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德国的发展
民主德国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60 年代前,建立了以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主体、实行中央集权管理的国民经济体系;60 年代以来,坚持在改
革中求进步、调整中求发展,国民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稳步提高。
战后民主德国实行生产资料国有化政策,没收垄断资本家的厂矿,把银行、交通运输和邮电部门收归国有,建立国营企业,1950 年,国营企业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所占比重达 56.8%。
1952 年开始组建农业生产合作社,1953 年开始建立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1956 年起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60 年代初,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国营和集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统治地位。
按照 1949 年宪法规定确立了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中央机关通过下达生产计划的办法管理企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指标进行生产,由于照搬苏联的经验,造成一些不良的后果:一是片面发展重工业,实行高积累,致使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人民生活得不到改善;二是强制推行合作化,引起个体农民、商人和手工业者的敌对情绪;三是实行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影响了地方和企业的生产积极性,降低了劳动生产率。
政策的失误使民主德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同联邦德国相比差距日益明显,许多人逃往国外。1953 年 5 月,部长会议决定增加税收、提高劳动定额以解决资金短缺、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引起人们的强烈不满。6 月 17 日,柏林一些工人举行了罢工,反对提高劳动定额,进而提出了改善生活、重新统一祖国、言论自由等要求。影响立即波及全国,270 个地方发生了骚乱,30 万人参加。政府在苏军坦克的帮助下制止了这场运动。
“六·一七”事件集中反映了当时所存在的问题。然而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以后的几年内,经济发展速度显著减缓,消费品严重短缺,外逃人数继续增加,被迫修筑“柏林墙”来阻止人口外流。从 1949 年 9 月至 1961
年 8 月,共有 270 万人逃到西德。劳动力日益减少使民主德国依靠高投入发
展经济的政策受到影响,“七年计划”(1959—1965)到 1962 年不得不中断。在这种形势下,统一社会党“六大”(1963 年 1 月)提出了根本改革国民经济计划与管理体制的方案,从 1964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逐步推行。
新经济体制的实施标志着民主德国发展新时期的开始。其内容主要是扩大企业自主权,利用经济手段管理企业,实行新的工业品价格体系,改革银行体制和投资方法。新经济体制有效地克服了旧体制的弊端,促进了经济的发展。1967 年,民主德国的工业产量名列世界第八位,1966 年至 1970 年, 工业生产增长了 33%。
新经济体制的实施也出现了一些偏差,如国家对企业经营缺乏宏观控制,企业单纯追逐利润,国民经济的整体规划和长远目标无法实现。从 1971 年起,重新实行一切经济活动由国家制定的国民经济计划来平衡和调节的计划管理体制。但不是简单地回到 50 年代的状况,在加强统一领导的同时, 保留了新经济体制时期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
70 年代后期,民主德国再次对经济体制进行了调整,改组和新建了联合
企业,确立了部与联合企业两级管理的体制。截止到 1981 年初,建立联合
企业一百五十七个,集中了工业中职工总数的 99%,大型联合企业已成为经济的组织和管理的基础。
在这种体制下,各部的职责是编制经济计划,领导所属企业,联合企业是生产的综合体,它联合几十家专业企业,拥有自己的科研、生产和销售系统,按照国家需要进行生产。农业也实行了集中化和专业化,建立了跨合作社的联合组织。工农联合企业的建立也取得了进展。
新管理体制符合民主德国的国情,保证了“在高速度发展社会主义生产、提高效益、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方针的贯彻执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精减了办事机构和管理层次,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第二,中央各部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国际经济动向制定符合本部门发展的计划并通过所属企业贯彻执行;第三,联合企业拥有雄厚的力量,有利于采用新技术革命成果,提高劳动生产率。1981 年至 1985 年,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经济仍然以平均每年 4
%以上的速度增长,同期苏联和其他东欧国家年增长率为 2—3%。如今,民主德国已发展成为世界先进国家,人民生活水平在社会主义国家中首屈一指。
民主德国的外交政策同其他东欧国家基本一致。宪法规定:“民主德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永远地、坚定不移地同苏联结成联盟”。同苏联的关系最为密切,境内驻有苏联军队;经济上实行“生产的计划协调和专业分工”,对苏贸易占其对外贸易总额的 35%以上;在战后所有重大国际问题上从未反驳过苏联。
同联邦德国的关系是民主德国所面临的特殊问题,也是重大的国际问题。由于战后东西方的对立,两个德国的关系长期处于僵持状态。1963 年 1 月,民主德国放弃了重新统一德国的主张。勃兰特提出“新东方政策”后, 两国关系有了实质性改善。1972 年缔结了两国关系基础条约,彼此承认是主权国家,相互建立睦邻关系,翌年九月一起加入了联合国,双方交往日益扩大。
70 年代以来,民主德国同西方的接触不断增加,贸易和科学文化交流有一定发展。80 年代同我国关系有很大改善,1986 年 10 月,国务委员会主席、统一社会党总书记昂纳克访问了中国。1987 年 6 月,国务院总理、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访问了民主德国。两国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刘学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