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型艺术的独立自足性在于精神意义与自然形象互相渗透

这种本身自由的整体在它自确定中所转化成的另一体里仍然保持着它自己的独立,这内在意义在它的外在存在里仍然是自己与自己一致,这种整体或内在意义就是绝对真实的、自由的、独立自足的,它在自己的客观存在里不表现别的,就只表现它自己。但是在艺术领域里,这样的内容意蕴还不是表现于无限的形式,也就是说,它还不是以自己为对象的思想,把肉己看作本质的绝对的东西,使自己取观念性的普遍性形式而成为客观的①,而是仍表现于直接的自然的感性存在。但是意义既然是独立自足的,它在艺术里就须从它本身获得它的形象,它本身就应包含它的外在存在的原则。因此它固

① 《诗篇》和《先知书》均见《旧约》。

① 以上总结古典型艺术以前的象征型艺术的三个主要阶段,即不自觉的象征、崇高和比喻三种方式。它们都显出内在意义和外在形象的分裂,没有达到真正的统一。这一缺点就导致古典型艺术的产生。从内容(意义)和形式(所显现的形象)的不同程度的统一着眼,黑格尔把东方各民族的象征型艺术都看作希腊古典型艺术的一些准备阶段。这是西方中心论的一种表现。

① 这就是说,艺术还不是哲学,它的内容意义还不表现为普遍概念,而只表现为具体形象。

然必须回转到自然,但是它仍统治着外在的因素(自然),这外在的因素既然是内在整体本身的一个方面,就不再以单纯自然的客观事物的身份而存在,它已没有独立自足性,而只是精神的表现。在这种互相渗透之中,由精神转化成的自然形象和外在存在那一方面也因而直接获得它本身的意义,不再把这意义暗示为某种从物体现象割裂开来、与物体现象不同的东西了。这就是符合精神概念的精神与自然的同一,它不只是停留在两对立面的平衡上,而是把精神提升为更高的整体,在它的另一体里仍维持住它自己的独立, 把自然的化成理想的,使自己通过自然而且就在自然中表现出来。古典型艺术形式的概念就以这种统一为基础。

  1. 这种意义与形体的统一还可以更确切地理解成这样:在它们的既已完成的统一体里就不再有分裂,不至使内在意义又脱离形体和具体现实而回到它本身,作为只是内在的精神性,因而又回到差异双方的对立。表现精神的那个客观外在因素,按照它的概念来说,既然是完全受到定性的和向特殊分化的,那么,自由的精神,在由艺术加工而获得适合的现实存在之后,就只能是一种既受到定性而又本身独立自足的,处在自然形象中的精神的个性。因此,形成真正的美和艺术的中心和内容的是有关人类的东西;但是作为艺术的内容,有关人类的东西,按照已经讨论过的理想概念来说,须具有具体个性的本质定性,而且获得恰当的外在显现,这外在显现虽然处在客观存在中,却脱净了有限事物的缺陷。

  2. 从此可以看出,古典型的表现方式,按照它的本质来说,已不再是严格意义的象征的方式,尽管某些象征的因素在这里有时还起附带作用。例如希腊神话,如果它是由艺术掌握了的,如果就它的精髓来理解它,就属于古典型的理想,而不属于象征型的美,它是按照真正的艺术理想的性格表现出来的,尽管某些象征型艺术的残余还依附在它上面,象我们将来还要谈到的。

——如果我们要追问:是什么样的确定的形象才能和精神形成这种统一体, 而不只是对它的内容的一种暗示呢?我们就可以从这个定义里得到答案:在古典型艺术里,内容和形式须是互相适合的,就形象方面说,也要求本身具有整体性和独立自足性。因为整体具有独立自足性,这是占典型艺术的基本定性,这就要求双方的每一方,无论是精神内容方面,还是它的外在显现方面,都须本身就是整体,就是这整体形成了作品全体的概念。只有这样,每一方才是在本身上与另一方统一的,因此,它们之间的差异就变成同一对象之中的纯然形式的差异,从而使整体显得是自由的,而双方也显得是互相适合的,因为这整体在每一方都表现出来了,而在这双方里都是同一件事。正由于缺乏在同一个整一体之内的这种自由的双重化,象征型艺术才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都缺乏自由。这里精神对本身就不清楚,因而显示出它的外在现实不是它自己所特有的,不是通过它自己自在自为地设立的①。另一方面, 它的形象本应显出意义,但是这意义只在其中一部分或某些因素上见出①。由于外在存在(形象)对于它所要表现的内在意义还是外在的,它首先要表现的就不是所要表现的意义而只是它本身,如果它在显出本身以外还暗示出什么其它意义,那就要对它勉强施加一些暴力,使它显得不自然。在这种矫

① 象征型艺术的意义还不是自觉的,它的形象也不是自觉地由意义决定的,所以对意义不能完全符合,不能和意义形成统一整体。

① 例如金字塔只有一部分见出所象征的崇高气魄,其中还有其它部分见不出这。个象征意义。

揉造作之中,这外在存在既不象是它自己,又没有变成另一方面,即意义, 而是以谜语方式把不伦不类的东西拼凑和混淆在一起,或是变成一种单纯的外在装饰,把一切事物的独一的绝对意义加以神圣化②,一直到最后凭单纯的主观任意性就它(外在形象)与和它相隔很远的乃至和它不相干的意义进行比喻。如果要消除这种不自由的联系,形象本身就必须自有意义,或者说得更确切一点,自有精神的意义。这种形象在本质上就是人的形象,因为只有人的形象才能以感性方式把精神的东西表现出来。人在面孔、眼睛、姿势和仪表等方面的表现固然还是物质的而不是精神之所以为精神的东西,但是在这种形体本身之内,人的外在方面不象动物那样只是有生命的和自然的, 而是肉体在本身上反映出精神。通过眼睛,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灵魂深处, 而通过人的全体构造,他的精神性格一般也表现出来了。所以肉体如果作为精神的实际存在而属于精神,精神也就是肉体的内在方面,而不是对外在形象不相干的内在方面,所以这里的物质(肉体)并不包含或暗示出另外一种意义。人的形象固然与一般动物有许多共同处,但是人的躯体与动物的躯体的全部差异就只在于按照人体的全部构造,它显得是精神的住所,而且是精神的唯一可能的自然存在。所以精神也只有在肉体里才能被旁人认识到。—

