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海关发票的缮制与审核一、海关发票缮制与审核总的要求

海关发票的格式和名称虽然各不一样,但大致内容基本一致,对其制作

与审核,总的原则是:

  1. 每个国家的海关发票都有其固定格式,必须按规定使用,用错格式将构成单证不符。

  2. 海关发票内容应与商业发票或其它单据相符。

3;海关发票的签字必须手签,不能盖章。涂改处须加简签,不能盖更正章或校对章。

  1. 有的海关发票规定有“Witness”栏,是指鉴签人签字。此签字不能与声明人的“Signature”栏签字相同,而且不能在其它单据中出现。

  2. 产地国(Country of Origin)是个非常关键的栏目,应填“China”, 不能漏掉。

  3. 国内市场价(Domestic value)应使用人民币表示,而且价值应低于FOB 折成人民币以后的价值。否则被认为是低价倾销而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