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两类高考制度

目前世界上的大学招生办法主要有两类:考试制和以中学毕业证书(或毕业考试)代替大学考试制。所谓考试制,即大学招生必须通过专门组织的大学入学考试,中学毕业文凭不能作为升学的依据。如美国、日本、罗马尼亚、泰国等国,均采取这类招生办法。

在美国,多数大学招生要求有入学考试成绩,但入学考试不是由国家统一组织进行,而是由普林斯顿教育考试服务处和阿尔瓦教育考试服务处两个大的考试机构来组织的,由他们向大学提供考生的考试成绩。考试分为两部分,一是学能测验,主要测验考生已有的学习能力和基本知识;二是学业测验,包括语文、数学等 15 门学科,考生根据报考有关大学的专业要求,任意

选择 3 个学科参加考试,这主要是考查考生在专业方面是否达到大学入学要求。大学录取新生时,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参考中学平时成绩来决定录取。有些大学还要面试。然后再决定是否录取。

前苏联虽然实行全国统一招生制度,但入学考试则由各学校单独举行。各大学每年成立各有关科目的入学考试委员会,根据入学考试大纲拟定考题、主持考试、评卷等。同时,实行中学成绩与高考成绩兼顾的办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日本的国立和公立大学招生时专门组织入学考试,而私立大学招生则各行其是。

实行以中学毕业证书(或毕业考试)代替入学考试制度的有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瑞典等国家。

英国根据学生中学阶段的“普通教育证书”的考试成绩来录取新生。它分为普通水平和高级水平两次考试。要想上大学,必须参加高级水平考试。大学一般要求考生的高级水平考试有 3 门主科达到通过。根据考试志愿进行了解和必要的面试后,再决定录取与否。

前联邦德国实行中学“双轨”制,即“实行中学”(或称普通中学)和“完全中学”。完全中学学制 9 年,完中毕业生要参加国家的毕业考试,经考试取得中学毕业证书者,就得到上大学的资格,并可按自己的选择,报名入学。若受当年招生数所限制,则实行排队,当年入不了学的次年可以入学。但“实科中学”毕业生不能上大学,只能进高级职业学校或就业。这就是从中学阶段起开始对学生进行分流筛选,这已实行 170 多年了。

法国大学招生有两种办法:一是不举行专门的入学考试,中学的会考就是大学的入学考试;另一种则要举行专门的入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