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初期的远东问题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使远东形势随之发生了巨大变化。中国人民取
得了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力量空前强大。朝鲜人民在苏联军队的帮助下解放了自己的祖国。经受了战争考验的社会主义苏联的威望和影响日益提高。日本被迫投降,成为战败国。在大战期间实力增强了的美国企图称霸远东。美国支持蒋介石集团发动内战,企图消灭中国人民革命力量,把中国变成美国控制亚洲的主要基地。美国在朝鲜南部扶植李承晚傀儡政权,制造了朝鲜的分裂。
对战败国日本的处理是战后初期远东问题的焦点之一。大战期间,反法西斯联盟曾就如何处理战败的日本问题达成了《联合国家宣言》、《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波茨坦公告》等协议,规定了一些反映世界人民愿望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解除日本武装,严惩战犯,肃清军国主义和法西斯主义;二、实现日本民主化,使日本走上独立、民主、和平的道路; 三、消除日本战争工业,保留和平工业;四、日本必须支付赔偿;五、取消日本的殖民地,归还被日本掠夺的亚洲各国的领土;六、对日作战的盟国必须共同对日缔结和约,不得单独媾和。在这些协议中也包含着把日本的千岛群岛交予苏联、苏联恢复被日本从沙俄手中夺去的在中国东北的许多特权等霸权主义的内容。
美国战后初期的对日方针是彻底削弱这个远东的主要竞争对手,使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而依附于美国,充当美国称霸亚洲的工具。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日本投降后美国以盟军的名义对日本实行了单独占领。美国政府规定,盟军最高统帅由美国太平洋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担任,日本的天皇和政府处于最高统帅领导之下,各主要盟国发生意见分歧时,美国政策应居主导地位。由于苏联等国反对美国单独制定和实施对日政策,在 1946 年相继成立盟国对日政策的最高决策机关——远东委员会和咨询机构——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但这两个机构并不能发挥作用。在美国占领日本本土的同时,苏联出兵占领了千岛群岛,包括南千岛的国后、择捉岛和本来属于日本北海道的齿午、色丹岛。
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后,一方面从削弱日本的目的出发,一方面在战时反法西斯联盟的制约和世界人民的压力下,在日本采取了一些非军事化和民主化的措施,主要包括:解除日本武装,解散了日本近 600 万军队;取消日本军事工业,禁止武器、弹药、军用器材、军舰、飞机的生产;逮捕和审判战犯,对东条英机等 25 名甲级战犯分别处以绞刑和徒刑,另外还审判了乙、丙级战犯 5,700 人;政治整肃,解散一切军国主义团体,开除法西斯团体、政党领导人物和职业军人的公职;拟定赔偿方案,规定日本的工业可以维持在 1931 年“9.18”事变前的水平上,超出部分的设备作为战争赔偿予以拆迁;限制日本领土,规定日本的主权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地区及由开罗宣言和美国已加入或将要加入的其它协定所决定的周围诸小岛。此外,占领当局还进行了其它战后改革。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这些措施并没有得到认真彻底的执行。
1947 年下半年中国革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反攻, 蒋家王朝复灭局面已定。美国利用蒋介石政府称霸亚洲的希望破灭了,开始改变对日政策,放弃削弱日本的非军事化和民主化措施,企图扶植日本,使日本成为冷战反共、称霸亚洲的基地和主要帮凶。美国逐渐放宽、最后停止了拆迁赔偿,实际拆迁的设备仅为 1 亿 6 千多万美元。美国向日本提供了大量的援助,1947——1951 年总数达 18 亿美元,制定了恢复日本经济的原则并派总统特使、底特律银行董事长道奇亲赴日本监督实施。
中国革命胜利后,美国加快了扶植日本的速度。1950 年侵朝战争爆发后,美国公开重新武装日本,成立了拥有 75,000 人的名为警察预备队的军队,海上保安厅增加 8,000 人,美国还加强对日本军需工业的扶植,从日本大量采购侵朝战争所需的军事物资。1951 年美国授意日本政府解除整肃, 使以前开除公职者陆续重返政界。
为了使对日本的长期占领和扶植合法化,美国策划单独对日媾和。1951 年 8 月 4 日——8 日,美国悍然不顾中苏两国人民及世界民主和平力量的坚决反对,召开了旧金山对日媾和会议,缔结了对日和约,日本吉田茂政府在和约上签了字。和约的主要内容有:
领土问题。和约规定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千岛群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但避而不谈台湾等地的归属问题,严重侵犯了中国主权,蓄意制造“两个中国”。在和约中日本同意将琉球群岛、小笠原群岛等岛屿置于美国的托管之下,为美国提供侵略亚洲的重要军事基地。
军事问题。和约承认日本有单独或集体自卫权利,与日本缔结协定的国家可以在日本驻军。和约签字的当天,日美签订了安全条约,在条约中美国公开同意日本重整军备,日本同意美国在日本驻军,允许驻日美军出动镇压日本的“内乱”,两国结成侵略性军事同盟。
赔偿问题。和约宣布日本的资源不足以全部赔偿,规定除向遭到日本侵略的国家提供劳务等形式外,放弃一切赔偿。
旧金山和约是一个片面的、非法的和约,完全背弃了战时盟国达成的处理日本问题的主要原则,在击败日本帝国主义的战争中遭受牺牲最大、所做贡献最多的中国被排除在会议之外,印度、缅甸等国拒绝参加会议,苏联、波兰等国拒绝在和约上签字,缔结和约后,日本没有取得真正的独立,仍然处于美国的半占领状态之下。
旧金山和约生效后,日本先后和印度等国单独缔结了和约,利用赔偿向东南亚进行经济渗透,1955——1977 年期间,向缅甸、菲律宾等国家和地区支付了 6,352 亿日元赔偿。1956 年日苏恢复邦交,至今仍未缔结和约。1972 年中日两国关系实现了邦交正常化,1978 年签订了和平友好条约。1972 年美国把冲绳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
(杨宁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