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占领下的日本
日本投降后,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盟国和遭受日本侵略战争灾害的亚洲
人民及日本人民,都强烈要求实施《波茨坦公告》等国际协议,永远铲除日本军国主义,使日本成为一个和平、民主的国家。日本各界人民在战后初期, 纷纷举行示威、游行、集会、罢工、罢课,要求实现“政治民主化”,废除军国主义制度。
美国派出 15 万军队占领了全部日本国土。1945 年 9 月 22 日发表《占领初期美国对日本政策基本原则》,宣称:“美国对日本的最终目的是:(一) 保证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不再成为世界安全与和平的威胁。(二)最终建立一个和平与负责的政府,此政府应尊重其他国家的权利,并应支持联合国宪章的理想与原则中所显示的目标”。美国的目的在于削弱和控制日本,使日本政府“支持美国的目标”,为它的政策效劳。为此,美国控制了“同盟国占领军”的指挥权,任命美国远东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为盟军总司令,成立“盟军”总部,并由美国人担任总部的所有重要官员,使盟军总部成为美国控制日本的“太上皇政府”。
在国际反法西斯运动的影响下,在盟国国际协议的牵制下,以及在日本和亚洲人民的强烈要求下,美国为了打击日本军国主义势力,扫除美国独霸亚洲的障碍,在战后初期发布一系列命令,推行了日本的“民主改革”。例如:“盟军”总部命令 1945 年 8 月 16 日成立的皇族东久迩稔彦内阁解散日
本全部军队;1945 年 10 月 11 日又指示 10 月 5 日新上台的币原内阁,立即执行“五大改革”,即:(一)妇女的解放与参政;(二)奖励工会的建立;
(三)教育的民主化;(四)废除秘密审讯的司法制度;(五)经济机构的民主化。与此同时,币原内阁还执行了释放包括日共领袖德田球一等在内的全部政治犯,撤销法西斯法令“治安维持法”、“治安警察法”,解散特高警察机构等措施。1946 年元旦,美国占领军当局促使日本天皇发表《否定神格宣言》。1946 年 1 月,“盟军”总部发布两项政治整肃令,规定取缔所有军国主义、国家主义政党和社会团体(至 1951 年 12 月,被解除的国家主义
团体为 233 个),解除上述政党、社团领导人和职业军官的公职(至 1948
年 5 月,有 21 万余人被解职)。1946 年 6 月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审讯
主要战犯,并于 1948 年 11 月 12 日判处东条英机等 7 人绞刑、木户幸一等
16 人无期徒刑、东乡茂德与重光葵分别为有期徒刑 20 年及 7 年。 “盟军”总部还在日本推行了“宪法民主化”、“农地改革”、“解散
旧财阀”等较重大的政治经济改革。日本投降后,日本许多政党和社会人士主张修改 1889 年的《帝国宪法》,实行民主共和制,废除天皇制。1945 年10 月,美国占领当局暗示币原喜重郎,必须修改宪法。币原政府设立以国务相松本蒸治为首的宪法问题调查委员会,1946 年 1 月提出所谓“松本方案”, 企图继续保留“天皇主权”原则及日本拥有军队等权利,2 月 8 日向占领军当局提交后被否决。2 月 13 日占领军当局将美军人员起草的《总司令部方案》下达日本政府,令其据此制订新宪法草案。美国的目的是,为防止盟国远东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946 年 3 月 7 日)的干预,必须抢先把日本宪法特别是
关于保留天皇制的问题决定下来。于是,3 月 6 日公布了新宪法草案,经日本国会两院通过后于 11 月 3 日公布,1947 年 5 月 3 日起施行。新宪法改战前的天皇集权制为议会内阁制,国民的民主权利在条文上有所增加,在第九条特别规定了日本将“放弃战争”权。新宪法比战前的《帝国宪法》有原则上的改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战胜国和日本人民对日本民主化的要求。
在盟国和日本农民强烈要求铲除封建地主制度的形势下,美国占领当局从 1946 年 10 月至 1950 年 7 月,实行了日本的“农地改革”。规定不在乡
