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古典型艺术的理想

理想的真正本质是什么,我们在概括地讨论艺术美时已谈过了。现在要讨论的是特殊意义的理想,即古典型的理想,这也已在讨论古典型艺术这个概念时讨论过了。现在所涉及的理想只是古典型艺术实际上达到了形成它的最内在本质的因素而且把它表达出来了。从这个观点看,占典型艺术所掌握的内容是精神性的,同时也把自然和自然力量纳入精神领域里,因此不把精神表达为纯然内在的生活和对自然的统制。关于形式,古典型艺术用的是人类的形状,事迹和情节,通过这些因素,精神内容就完全自由地透明地显现出来,所用的感性材料不是只以象征的方式去暗示意义的外在形体,而是精神自己就已把感性材料作为符合精神本质的客观存在而居住在它里面。

本章可以划分为下列几个部分:

第一,我们先要讨论占典理想的一般性质。它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都是涉及人类的,而且内容和形式互相渗透,达到最完满的对应或契合。

第二,这里所说的人类的因素既然渗透到肉体形状和外在现象里,就会形成一种受到定性的外在形象,只适合于一种明确具体的内容意义。这样我们所看到的就是一种呈现于特殊个别事物的理想,理想就具体化为一系列的采取人类形状而存在的某些特殊个别的神和统治人类生活的力量了。

第三,这种特殊个别因素不是只有一种定性的抽象品,由这种定性的基本性格来形成全体内容和指导表现的片面性的原则,而是同时本身就是一种整体及其特殊个别因素的统一和协调。如果不是这样,特殊个别因素就会成为冰冷的和枯燥的,它就会缺乏理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缺乏的生气。

我们现在从普遍性、特殊性和个性这三方面,来进一步考察古典型艺术的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