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阐述了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论述实践的意义时更多地着重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反对的主要是理论形态的唯心论和不可知论。毛泽东则不同,他面对的是实际工作中的主观主义,是口头上的唯物主义而行动上的唯心主义。因此,他在全面阐述实践的意义时,着重说明社会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他指出:“只有亲身参加于变革现实、变革某种或某些事物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触到那种或那些事物的现象,也只有在亲身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的斗争中,才能暴露那种或那些事物的本质而理解它们。”实践出真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你要获得新的知识、新的技能,你要在工作中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 有所前进,首要的一条就是要勇于实践。
知识来源于实践,这是就人类知识总体而言的。然而,“人不能事事直接经验,事实上多数的知识都是间接经验的东西,这就是一切古代的和外域的知识。”可见,《实践论》在强调认识来源于实践时,丝毫没有否认接受书本知识和他人经验的必要性。在知识增长异常迅速的时代,如果有人轻视书本知识和教育,排斥外域的科学文化,拒绝他人的经验,固守于自己狭隘的经验,那他就是一个十足的蠢人。科学上的任何发明、发现都来之于实践; 科学上的任何发明、发现又都是在前人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我们应把向实践求真知和向书本学习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