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60 年代以来的苏联、东欧1.“经互会”的发展和变化
1949 年 1 月出现在国际舞台上的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 是苏联和东欧几个社会主义国家发起结成的地区性经济互助、技术合作、交流经验的国际组织。1962 年后,“经互会”成员国增多,地域扩大,变成了世界性的国际经济集团。它的活动对成员国经济的发展起了很重要的促进作用,对国际事务产生很大的影响,也为苏联同美国竞争提供有利的保证。因而,1974 年联合国大会给予经互会以观察员的资格,1975 年经互会又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中获得咨询地位。
经互会诞生于战后初期的“冷战”年代。当时苏联和东欧国家都有迫切的愿望要求加强经济联系和合作,以回击“马歇尔计划”,打破英、美西方国家的遏制政策,巩固社会主义阵地。1945 年至 1949 年间,缔结了苏波、苏捷、苏保、苏匈、苏罗等一系列双边经济贸易协定,推动了各国经济恢复发展,促进了“经互会”的建立。
在上述基础上经过协商,于 1949 年 1 月 5 日至 8 日,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六国政府代表在莫斯科举行经济会议,讨论了六国间经济合作问题。鉴于美英等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封锁和禁运政策,会议决定成立经济互助委员会(简称“经互会”)。同年 4 月,六国代表又在莫斯科举行经互会第一次委员会会议,宣告“经互会”正式成立。其宗旨和基本任务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各成员国之间进行经济互助、技术合作、交流经验、共同发展经济。
“经互会”依据任务的需要,设立的主要机构有:
-
经济互助委员会会议。这是“经互会”最高权力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会议轮流在各成员国首都举行,由东道国代表团团长担任会议主席。(截止于 1985 年 6 月已举行例会和非例会议 40 次)
-
执行委员会。这是执行和管理机构,由各成员国派一名副总理组成,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主席由成员国代表依照国家名称的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一年。
-
各种合作委员会。这是根据“经互会”委员会会议的决定设立, 受执委会的领导,综合研究和解决成员国多边的经济和科技合作的重大问题。目前已设立计划、科技合作、物资技术供应和机器制造等合作委员会。
-
常设委员会。这是执委会所属机构,由各成员国指派部门领导人为首的代表团组成,负责制定合作的措施,草拟多边合作协定,每年开会两次。现已设立经济、统计、外贸、财政、电力、化学、农业、和平利用原子能等 22 个常设委员会。
-
秘书处。这是“经互会”的执行和行政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设秘书一人,由经互会委员会会议任命,副秘书若干人,由执委会会议任命。“经互会”总部设在莫斯科。现在,“经互会”出版两种机关刊物:《“经
互会”成员国经济合作》(月刊)和《“经互会”成员国统计年鉴》。 “经互会”是由建立之初的欧洲地区性经济组织发展为世界性国防经济
组织。1949 年 2 月阿尔巴尼亚,1950 年 9 月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先后加入了“经互会”。1962 年“经互会”第十六次会议对章程做了第一次修改,规定非欧洲国家也可加入经互会,非成员国可以应邀参加经互会一些机构的活动。此后,又有蒙古(1962 年 6 月)、古巴(1972 年 7 月)、越南(1978 年 6 月)相继参加“经互会”。但是,1961 年 12 月在华沙举行“经互会” 第十五次会议时,没有邀请阿尔巴尼亚。从此,阿退出了“经互会”。目前, 经互会共有 10 个成员国。从 1964 年 9 月起,南斯拉夫在专门协定的基础上参加“经互会”一些机构工作。阿富汗、埃塞俄比亚、朝鲜、安哥拉、老挝、莫桑比克、也门民主人民共和国、尼加拉瓜等国的代表以观察员身份参加“经互会”活动。我国在 1956 年至 1961 年间曾以观察员身份列席“经互会”例行会议。近年来,我国同“经互会”成员国之间的双边关系和往来逐渐加强和增多。
“经互会”的主要活动是定期举行委员会和执委会会议,或者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成员国的最高级会议、党的领导人会议、党的代表会议,共同研讨合作的重要问题。“经互会”内部经济合作方式在不断发展变化。苏联在“经互会”中起着左右主宰的作用。
“经互会”成立至 50 年代中期以前,苏联与东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和技术合作主要通过双边关系,在流通领域内进行,只限于贸易换贷。它们之间的主要活动是研究扩大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额问题,组织成员国科学技术合作,对成员国经济建设中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50 年代中期以后,特别是进入 60 年代以来,“经互会”内的合作就扩
