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铁路运单的审核方法和要点

(一)按信用证核对铁路运单,审查是否单证一致

  1. 审查铁路运单名称,格式是否与要求相符。协定贸易项下通常使用的都是国际货协运单。交银行议付的是铁路运单第 3 联,左上角同时用中文和俄文两种文字注明“运单副本”。注意运单内应有铁路的戳记。

  2. 运单份数,通常为一份副本(即第 3 联)有的要求提供 2、3 份,可用复印件。

  3. 根据信用证开证申请人或合同的买方审查运单收货人是否与之相符。

  4. 审查信用证或其它文件的启运地是否与运单内的发站一致,目的地是否与到站一致。

  5. 如规定运费由发货人或收货人负担,应审查运单背面的记载是否与规定相符。

  6. 根据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审查运单发站日期戳内的日期是否符合规定。

  7. 如信用证或其它文件有其它规定,审查运单是否与之相符。(二)将铁路运单与发票核对,审查是否单单一致

  1. 审查发货人是否为发票出票人。

  2. 如信用证及其它文件的运单条款内未规定收货人,则应审查收货人是否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规定的其他收货人或合同的买方。

  3. 审查运单内的“记号,标记,号码”、“包装种类”、“货物名称”,

    “件数”、“共计件数”是否与发票相符。

  4. 审查“发货人确定的重量”、“共计重量”是否与发票毛重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