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简介

封建社会的科举考试最早从隋文帝杨坚开始。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以科举考试取士。从隋唐到宋元明清前后 1300 余年,科举制度成了知识分子跻身仕途的重要途径。科举制一般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先是参加知县主持的县试(或知府主持的府试),合格的称为童生。这种考试叫“童试”,每年举行一次。童生参加省学政主持的院试,选出秀才。中了秀才就可在当地管学中注入学籍名册,所以叫进学。秀才也叫生员,一般可称相公。童试和院试只是一种预选形式,乡试、会试、殿试才是正式的科举考试。

乡试。秀才每隔三年可参加在省城举行的乡试。乡试大都在七八月入秋后举行,故又称秋闱。乡试考中的叫举人,中了举人就有资格任知县及府、州、县的学官,所以举人可称老爷。举人第一名是解元,第二名到第十名是亚元。

会试。乡试后第二年春天,各省举人参加在京城礼部举行的会试,又称春闱。会试考中的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会试考中贡士后即参加由皇帝亲自主持或钦命大臣代理主持的殿试,殿试合格者为进士,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所谓“三元及第”,是指乡试第一名解元,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名状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