大到生产领域,扩大到多边经济关系,合作方式也有了新的发展。1959 年 12 月,在索菲亚举行的第十二次“经互会”会议,通过了“经互会章程”。1962 年在莫斯科举行的“经互会”成员国共产党和工人党会议上,经苏联提议通过了《社会主义国际分工的基本原则》,作为制订各成员国经济合作远景计划的基础。1969 年勃列日涅夫等苏联领导集团提出所谓“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的方针,得到“经互会”第二十三次非例行会议所认可,并决定着手拟定“经互会”成员国进一步发展经济合作和科技合作的措施,“发展有效而稳定的国际生产专业化和协作”,成立“经互会”投资银行。1971 年 7 月, “经互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深和完善“经互会”成员国的合作和发展他们的社会主义经济一体化的综合纲要》,规定各成员国在 15
年至 20 年内分阶段实现生产、科技、外贸和货币金融“一体化”。根据“一体化”计划建立起一系列“经济合作组织”,如:联合工业组织、国际钢铁工业合作组织、滚珠轴承工业合作组织、铁路合作组织、国际科技情报中心
等。在“一体化”计划下,“经互会”成员国加强了国民经济计划的协调, 自 1954 年起至今已协调 6 个五年计划,目前正在协凋 1986 年至 1990 年期
间的国民经济计划。同时,“经互会”还积极发展生产专业化和合作,到 1985
年成员国共签订多边生产专业化与协作的合同和协定 150 多项,双边协定
1000 余项。
70 年代中期开始发展起来的合作方式是共同投资建设联合项目,苏联从中受益最多,东欧国家要承受相当多人力、资金和物资的负担。1975 年,“经互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76—1980 年的“经互会”成员国多边“一体化”措施协调计划》,规定各成员国联合投资 10 个项目,其中 8 个项目
是在苏联领土上。预算投资 90 亿“集体外汇”转帐卢布,由苏联和东欧国
家各承担半数,东欧国家还要承担劳力 1.5 万人。建成后,在苏联的项目所有权归苏联,东欧国家只是按投资份额从苏联得到相应数量的产品。1979 年4 月,苏与波、匈、捷签署关于在苏境内共同建设赫麦利尼茨基原子能发电站的协定,1983 年经互会又决定签署在苏境内合建克里沃罗日耶矿山选矿联合企业的多边协定。这都有利于成员国经济建设,尤其是对苏联作用更大更直接。
70 年代以来,“经互会”成员国间进行着密切的科技合作,共同协商科技政策,编制科技预测,制订科技研究计划,协调科研工作。仅“经互会” 科技合作委员会制订的各国间 1976—1980—1990 年科技合作基本方针中就
涉及 182 个科技问题。目前,各成员国正共同研制到 2000 年科技进步综合纲要。
“经互会”成员国之间正不断加强多边和双边的对外贸易。随着经济“一体化”活动的增多,各国间贸易也迅速增加。1983 年各国间贸易额达 2850 亿卢布,比 1982 年增长 8.1%。多数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是在“经互会”内进行,其中对苏贸易占各国外贸总额的比例相当大。仅以 1983 年为例,各成员国在“经互会”内的贸易额占这些国家外贸总额的 58.6%,其中,蒙古占97.2%、古巴占 83.1%、保占 76.8%、捷占 71.9%,而对苏贸易额占外贸总额的比例,蒙古是 85%、保是 57.7%、古巴是 57.6%,罗最少也占 22%。
“经互会”是战后欧洲出现的第一个经济合作组织。它的存在以及所开展的一切经济合作活动,极大地促进了苏联和东欧各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使苏联与东欧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接近,同西方国家的差距也在缩小。“经互会”成员国都已被列入世界发达国家。占世界人口 10%的经互会国家,工业产值已占世界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左右。但是,在“经互会”各国中,苏联经济和技术仍占优势。80 年代初的生产总值中,苏联就占 70%。石油和能源,苏分别占 90%和 50%。因此,在经济和技术合作中必然以苏联为主导。苏联积极推行的经济“一体化”计划,造成各成员国经济上对苏联的依赖,特别是原料和燃料,诸如电力、石油、木材、硬煤等。1975 年后, 苏联不断提高价格并减少对东欧国家的供应,致使其他成员国一些企业开工
不足,生产受到影响。各成员国同苏联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分歧。各国为了维护自主和独立,重视发展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多边经济政治关系。“经互会” 的发展将不断遇到新的问题。
(常凤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