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的象征

意识一旦脱离了绝对及其外在存在之间的直接的统一①,我们所遇见的

(下一阶段的〕基本定性就是过去已统一的两方面的分裂,即意义和形象之间的斗争,这种斗争又立即迫使人努力去用幻想的方式去把已分裂的两方面交织在一起,以挽救这种破裂。

有了这种努力,才开始有真正的艺术需要。因为想象力一旦把直接从现存事物里看到的内容(意义)和它的客观存在分开来看,这就向精神提出一个课题,要用更新的从精神创造出来的方式,把普遍性的观念以幻想的方式表现出来,让人观照和认识,而在这种活动中就创造出艺术形象。但是在目前所谈的这个艺术开始阶段,上述课题只能以象征的方式去解决,这样看来, 我们仿佛已站在真正的象征型艺术的领域里了,但其实不然。

我们开始碰到的是一种在酝酿中的幻想所形成的东西,从它们的幻想在驰骋中的动荡不宁的状态里,只能指出向象征型艺术的中心点前进的道路。这就是说,当意义和表现形式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初次呈现于意识时,对这两方面,即分裂和结合,都还是认识得很模糊的。这种模糊是必然的,因为差异的双方都还没有达成其中每一方本身已内含另一方的基本定性的那种整体,而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真正恰当的统一与调和。正如精神凭它的整体就应由自己决定它的外在显现方面的定性,这外在显现也就应凭它的整体恰当地表现出精神。但是在这种由精神掌握的意义和现象界现成事物之间的开始分裂之中,意义还不是具体他的精神性而只是些抽象品,而它们的表现也还不是受到精神贯注的而只是同样抽象的外在的感性事物。因此,既要分裂又要结合的冲动只造成一种晕头转向的狂乱跳舞,从未受定性的涣散的个别感性事物就直接跳到普遍意义,对由意炽掌握的内在意义只能找到一些杂乱的感性形象。正是这种矛盾才能把互相冲突的因素统一起来,但是从这一方面推向另一方面,又从另一方面推回到这一方面,弄得左右摇摆,神魂颠倒,这样力求解决矛盾的方式就是想在左右摇摆中达到骚动的平息。实际上所得到的结果不是真正的心满意足,而只是把矛盾本身当作解决或真正的统一,因而把最不完备的统一当作是真正符合艺术要求的统一。所以我们不能在这种骚动混乱中找到真正的美。因为在这种从一极端到另一极端的动荡不宁的跳跃之中,我们一方面看到现象界个别感性因素和普遍深广的意义完全不相称地拼凑在一起,另一方面又看到当作出发点的最普遍的意义从相反的方向肆无忌惮地塞入最感性的现成事物里去;如果这种不相称的感觉也呈现于意识,想象力也只能凭歪曲去求解救,把个别的形象椎到它们本来的界限以外, 加以夸张,把它们改变成为无定性的,漫无边际的,支离破碎的,因而在调和矛盾的努力之中,把两对立面的不可调和性弄得更明显。

想象和艺术的这种最初的也最妄诞的尝试主要地是在古印度进行的。它

的主要缺点(这是符合本阶段的本质的)在于既不能掌握本身明晰的意义, 又不能就它们所特有的形象和意蕴去掌握当前的现实事物。所以印度人显得不能对人物和事件达到一种历史的认识,因为历史的认识需要有清醒的头脑,去实事求是地观察和理解事件,考虑到这些事件在经验界的联系、理由、原因和结果。这种散文气的审慎态度是和印度人的冲动不相容的,他们所努

① 即离开古波斯教的观照方式而前进一步。

力追求的是把一切事物和每一件事物都还原到绝对和神性,在最寻常最感性的事物里也看到一种由幻想造成的神的现实存在。由于他们把有限事物和绝对混杂在一起所造成的混乱,他们终于完全不理睬日常意识的秩序、知解力和固定性以及生活的散文方面,尽管在他们的令人昏眩的五花八门的幻想中也显出丰富多采和大胆,他们的幻想总不免从最深湛的内在生活一跳就跳到最庸俗的现实事物上去,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把双方都歪曲了,弄得颠倒错乱了。

为着抓住这种持续不断的酣醉状态。这种恍忽癫狂的较明确的特征,我

们在这里无须就宗教观念而谈宗教观念,只须指出其中有关艺术的一些要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