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供祭(牺牲)

在希腊人中间,某些动物比起其它动物显得占较优先的地位,例如在荷马所描写的牺牲里(《伊利亚特》,II,308;XII,208),蛇就是一种特受宠爱的精灵。当时某一种动物是专为供祭某一个神的,另一种动物则专为供祭某另一个神的。还有在路上跑的野兎、向左飞或向右飞的鸟儿以及动物的内脏都被认为是征兆而受到研究。从这些事例固然可以看到某种对动物的崇拜,因为神们通过这些动物问人宣示预兆,基本上只是一些很零散的感示, 在一刹那中显出的神旨,其中当然还有些迷信成分。更重要的是用动物作祭供而且把祭供吃掉。印度人的办法却相反,他们把被视为神圣的动物完全放生不杀,并且善加护养,而埃及人甚至在被视为神圣的动物死后,还替它们

① 即上丈“基本的自然力量”和“基原自然”,在古代指地水火风“四大”。

② 精神原先否定自然,在现阶段却肯定自然,用它作为符号。

防腐。希腊人则把牺牲本身看作神圣的。人通过牺牲来表示他愿意把自己所视为神圣的东西供献给神,而自己却宁可不享用。但是希腊人也还有一个特点,他们的牺牲典礼却同时是一次飨宴(《奥德赛》,XIV,414;XXIV,215), 他们献给神的只是动物的一部分而且是不能吃的部分,至于肉则留作自己飨宴之用。从此在希腊本上就产生了一个神话。据说古代希腊人用牺牲祭神是非常隆重的,把被牺牲的动物全部用火烧掉。就连穷人们也不能反抗这种大浪费。普罗米修斯于是向天神宙斯央求,夭神才准许此后人们只须用动物的一部分供祭,其余部分可以留作己用。普罗米修斯于是宰了两头牛,把两副肝全烧作祭供,把两条牛的骨头包在一张牛皮里,把肉包在另一张牛皮里, 让天神选择。天神受了骗,选择了骨头,因为体积显得比较大些,这样肉就留给人了。所以在人把牛肉吃完之后,供神的那一份就放在同一堆火里烧掉了。但是天神把火从人那里夺去,因为没有火,肉的部分也就无用。这办法却没有生效,普罗米修斯把火偷走了,因为心里欢喜,回去跑得比飞还快, 因此,象传说所说的,送喜信的人们到现在跑起来还飞快。——希腊人就是用这种方式去解释人类文化的每一步进展,并且把它表现在神话里,在意识里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