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第一个教师节

据有关资料记载,1931 年 5 月,时任南京中央大学教授的邰爽秋等倡议发起,京沪教育界热血人士纷纷响应,300 余人汇集于中央大学开会,决议以 6 月 6 日为教师节。同时发表了《教师节宣言》及宣传标语十条:一、教育是建国的基础;二、良师是教育的中坚;三、教师要不断努力进修;四、教师要终身尽瘁教育;五、教师要做民众的楷模;六、教师要作复兴民族的先锋;七、教师要以陶冶国民人格为目标;八、改善教师待遇就是增进教育效率;九、尊重教师地位就是巩固文明基础、十、扩大良师兴国运动,拥护抗战建国纲领。

自 1932 年起,全国各大城市教师纷纷于 6 月 6 日集会。这个节日虽未经

官方批准,但影响不断扩大,连苏区也在这天集会。后来,直到 1939 年,国民党政府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才由教育部长陈立夫提议、政府颁布,把阴历八月二十七日定为教师节。但在抗日战争期间,学校流徙,各地学校仍于6 月 6 日集会纪念。

邰爽秋 1896 年生于江苏东台,公费留美,获教育博士学位,1927 归国。新中国成立后,一直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毕业致力于教育事业,1976 年病逝。他在生前撰的文章中说:“发展教师节是我过去学术上的成就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