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产厂产地证
生产厂即货物的制造厂或加工厂。1.产地证名称:如出口商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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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应为独立的编号。如生产厂与出口商为同一人,可注发票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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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证地址:应为生产厂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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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证日期:应为发票日期之前或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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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头:如出口商产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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唛头:如生产厂与出口商为同一人应注唛头,唛头应与发票一致。否则无唛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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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名:应与信用证规定的货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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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通常注包装件数,无包装应注实际货量。此数量应与发票一致。9.证明词:如信用证无具体规定,可注“This
is to certify thatthe
above mentioned goods were produced or manufactured in China”。10.出证人签章:出证人应为生产厂。为了证明货物确系出证人生产,通
常在出证人签章之前加注“produced by”或“Manufactured by”等词。