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手比赛

武术散手比赛在我国古代就有,只不过那时叫比武打擂或打擂台。现今的散手比赛就是在打擂台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其比赛形式是两个人在一定规则制约下,在长 8 米、宽 8 米、高 0.6 米的钢木的台上,使用踢、打、摔、拿、拦、闪等技法,进行徒手搏斗。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打击对方部位和效果, 给运动员计分,来分胜负。

散手正式比赛在 1928 年和 1933 年在南京举行的国术国考就开始了。从

1979 年起我国也开展了武术散手比赛。1989 年列为正式竞赛项目。其主要比赛有全国武术散手比赛,全运会武术的比赛中的散手比赛,世界武术锦标赛和各种国内国际散手邀请赛、擂台赛、对抗赛等。

为了防止出现伤害事故,散手比赛采取了很多保护性措施。如场地设施更为安全(台面上铺软垫,软垫上覆帆布单,台下四周铺保护垫);运动员要配带护具(包括手套、护齿、护胸、护腿、护裆);运动员根据体重分级别比赛(有 52 公斤级,56 公斤级、60 公斤级、65 公斤级、70 公斤级、75 公斤级、80 公斤级、85 公斤级、90 公斤级、90 公斤以上级)。另外还从技术上对运动员进行保护。规定:击打对方后脑、颈部和裆部;使用头、肘、膝进攻对方;连续击打对方头部;使用迫使对方头部先着地的摔法或有意砸压对方;对方倒地后仍向其进攻(主动倒地者除外);主动搂抱对方(防腿抱摔和反摔除外)为犯规动作。规定:主裁判员示意后,运动员有意拖延上台或开始比赛时间达 5 秒者;比赛时,由于自己处于不利状况而要求暂停者; 比赛中,对裁判员有不礼貌行为或不服从裁判者;比赛中,以不礼貌言词刺激对方或大声叫喊恫吓扰乱对方,经提示无效者;在比赛中,有意松脱护具、吐落护齿者,为技术犯规。规定:在发“开始”信号前偷袭对方或“停”信号后仍进攻对方者,为侵人犯规。对犯规动作、技术犯规、侵人犯规的判罚是:比赛中,每出现 1 次技术犯规或轻微侵人犯规,给予劝告 1 次;每出现

一次明显的侵人犯规,给予警告 1 次。受罚失分达 6 分者,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判对方为胜方。运动员故意伤人或严重侵人犯规,视其后果,取消该场或全部比赛成绩。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局间休息时吸氧或在比赛中弄虚作假, 取消本人全部比赛资格。

散手比赛胜负的判定:

判定散手比赛的胜负的方式有二种:一种是优势胜利。双方技术悬殊, 一方已明显失去攻防能力时,主裁判员征得裁判长同意后,判技术强者为胜

方。一方被击中得分部位倒地不起达 10 秒钟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时,判对方为该场胜方。一方因对方犯规而受伤,经医生检查不能再比赛者,为该场胜方。一局比赛中,一方两次下台(身体任何部位接触台下地面),判另一方为该局胜方。在一局比赛中,一方被击中得分部位而两次被“数 8 秒”, 判对方为该局胜方。在一局比赛中,3 次获得 3 分者,为该局的胜方。

另一种是得分胜利。得分胜利是在没有出现优势胜利的情况下,将运动员在比赛中打、踢、摔对方效果和部位,通过分值记录下来,为运动员的得分,得分多者为胜。具体得分标准是:在一局比赛中,将对方打下擂台 1 次; 使用后转身扫摆腿将对方击倒而站立者;使用前扫腿、后扫腿将对方击倒(除两脚以外的任何部位触地)而站立者;使用勾踢腿将对方击倒而自己站立者; 在躲闪防守的同时,使用巧妙招法(包括主动倒地)使对方倒地者,得 3 分。一方倒地,站立者;用腿法击中对方躯干部位一次者;对方受警告一次,得 2 分。用手法击中对方得分部位一次;用腿法击中对方头部或下肢一次;比

赛中双方对峙达 8 秒钟,主裁判员指定一方进攻,如 8 秒钟内仍不进攻;对

方受劝告 1 次;使用方法后,双方先后倒地,后倒地者得 1 分。

青少年朋友看散手比赛时会看到,运动员使用一些动作或两名运动员击打的非常激烈都没有得分的现象,不知是为什么,这是因为规则规定以下情况双方都不得分。双方同时或依次击中得分部位;双方同时倒地、同时或先后下台;抱住 2 秒钟后摔倒对方或对方下台;使用主动倒地的方法进攻时; 使用腾空动作进攻后的合理倒地;双方搂抱、搂摔击打时;使用提膝动作防守时,被击中膝关节以下部位;使用前、后扫腿击中对方得分部位,但被对方压在身下;方法不清楚,击中不明显。

每一局比赛结束后,裁判员给两名运动员出示得分,来评定胜负,具体方式是在每局比赛结束时,依据边裁判员的评判结果,判定每局胜负;一局比赛中双方出现平局时,按以下的顺序决定胜负: (1)受警告少者为胜方;

  1. 受劝告少者为胜方;(3)体重轻者为胜方(以当天赛前体重为准)。以上三种情况仍相同则为平局。一场比赛分三局,先胜两局者为该场胜方。淘汰赛制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时,按下顺序决定胜负:(1)受警告少者为胜方;(2)受劝告少者为胜方;(3)体重轻者为胜方。上述三种情况仍相同则加赛一局,依次类推。循环赛制时,一场比赛中如获胜局数相同时,则为平局。

散手比赛的裁判员有正负裁判长各一名,主裁判员(场上裁判员)一名; 边裁判员 3—5 名,记录、计时各一名组成。主裁判员负责检查台上运动员的

护具;正确运用口令和手势组织比赛;裁决运动员得 3 分;裁决运动员犯规事宜;保护运动员的安全,防止发生运动创伤事故;宣布该场比赛结果。边裁判员负责双方运动员的得分。

青少年朋友在观看散手比赛时,对主裁判的手势不甚了解,这多少影响了观看效果。所以观看散手比赛,有必要先了解一些主裁判的手势。以下是一些主裁判常用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