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建立
为了把西欧国家纳入遏制苏联的战略体系,美国政府在讨论“马歇尔计划”的同时,也着手策划建立欧洲军事同盟组织。美国的这种活动是从幕后导演“布鲁塞尔条约”开始的。当时英国企图在西欧组成一个军事同盟,但元气大伤的英国,事事仰赖美国的鼻息。于是,外交大臣贝文于 1948 年 1
月 13 日将这一打算秉报美国。杜鲁门政府了解英国想当西欧盟主又力不从心的处境,认清这是美国在军事上插手欧洲的良机,可以利用英国在欧洲的传统影响,支持英国把西欧组织起来,然后把它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于是, 对贝文的打算深表赞许。贝文在征得美国的同意后,正式提出西欧联盟的建议。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四国对贝文的建议表示响应。1948 年 3 月5 日,五国代表在布鲁塞尔举行缔约谈判。3 月 17 日签署了“布鲁塞尔条约”, 并建立了“布鲁塞尔条约组织”。
“布鲁塞尔条约组织”建立后,贝文多次请求美国在欧洲防务上承担义务。这种要求虽然正合杜鲁门之意,但他不敢违背美国和平时期的传统外交政策,不敢绕开国会直接介入欧洲事务,与西欧国家结盟。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积极争取国会的合作。
杜鲁门政府努力的结果就是副国务卿罗维特和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老资格的孤立主义者范登堡一起,拟定了一个国会政策宣言。该宣言于1948 年 6 月 11 日在参议院获得通过,即参议院第 239 号决议案,亦称“范登堡决议案”。决议赞成美国“在经常的和有效的自助和互援的基础上”缔结区域性协定。这就为美国建立北大西洋联盟敞开了大门。
7 月 2 日,杜鲁门发表政策声明,声称“范登堡决议”应尽可能地加以执行。7 月 6 日,美国和加拿大同布鲁塞尔条约五国在华盛顿开始会谈。9 月 9 日,与会代表制定出“华盛顿文件”。文件对即将成立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性质、范围、缔约国承担的义务,及其与欧洲其它组织的关系等,作了详尽的规定。文件侈谈苏联对西欧地区安全的威胁,声称这种威胁也波及北美,建议拟议中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应将丹麦、挪威、冰岛、葡萄牙和爱
尔兰等国包括在内,并认为意大利、西班牙、联邦德国最终也应加入该组织。“华盛顿文件”为大西洋联盟奠定了组织基础。
1949 年 4 月 4 日,美、加、英、法、比、荷、卢、丹、挪、冰、葡、意十二国外长在华盛顿正式签署了《北大西洋公约》。公约共十四条,主要内容为:各缔约国应“维持并发展其单独及集体抵抗武装攻击之能力”;“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在这种情况下,缔约国“应单独并会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之行动,包括武力之使用”。8 月 24 日,各缔约国均按照公约第十一条规定,按照本国宪法程序完成批准手续。至此,《北大西洋公约》正式生效。
“北约”生效后,筹建“北约”机构的工作基本上由美、英、法三国包办。“北大西洋公约组织”设有下述主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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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西洋理事会:北约最高权力机构,由各成员国外交部长组成, 必要时由国防部长和财政部长参加,每年至少开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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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务委员会:由缔约国国防部长组成,负责制定统一的防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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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务委员会下设各国参谋长组成的军事委员会,负责向美、英、法三国代表组成的常设小组提供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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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法三国代表在军事委员会内组成常设小组。
在部长理事会和防务委员会休会期间,由成员国各派一名代表组成常设代表委员会,处理日常事务。“北约”组织还设有国际秘书处,由秘书长领导,他同时也是部长理事会、防务委员会的主席。“北约”总部原设在伦敦, 1951 年迁到巴黎,1967 年又迁至布鲁塞尔。
“北约”组织在军事委员会下逐步建立了统一的军事指挥系统,设有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大西洋盟军最高司令部、海峡盟军总司令部和加拿大—
—美国区域计划委员会。其中,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为最大的军事指挥机构,下设中欧、北欧、南欧和地中海四个盟军司令部。
1949 年 12 月,“北约”防务委员会巴黎会议接受了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布雷特利的计划。根据该计划,美国和西欧大大加强了在欧洲的军事力量。1951 年美国在西欧驻军两个师的基础上又增派去四个师,并委任艾森豪威尔为欧洲盟军最高司令。到 1956 年 12 月,“北约”在欧洲的军事力量从 1949 年的十几个非满员师增加到 35 个师,3000 架飞机,700 艘舰艇。1953 年美国利用其核优势,为“北约”制定了大规模报复战略,以全面核战争威胁苏联。1954 年“北约”就着手按大规模报复战略制定作战计划,并多次举行以使用原子武器为主题的军事演习。
“北约”名义上是北大西洋国家的条约组织,但出于在欧洲南翼包围苏联的需要,1952 年 2 月,美国把不是北大西洋国家的希腊和土耳其拉入“北约”组织。美国还不顾欧洲人民对德国法西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暴行记忆犹新,一意孤行地策划吸收联邦德国加入北约,终于使它于 1955 年 5 月成为北约成员国。
美国控制着“北约”“一体化”军事机构。“北约”欧洲盟军司令部的指挥人员中,美国军官占 47%,最高司令全部由美国人担任。美国还通过“北约”向盟国发号施令,干预盟国防务计划的制定,有权要求盟国按其意图扩充军备、决定兵役期限、武装力量的发展和军工生产等等。
在“北约”内部,美国与其盟国的关系是主从关系。当时西欧国家在经济和军事上都依赖美国,只得屈从美国的压力,把自己拴在美国的战车上。
(王祥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