地主的全部土地及在乡地主超过一町步(约 14.88 市亩)以上的出租地,由政府收买并转售给佃农;自耕及佃耕地总共不得超过三町步;将实物地租改为货币地租;地租额不得超过农产品收获总值的 20%。结果在 560 多万农户中,约 400 万户农民承购了土地,使约 150 万户的地主卖掉了土地。使得在改革前占耕地总面积 46%的佃耕地下降到 10%以下,导致了大部分农民变成了自耕农,而佃耕农则几乎绝迹,从而基本上消灭了封建地主制。日本农村开始了以自耕农为主的新的土地所有制时期,为战后日本工业的迅速发展开扩了重要的国内市场及劳动力来源。
战后初期,解散财阀也是盟国和日本人民的共同要求。日本旧财阀是军国主义的社会经济基础,其主要特点是封建性和排外性。美国占领当局实行“解散财阀”的目的,是对日本垄断资本进行一次改组,“重新安排”日本经济,以便控制日本经济。为此,1945 年 12 月 2 日,盟军发布冻结 15 个大财阀资产的指令;1946 年 4 月成立“持股公司整理委员会”;1947 年 4 月公布“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法”;1947 年 12 月制定了“排除经济力量过度集中法”。通过上述措施,解散了三井、住友、安田、三菱四大财阀和其他一些财阀企业及持股公司共四十二家,解除了财阀家族成员公职并限制其经济活动。在原指定改组的财阀公司 325 家当中,实际改组的仅 11
家。从 1948 年开始,美国逐步放松了对日本垄断资本的限制,并进行了大力扶植。仅管如此,“解散财阀”铲除了日本财阀的封建统治形式,取消了财阀家族会议,代之以董事会,实现了经营的现代化。
1947 年随着远东和国际形式的变化,美国越来越重视利用日本为其亚洲
战略服务。美国陆军部长罗亚尔在 1948 年 1 月于旧金山发表演说,提出“日本必须成为远东兵工厂”。自此美国从削弱日本的政策改为扶植政策。1948 年 12 月 18 日,美国提出“稳定日本经济九原则”,派道奇协助日本稳定了经济。1950 年 4 月日本派大藏相池田赴美,6 月美国派杜勒斯访日,开始了对日单独媾和活动。1950 年 6 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通过“特需”定货, 刺激了日本经济的恢复。美国以加强日本的“自卫”为由,驻日美军总司令于 1950 年 7 月 8 日指令日本政府建立了“警察预备队”,此后于 1952 年改
称“保安队”,1954 年 7 月又更名为“自卫队”。1951 年 9 月 4 日至 8 日, 美国在旧金山召开对日媾和会议,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同一天美日又签订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之后并签订“日美行政协定”。1952 年
4 月 28 日,上述条约及协定同时生效。从此,盟国对日本的全面占领结束, 盟国占领机构取消,日本被缔约国承认为独立国家。美国军队继续驻在日本,对日本保持着半占领地位。日本的政局进入了“安保体制”时期。这一体制维持到 1960 年 1 月 19 日“日美共同合作和安全条约”即新“日美安全条约”的签订。
在“安保体制”下,日本的政局及经济都有了新的发展。旧金山对日和约签订后,日本各阶层人民掀起要求全面媾和、反对片面“和约”、反对美军基地、反对侵略朝鲜、反对重新武装日本的群众运动。日本社会党因内部对“和约”问题发生分歧,1952 年 8 月正式分裂为左右两派社会党,后又在群众运动推动下,于 1955 年 1 月统一起来。面对社会党的统一,日本垄断
资产阶级的两大政党自由党及民主党,于 1955 年 11 月合并为自由民主党, 从而开始了自民党的长期执政时期。为了“重新回到国际社会”,日苏两国政府于 1956 年 10 月 19 日签订“联合宣言”,宣布了日苏关系正常化,同
年 12 月日本加入了联合国。
战后日本经济,从 1945 年至 1955 年,经历了“经济重建期”,1953 年
国民生产总值恢复到了 1939 年的“战前”最高水平。自 1955 年至 1965 年, 进入了“高度成长期”,十年中每年的经济平均增长率为 10%。至 1960 年, 日本国民收入人均达 417 美元,居当时资本主义国家的第 28 位。经济的恢复和初步增长,为战后第三时期(1965 年至 1970 年的“再高度成长期”) 和第四时期(1971 年以后)的经济增长打下了基础。
(侯振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