得更快更好。所以,把四项基本原则同生产力标准统一起来,并且归根到底用生产力标准来检验四项基本原则,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理论上的彻底性和对自己制度、路线的自信心的表现。同时,这也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决心: 我们一定要作百倍的努力,作长期的奋斗,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问题上,表现出自己的制度和路线的优越性。

另一种是不赞成两个“一切”:不赞成“各项”“各方面”,说是太宽泛、太绝对了。这也是不对的。世界上的事情固然多得不得了,难以一概而论,但是,从中国共产党从事和关心的事业范围来说,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来说,从总的出发点来说,难道有哪方面、哪项工作可以离开生产力标准, 不顾三个“有利于”吗?既然明确了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明确了我们的路线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我们的一切工作,各项工作, 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根本任务、这个工作中心,而不可以干扰和离开这个中心,以自己为中心。因而必须以生产力标准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而不可以不顾和离开这个根本标准,另立别的根本标准。各项工作当然还要有各自的一些具体的衡量标准,这些都很重要,但是,有必要也有可能把这些具体标准同根本标准统一起来理解和把握,赋予这些具体标准以新的时代内容。至于对生产力标准的一些庸俗化的理解,如把它歪曲为一切向钱看之类,那当然是需要纠正的。在纠正各种错误理解的同时,我们必须理直气壮地坚持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观点的生产力标准。

总之,还是两个“一切”:一切合乎三个“有利于”的,就是社会主义的,或者是为社会主义所需要和允许的;一切违背三个“有利于”的,决不是社会主义的,也不是社会主义所需要和允许的。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就要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根本标准。这个根本标准就是生产力标准,就是实践标准,也就是“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它是我们摆脱姓“资”还是姓“社”的抽象争论和无穷困惑,坚持和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敢闯敢试的锐利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