—在这里我们还不能说明这种紧密联系的必要性以及灵魂与肉体的特殊的对应。我们须假定这种必要性作为前提。人的形象上当然也有死亡和丑陋之类取决于其它影响和依存条件的因素;如果有这种情况,艺术的要务正在于消除单纯自然与精神之间的差异,使外在形体成为美的,彻底塑造过的,受到生气灌注的①,在精神上是活的形象。

所以在这种表现方式里,涉及外在形象方面已不再有象征的因素,而一切单纯的追求、勉强、歪曲和颠倒也都已消除了。因为精神如果已认识到自己是精神,它也就成为本身完备和明晰的,而它和符合它的形象之间的协调也同样成为完备的、现成的,不需要由想象另造出一种与现成的结合相对立的结合才可以出现。古典型艺术形式也不只是一种通过肉体来描绘的肤浅的人格化,因为应形成艺术作品内容的全体精神是从肉体中显出来的,完全和肉体统一起来的。从这个观点也可以研究一下艺术摹仿人的形象这一看法。按照普通的看法,选取人的形象来摹仿,这仿佛是一种偶然的事。我们反对这种看法,认为艺术到了成熟期,按照必然律,就必须用人的形象来表现, 因为只有在人的形象里,精神才获得符合它的在感性的自然界中的实际存在。

这番关于人体和它的表现的话也适用于人的感情,本能冲动,事迹,遭遇和行动。这些因素的外在方面,在占典型艺术中也不只是自然的、有生命的,而是见出精神的,内外两方面也达到了充分的统一。

  1. 由于古典型艺术把自由的精神性作为具体的个性来掌握,而且直接从肉体现象中来认识这种个性,它就往往遭受到拟人主义的指责①。例如在希腊人当中,克塞诺芬就已指责过这种表现神的方式,他说,如果狮子们是雕刻家,它们就会让它们的神具有狮子的形象。法国人有一句俏皮话与此也很类似:上帝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但是人也回敬了上帝,按照人的形

② 例如印度用牛、猴之类动物象征梵。参看本卷第一部分(论印度诗)。

① 即中国画论中的“气韵生动”。

① “拟人主义”把人以外的事物(包括神)都描绘成人。

象把上帝创造出来了。如果联系到下一阶段艺术,即浪漫型艺术,来看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说,古典型艺术美的内容正和艺术所反映的宗教一样,还是有缺陷的,但是缺陷并不在于拟人主义。我们无宁说,古典型艺术,单从艺术观点来看,的确是够拟人主义的:如果从较高的宗教观点来看,它的拟人主义就还太不够。基督教却把拟人主义推得更广,因为按照基督教义,上帝不仅是一个按照人来造形的个体,而是一个实际存在的个体,既完全是上帝, 又完全是一个处在一切实际生活情况里的有血有肉的人,不仅是一种按照人来造形的美和艺术的理想。如果我们把绝对看作一种抽象的本身无差别的东西,它就不能有任何方式的形象表现;但是如果上帝就是精神,他就应显现为人,显现为个别的主体,而不能显现为观念性的人,他就要在实际上进展到具有时间性和外在形状的直接的自然生命。这就是说,按照基督教的观点, 这里有一种无终止的运动,把自己推到极端对立,只有否定(消除)本身上的这种分裂,然后才能回到绝对的统一。变成人的神就落在这个分裂阶段里, 因为神是作为实在的个别主体,作为与统一和实体相对立而出现的,他在这种一般的时间性和空间性的存在里就感受到分裂的情感、意识和痛苦,以便终于消除矛盾对立而达到无限的和解。按照基督教的看法,这个转变过程的关键就在上帝的本质。实际上在基督教里上帝是作为绝对自由精神来理解的,其中固然也有自然和直接个别存在这一方面,但这一方面也是必然要被否定(消除)的。在古典型艺术里却不然,感性因素并没有被消除(否定), 因此也就不能上升到成为绝对精神。所以古典型艺术和它的美的宗教还不能满足精神深处;不管它本身多么具体,它对于精神还是抽象的,因为它还没有经历上述无限主体从矛盾对立到和解的运动,而只是一定的自由个体处在适合它的实际存在中所感到的一种未受干扰的和谐,一种在它的现实存在中的平静,一种幸福,一种对自己的满足感和伟大感,一种永恒的肃穆和福泽, 一种纵使在灾祸和苦痛中也不会失去镇定自持的态度。古典型艺术还没有深入地发展到植根于绝对的那种矛盾对立里去,也还没有使它达到和解。因此, 它也还不能认识到与这种矛盾对立有关的一方面,这就使主体本身僵化为与伦理和绝对相对立的抽象的人格,以至忽视罪孽和罪恶,以及主体内在生活本身的破坏、瓦解、不稳定,忽视在精神和感性两方面所产生的不美、丑陋和卑鄙的整个分裂领域。①古典型艺术不越出真正理想的纯洁土壤的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